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 重案紀實 I 轟動全國的山西胡文海悲劇事件《下集》

冀金堂:被“捎帶”打死的老村長

“公審大會”召開的當天中午,記者來到大峪口村,想去幾戶受害者家中採訪,但看到的只是一個個大門緊鎖的宅院。最後,在胡文海三弟胡潤亮的指引下,記者來到被胡文海殺害的原村長冀金堂家。

“那些受害者家裡沒人,可能是他們害怕,躲出去了……我們也害怕,但我們沒地方可躲。”冀金堂的女兒冀志紅說。

冀志紅原在榆次城裡一個雙語幼兒園當英語老師。父親被胡文海殺害,母親被重傷後,冀志紅就辭了職,專門在家照顧母親。

冀金堂,53歲,原大峪口村村長,後為村辦煤礦會計,村民們對他的評價是“忠厚、老實”。據胡文海在法庭上供述,他殺冀的原因是“高家兄弟暗殺我的第二天,冀金堂在礦上說胡文海不是東西,劈死他活該”,為這,此前胡文海已經打過冀金堂一次。

但冀金堂否認他“散佈”過類似“壞話”,並當著胡文海的面,叫來說他“散佈壞話”的人對質,誰曾想胡文海仍然對他下了殺手。

冀金堂家在村口公路邊開了個小賣部,晚上他和老伴都睡在那裡。10月26日晚9時多,胡文海來到小賣部門外,打碎一塊窗玻璃,將獵槍伸進去,對準兩人開了槍。

“我本來不知道是誰開的槍,但胡文海打完臨走時,還說了一句:‘讓你們再活!’我聽出來聲音是他,怕抓不住他,孩子還會受害,就用自己的血,在牆上寫了一句:‘文海害人。’”身中兩槍竟然沒死的胡拉弟對記者說。

冀金堂的家很乾淨。午後的陽光暖暖地從玻璃窗照進來,灑得滿地都是。

“我媽說:不用問了,心煩。問也沒用,沒人給錢……”冀志紅將她母親難懂的方言“翻譯”給記者聽。重傷的胡拉弟住院37天,傷沒好就回家了。“沒錢,看不起。”家裡連看病帶辦喪事,已花費了2萬多元。如今她的肝上、脊柱上還有子彈,生活不能自理。醫生不敢為她取脊柱上的子彈,說取了就會下肢癱瘓。“已經活成個這了,無所謂了……說多了冒犯人家。”胡拉弟說。

冀志紅對她母親的話加以註解:“事已經出了,人已經亡了,傷的已經傷了,錢也已經花了……說什麼都沒用了。”

居家過日子的平民百姓,膽小怕事是常有的心態,因為我們承受不起犯錯誤的沉重代價—哪怕一個普普通通的錯誤,就可能招來終身的災難!因此我們沒法不謹小慎微,沒法不怯弱退讓。如果說作為前村長夫人的胡拉弟,曾經有過比大峪口其他村民稍多一點的自信和坦然,那麼,在那個有著圓月的晚上,當胡文海用獵槍擊斃她的丈夫,之後又抬槍將她轟倒之時,這砰然巨響也同時轟滅了她全部的自信和坦然,使胡拉弟迅速倒退到比一般村民更為徹底的瑟瑟發抖中。

無疑,一個大多數人都膽小怕事的群體,最容易被少數黑惡勢力所控制,任黑惡勢力恣意妄為,欺行霸市,魚肉鄉里。但誰也沒有理由來過分指責這些本分、怕事的人們—如果包括法律在內的社會制度不能為人們的生存提供應有保障,則膽小怕事幾乎是絕大多數人苟全性命的唯一選擇。

劉海生:“這個社會太不安全!”

劉海生站在村裡第3座煤礦的辦公室前迎接記者。他今年42歲,長得黑矮敦實,身穿黑色皮衣,頭上戴著一頂灰色休閒帽,一看就是見過些世面的人。

劉海生1987年~1996年在大峪口村煤礦當礦長,是“10·26”案發前,胡文海的主要告狀對象之一。胡文海狀告他與原村支書胡根生在1992~1993年貪汙500多萬,並與李利生等人共同指使高家兄弟將他“往死裡鬧”。

劉海生說,出事前,他跟胡文海甚至沒抬過槓,但也有一兩年沒說話。2000年的一天,他坐礦上的吉普車去榆次,上車後看見胡文海,還給他讓了一根菸,但胡文海沒接。

劉海生:“我跟胡文海原來處得相當不錯,後來知道他在告我,因為我沒貪汙,所以也不當回事……再說,就是他對我有意見,也不至於殺人吧?”

