09.21 85年陝西特大殺人案:龍治民――下集

85年陝西特大殺人案:龍治民――下集

案驚中南海

“案發後,我們全村人都被禁止出門,以排查同案犯。我看到中央領導都來了。”現年58歲的原生產隊長魚學利在接受新快報採訪時回憶說。此“528案件”被商洛地委、商洛地區行署急速上報。這一新中國成立以來前所未有的大案,引起了的強烈震驚。

偵破此案成為商洛地區壓倒一切的中心工作。罪犯殺人動機是什麼?手段和作案工具是什麼?被害者都是什麼人?這麼多人被害為何幾無反抗者?有無同案犯?屋內三具屍體為什麼不掩埋?……一個個問題擺在了偵辦者面前。

王墹村被包圍封鎖起來,通往村外的各路口都站立著荷槍實彈的警察,警方向村民宣佈政策,歡迎檢舉和自首。偵破領導小組甚至花了很長時間,將一個從龍家查得的、用各種香菸盒裝訂而成的小本上所記的1000多人逐個查清,發現龍治民除了其妻,並無別的幫兇。

一共殺了31個男人和17個女人

龍治民夫婦是怎樣殺人的呢?根據後來查清的事實,1983年3月始,龍游蕩於商縣汽車站、廣場、東西城門口、南秦橋頭等處,以幫介紹對象、高價僱人做工、免費住店等為名,先後將遊散他鄉、外出幹活的人員和痴呆傻啞者共48人(男31,女17)誘騙至家中。

先令其為他幹活,待夜晚入睡後,部分由其妻照明,龍用钁頭猛擊頭部,個別未氣絕者用錐刀刺其胸部或頸部而亡。並同妻脫掉遇害者衣服,搜尋財物,連死者的長髮也剪掉,藏於床下。屍體於深夜無人之際掩埋在院內挖好的土坑裡。

僅在1985年,龍治民就瘋狂殺死了36人。其中一次,龍殺死閻百姓夫婦及其兩歲的幼兒閻小建3人。特別惡劣的是,龍誘使羅××、王××、杜××等3人先與他的妻子閆淑霞發生兩性關係,然後趁其熟睡之機予以殺害。龍在殺害的48人衣兜內共搜得人民幣570餘元,手錶6只,死者的全部衣物也被掠奪。

趙村人邵根是“從龍爪下逃生”的人。1984年秋天,邵去王墹看電影。歸途中龍讓睡他家,說他家有活幹。“我說我家髒,他家還要髒十倍哩!也不知道是啥味,一陣一陣的,比茅子(茅廁)還嗆人。我就沒脫衣服,和他在炕上將就睡了一夜,天一亮趕緊走。”據邵回憶,那天夜裡龍沒害他,八成是因為他嫌屋裡難聞,幾次起夜吸菸,龍沒機會下手。

給龍家挖出“3號坑”的梁鋪鄉劉河村村民劉慶娃,也屬於“幸運兒”。“挖窖之前,龍治民用石灰打了線,並叮囑我千萬不要超過灰線。蘿蔔窖嘛,大一點小一點有什麼關係?還打線哩!我心想龍這人做事很講究哩。”

劉慶娃說,他在東邊往下挖時碰到了一塊大石頭,摳出石頭,不得不把灰線往外移了一段,結果挖出了一塊骨頭。他看著像人骨,就喊:“老龍老龍,這地裡咋還埋著人哩!”龍治民從屋裡跑出來一看,很快掩遮了過去,說:“那是老墳吧。”第二天劉被打發回去了。

“想想真後怕,當時我要是再多問幾句,龍治民還能讓我回去?”劉慶娃說。他為什麼殺人?專家說:謀財;獲取勞力;滿足性要求,到後期演化為殺人成癮現年57歲的商洛的哥李國學,難忘令萬人空巷的體育場公判大會上,龍治民夫婦被宣判死刑的壯觀場面。他搞不懂:這天殺的龍治民為何要殺這麼多人?