那天晚上,當胡文海以為自己幹掉了胡根生後,隨即就來殺劉海生,但劉海生不在家,只有租住他家的幾個河南民工在院子裡乘涼。於是,胡文海就騎走了劉海生的摩托車,在全村大開殺戒。

當胡又打死10人、打傷1人,雙手沾滿了鮮血後,再次來到劉海生家院牆外。由於這裡的宅院都是依山勢而建,因此,雖然劉海生家的院牆高達2米,胡文海站在高處,仍能清楚地看見院子裡的劉海生。此時,劉海生背對著胡文海,兩人相距12米。胡文海瞄準劉海生的背影,連開兩槍,打中了他的腰部、頭部。

劉海生不知道誰在打他。但當他聽見胡文海來到院門前,大叫開門時,他不顧一切,爬起來就跑。胡持槍進入院子,沒追上劉海生,進屋看見了劉病臥在床的父親。他問胡文海有什麼事?胡說:“睡你的覺,跟你沒關係。”轉身出去了。

後來,在法庭上,胡文海對劉海生說:“我要是濫殺無辜,你父親就活不了了。”住院期間,劉海生花費5000多元,體內70多顆子彈,取出了20多顆。劉海生說:起碼還要再做兩次手術,才能把體內的子彈清除完畢。

劉海生也認為胡文海殺人,“高家兄弟打他是主因”,他說:“高家老大(高彥蘇)腦子有問題,不然,借他8個膽也不敢打胡文海。”他斷然否認自己指使高家兄弟劈胡文海。

14條人命灰飛煙滅,自己也曾死裡逃生。劉海生對這起血案的評價是:“該死的就死了,不該死的還活著。”

劉海生推測,當天晚上,胡文海持槍押胡根生、李繼出來,本來是想嚇唬他們,並沒有殺人的準備。“他當時連交通工具也沒備好,作案後騎著自行車就跑了,一直跑到太原公路上,才截了輛出租車。”

那天晚上,當李繼聽見公路上有警車的警笛聲,頓時膽壯,跟胡文海說:“有種你朝我頭上打!”“吃軟不吃硬”的胡文海,頓然起了殺機!

一審法庭上,李繼的兒子質問胡文海:“你為什麼殺我父親,他們跟你有仇,我父親跟你沒仇!”

胡文海回答:“他是自找!我的殺人名單上根本沒他—如果我要計劃殺他,就把你們全家也都殺了,你還能站在這裡嗎?”

案發後,榆次區紀委成立了專案組,對胡根生、劉海生都進行過調查,查閱了1992、1993年村煤礦的賬。劉海生還不知道這次查賬結果,但他堅稱自己沒有什麼問題,因此很坦然。

此前,村裡的前兩個煤礦已出售給私人了,第3個煤礦也承包給了一個外村人,劉海生說自己現在是給人家打工。

記者問劉海生,此前大峪口曾否發生過類似的惡性案件?劉海生想了想說:去年,村裡有一個年輕人,“相好的”跟他分手了,他就抱著炸藥,去“相好的”家裡,把夫妻倆都炸死了,自己也當場斃命。因所有當事人都已身亡,所以此案就不了了之。

記者問他遭此巨大變故後,內心有哪些感受?“是不是更熱愛生活了?”

“屁!”劉海生說。“社會太不安全了!胡文海的槍是誰賣出去的?為什麼不早點收回來?……大峪口村很多人原來家裡都有槍,兩年前公安局統一收走了。我是村支委,我的槍比胡文海的好,是‘七連發’,才買了七八個月,一次沒用就繳了,白花1萬多塊。”劉海生咂舌可惜不已。

“出了事兒,政府沒給受害者一點兒補償,哪怕說句話也行呀……現在的社會,安全感簡直太差了!”劉海生說出了他的感慨。

劉海旺:“我冤枉,但也沒辦法……”

“劉海旺,你給我劈他!你不劈,我把你也幹了!”2001年10月26日夜,手持雙管獵槍的胡文海將李繼一槍打死後,隨即又把槍口對準了胡根生,但這一槍竟是啞彈!胡文海急忙拉開槍栓,將啞彈退出,重新裝填子彈,在這個時候,胡根生撲過去,抓住了他的槍管。

兩人進行了怎樣的搏鬥,現在已不可知(胡根生跟警察說自己“拼死奪槍”,胡文海的說法則是胡根生抓住槍管,跪地求饒),兩人難捨難分之際,胡文海向一旁目瞪口呆的劉海旺發出一聲斷喝!

劈,還是不劈?手持消防斧的劉海旺猶豫不決。一審庭審中,審判員發問:“劉海旺,胡文海用獵槍把李繼打倒之後,緊接著又向胡根生開了一槍,結果是啞彈,沒有打響。在這個情況下,胡根生有這個條件、這個機會和胡文海爭奪槍,就是說他槍裡這個子彈沒有打響,不可能擊發了。在這種情況下,胡文海佔有什麼優勢?如果你用斧子去制止胡文海的話,我覺得你完全有可能控制這個局勢……”

姑且不論審判員話中本不該有的傾向性,只說這種假設的前提,是把劉海旺當成了見義勇為的英雄。可惜劉海旺不是英雄,他只是一個在家裡連雞都不敢殺,但卻想幫朋友調解的好心人,而當時的情況似乎也不允許劉海旺從容地做出理性抉擇—在親眼目睹了近在咫尺的活生生的李繼被胡文海突然一槍打死,接著又看到了兩“胡”殊死搏鬥的極度驚險場面,怯懦的劉海旺能否繼續保持心智清醒,實在是個問題。

重案紀實 I 轟動全國的山西胡文海悲劇事件《下集》

震悚之下,他更可能是本能地做出了抉擇—在事後接受法律制裁和被胡文海當場打死這兩者之間,他本能地選擇了前者。

劉海旺舉起消防斧,張皇失措地向著胡根生的肩膀劈去。

“我爸一米七六的個頭,身材那麼魁梧,又拿著那麼大一個消防斧,真想殺胡根生的話,一下子就把他腦袋劈成兩半兒了,肯定不會只讓他肩部受傷。”劉海旺的女兒劉娟對記者說。

事後,胡根生咬定劉海旺劈了他兩斧子,分別劈在頭部和肩部,公訴人對劉海旺的起訴中沿用了這一指控,但劉海旺堅持說他只劈了胡文海一斧;劉的律師在胡根生就醫的晉中市第一人民醫院也找到了“胡根生頭部的傷口是槍傷”的證據,但這一證據未被法庭採納。

劉海旺被捕時頭髮還是黑的。兩個月後開庭時,已是白髮蒼蒼。42歲的劉海旺,看起來比47歲的胡文海還要蒼老。

2002年1月25日,劉海旺的末日。早8時,當審判員問被押出看守所的劉海旺還有什麼要說時,劉海旺木然回答:“沒有了。”當他走到大門口,太原電視二臺的女記者把話筒伸到他面前:“劉海旺,說幾句話吧。”劉海旺終於忍不住了:“我冤枉得厲害,因為我不知道他們要殺人。我反正是屬於一個好心人,從中調解,誰知道產生了悲劇……”

仔細推究起來,這場血案的起點還在於劉海旺,只是那時他一心想調解兩個朋友之間的恩怨,而最後這種血腥恐怖的結果,是他無論如何也想像不到的。

劉海旺是榆次區北山煤礦工人,家有3個上學的子女,妻子沒有工作,還有親戚要照顧,因此經濟很是拮据。去年,劉海旺曾向胡文海借過1.2萬元。在借錢過程中,胡文海跟他談起自己的腦袋被人用鐵鍬劈過,現在還挺疼,他懷疑這事兒是胡根生指使的。劉海旺一聽胡根生,說我跟他挺熟的,冤家宜解不宜結,我幫你們調解一下,怎麼樣?

胡文海同意了。劉海旺跟胡根生一講,胡根生也同意了。雙方約好了調解的時間、地點。10月26日晚上,胡根生租車來叫劉海旺,一起去了胡文海家。

劉海旺懵然不知:對這場“調解”,胡根生和胡文海雙方都有別樣的準備,雙方又都對他懷了戒心(胡文海在法庭供述:當天下午,他在果園裡對二弟胡青海說,擔心劉海旺被胡根生收買,因此讓他晚上過來一下;而一審過後,劉海旺的小女兒乘坐公交車進城時,無意中聽見同車的南迷溝煤礦兩名礦工對話。這兩人說,那天晚上,胡根生讓他們也去胡文海家。他們站在房頂上,還拿石頭砸過胡文海,沒砸著。不然的話,胡根生就不會被他們劈了。因劉海旺女兒沒記住這兩名礦工的相貌,律師無法進一步求證,所以未向法庭提交這一證據)。