實際上,這也是當初令偵查機關頗為費解的問題之一:龍持續殺人時間之久,絕非一個有著正常心智的人所能承受的。用48條性命僅換得573元錢,匪夷所思。能與日漸腐爛的屍體共處一室,深夜孤獨一人把一具具屍體搬出,然後有條不紊地排碼得整齊,更不可思議。

當時陝西省尚未設立司法精神病鑑定機構。偵查機關從西安醫科大學和西北政法學院請來有關專家,對龍進行了一次精神病學測試。經一天時間的韋氏成人智力量表測量及明尼蘇達多相人格調查表調查,專家認為:一、龍犯無任何精神症狀;二、反應敏捷,回答問題清楚,在人類智能中屬聰明人。

專家與龍還進行了一番有關案情的對話。問:你為什麼把被害者的衣服剝了?答:人死了還穿啥衣服哩。問:為什麼要把衣服洗了?答:洗乾淨了結實,穿起來沒氣味。問:為什麼把死者頭髮剪了?答:我聽人說過,人死了啥都化,就頭髮化不了。如果連頭髮一起埋了,將來你們能從頭髮裡檢查出來都是誰。

問:你把頭髮留著,不是等於留著罪證嗎?答:我想等攢多了賣錢哩。問:你為什麼把屍體碼得那麼整齊?答:不佔地方麼。問:573元48條人命,平均殺一個人只得十幾元,這個賬你就不算算?答:有錢的人咱叫不來,能叫來的人身上都沒啥錢。

問:你和死人住在一幢房子哩,就不怕嗎?答:怕啥哩,死人也是人嘛。問:你殺人從來沒有害怕過嗎?答:要說不害怕那是假的。有一次我在樓上殺了一個……睡到後半夜聽到屋裡有響聲,撲通撲通響。我心想:這是咋了。莫非有鬼?可是教育我們說世上沒神鬼嘛。

我爬起來把燈點上,端煤油燈的手直抖。你想我咋辦?我背誦語錄:下定決心,不怕犧牲,排除萬難,去爭取勝利……等我爬到樓上一看,你猜咋?原來腳地有一塊爛塑料布,那死鬼的血從樓縫裡滴下來,砸塑料布砸出的響聲!我就找了個盆一接:淌去!又睡下了。

醫學專家認為,明顯可見龍的殺人是有其實際目的的,一是謀取財物;二是獲取勞力;三是滿足性要求。到了後期演化為殺人成癮,從殺戮中獲取快感。公安部研究人員深入調查龍的家族及成長史後拿出的一份犯罪研究報告,有助於我們瞭解龍的殺人經歷:

龍6歲、其妹3歲時喪母。基於傳宗接代的觀念,其父嬌慣放縱龍,去地裡幹活也用揹簍揹著。但龍在同學中年齡最大,個子卻最小,師生均看不起他,多次遭同學惡作劇戲弄。“文革”期間,龍成立了一個hwb組織,抄家、批鬥幹部,傾瀉了平日怨氣。然而好景不長,村裡成立革委會時,龍差點被揪出批鬥,其組織隨之瓦解。

龍少年頗好學,常借月光讀書,但囿於歷史環境,學無所用,受挫後便意志消沉,自暴自棄,曾自編了一首充滿自嘲的打油詩為己“徵婚”。最後因自身條件,只娶得一殘疾女子。龍心緒惡劣,處境孤獨,在社會上沒有朋友。

龍遷到王墹後即經常藉口這病那病不出工,出工也不出力。生產隊規定每個勞力全年要完成基本工400個,龍所做卻不到100,有時還給自己偷加工分。分配到名下的糧食都懶得去背,常由隊上派人送到家裡。

王墹群眾幫助移民蓋新房,龍卻鑽在借住的屋裡裝病。1982年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後,龍靠混工分吃“大鍋飯”過不成,走上了另一條道路。統計數據顯示:20世紀80年代陝西省年均發生兇殺案405起,比解放初至70年代猛增87.5%。

1995年至2003年,年均殺人案件778起,比此前再猛增92.2%。犯罪分子心狠手辣,動輒一次殺死、殺傷多人,殺人碎屍、焚屍。作案動機多為報復、圖財、姦情。“為了錢,不擇一切手段。”陝西省公安廳一位警官認為,龍治民正是這樣一個典型。

陝西省公安廳及地縣刑事技術人員反覆對現場進行勘驗,提取各種證物1006件,對48具屍體逐一進行了損傷檢驗,將其死因、年齡、性別以及被害時間作出了科學鑑定。對被害者388件衣服用警犬進行氣味鑑別,照印照片3800張,為辨認和查明死者身份提供了證據。

1985年8月30日,陝西省檢察院商洛分院以故意殺人罪,將龍治民夫婦提起公訴。9月20日,商洛地區中級法院判處二人極刑。二人提出上訴,陝西省高院來人提審後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9月27日,龍、閆二犯被處決。

據辦案人員回憶,龍治民對所犯罪行毫無悔意。在法庭上得知被判處死刑,龍治民說:“我想不通。”法官:“為什麼想不通,你殺了那麼多人……”龍治民:“人家黃巢殺人八百萬,都沒判死刑,為何給我判死刑呢?”

27年殺人案的尾聲

龍治民唯一的孩子遠嫁他鄉

“公判大會結束以後,法院貼出了判決佈告,但一共只有三張。每張佈告跟前都守有警士,只許觀看,不許抄記,更不許拍照。貼出半小時就被揭了下來。”一位商洛警方人士回憶說,這是因為上級有指示,意在儘可能縮小影響,同時又合乎程序。

商洛當地嚴控龍治民特大殺人案的信息外洩,並杜絕記者採訪此案新聞。縱然在27年後,新快報記者試圖到商洛中院調看案卷存檔資料,也被當即回絕,負責媒體聯絡的研究室負責人堅稱此案“不能報道”。陝西省公安廳一些曾參與該案偵破的民警也不願深談此案。

不過,饒是如此嚴控,附近地區還是談之色變。某縣發生了一起搶劫案,人們說是龍的同夥乾的;某縣發生了拐騙案,人們也說是龍的同夥乾的。一位居民回憶說,龍案發生後,商縣農民外出打工無人接收,幹部出差沒法吃飯、住宿。“彷彿一夜之間,商縣人都成了活閻王”。

正是由於信息極不透明的緣故,新快報記者採訪中與當地居民交談時,他們也為很多問題所困擾。諸如:遇害者是不是遠遠多於48人,鑑於害怕國際影響太大就沒再深挖了?

龍殺的是不是如他宣稱的那樣,絕大多數是殘疾人?龍殺人,是不是為了給妻子消業,讓其殘疾的雙腿恢復正常?殺這麼多人有沒有徵兆?等等。新快報記者來到王墹村時,見到發生血案的那幢瓦頂土屋還在原處。

這個與商州汽車站相隔僅5公里的村子居住集中,通往西南各鎮鄉的公路從村前經過。而龍治民家與公路相距僅四五十米。很難想象,這樣一個在人眼皮底下的地方,會發生48宗命案,卻無人察覺。

80歲的村民魚正滿曾參與屍體清理。他說,發現的屍體肯定是全部清理完了的,並無遺漏。龍治民夫婦被槍決後幾年後,一個回村的老人以300元買下了這房子,如今已經去世了,房子無人居住,也沒改造。

龍夫婦有個1979年出生的女兒,現已33歲,在外婆家帶大。村民張彩娥說,由於受父母影響,在學校被孩子們羞辱,龍的女兒沒讀成書,早已改名換姓,遠嫁至新疆。

案件啟示

在特大殺人案前早有預兆。如果提早發現可能避免更大傷亡。公安部的調查表明,對龍治民3年殺人毫無察覺,是當地公安部門嚴重的失職。對大量的失蹤者,公安部門並未加以重視。

姜銀山在尋找弟弟姜三合期間,兩次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均未見迴音;隨後他又直接把信寫給了地委第一書記白玉傑。之後,龍又殺害了兩人。如果商洛地委能對姜銀山的第三封信予以重視並及時處理,是否能使龍早幾日暴露,從而使最後兩位死者倖免於難?

此外,閆淑霞在其夫作案的3年中,曾由舅父代筆向有關部門寫過一份離婚訴狀,訴狀裡除了指控龍對她的虐待,也透露出一些龍犯罪的情況。但如此重要的信件,有關部門也未予以重視。

村民張彩娥說,在兇案暴露的前幾日,閆淑霞已是非常害怕回家,住在附近的村碾房裡,任由龍治民怎麼叫都不回去。不過,這些照樣沒有引起誰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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