胡根生一到胡文海家,就失去了自由。後來胡根生打電話叫來了售煤員李繼,李繼隨即也失去了自由。

胡文海:“我讓胡根生、李繼交待:第一,何時、何地、由何人指使高家兄弟往死裡鬧我?鬧我的原因是什麼?第二,他們貪汙了幾百萬,誰人名下分了多少?給我寫個材料,我作為護身符,我放上,他們就不敢殺我了。”

這樣的材料,胡根生和李繼是萬萬不會寫的,所以他們立即遭到一頓暴打。當胡家兄弟毆打李繼、胡根生時,劉海旺說他也曾攔阻過,但“攔不住”;他也曾勸李繼“不行你就給他瞎講點,先混過今天,咱們保住命再說呀”。但李繼不聽。

一個律師說劉海旺那天是“鬼催的”(意為被鬼所迷惑、催逼):如果胡文海押李繼、胡根生出門時,胡青海未曾遞給他一把消防斧,他就不會成為“主犯”了;又如果胡文海一槍把胡根生幹掉,劉海旺也用不著違心地劈胡根生一斧了。“那麼多子彈,怎麼就偏偏那一顆是啞彈呢?”

然而,如果說此前劉海旺的行為都出於迫不得已,那麼此後他的一系列表現,讓我們清楚地看到了一個善良的法盲是怎樣一次次喪失了活命機會,而最終將自己送上刑場的。

“我不和你鬧了,我跑呀。”劉海旺跑出十來米後,胡文海叫住他,掏出1000多元錢塞到他手裡。劉海旺接過錢,繼續往前跑。路過一處蘋果園時,他發現手裡還抓著消防斧,趕忙扔下了。

接著,充滿戲劇性的一幕發生了。劉海旺往山底煤礦方向逃跑,裝死躲過一劫的胡根生爬起來後,也往山底煤礦跑,兩個人竟然在煤礦附近“狹路相逢”!

根據劉海旺的說法,兩人碰面後,劉把“血肉模糊”的胡根生攙扶到一塊石頭上,兩人小坐片刻,還有了如下一段對話:

劉海旺:“你看,咱們都是兄弟,我也是出於好意給你們辦事,你看這辦的是什麼事呀,可以說出了天大的亂子了!我還劈了你一下……”胡根生:“沒事兒,沒事兒……”

劉海旺以為胡根生已經原諒了他。但胡根生後來在公安機關供述說,當時,他怕劉海旺進一步加害他,所以才以“沒事兒”相敷衍;再後來,胡根生乾脆說自己手持一根鋼棍,逼退了還想害他的劉海旺。

因兩人對此事的說法相反,“形成一對一的證據體系”,因此法庭對劉海旺這一供詞不予採信。

胡根生去煤礦報案,劉海旺繼續往前跑,他跑到張村一個好朋友賈明亮家,向賈講了事情的大致經過,並提出要報警。兩人打車來到一個公用電話亭,撥打了110。

電話接通後,賈明亮拿起話筒報警,但留給警方的“報案者”姓名是“劉海旺”。兩人沒有講出劉海旺劈了胡根生這一事實,而只報稱“胡文海殺人了”。

劉海旺在賈明亮家裡窩藏了差不多一天時間。在這一天裡,賈明亮到大峪口村探聽消息,回來跟劉海旺說胡文海又殺了十幾個人,劉海旺驚得魂飛魄散,不知該怎麼辦才好。

“我爸不懂法,可能他以為這是朋友之間的事兒,跑了就沒事了。”劉娟說。當晚10時許,劉海旺乘坐一輛出租車逃跑,不久即被抓獲。

在被捕前的24個小時內,劉海旺一次次地想抓住活命的機會,但卻一次次地落空,就像一個掉到水裡的人,屢屢抓住岸邊的水草,卻又屢屢重新滑落水中—他與胡根生“戲劇性”重逢後僅僅向其表達了歉意而沒有進一步救助;他雖打110報警卻並未投案自首;他在聽說胡文海又殺了十幾個人後,更不該驚惶出逃,以為這種事情也可以“一走了之”……

劉海旺上了押赴他去公處大會會場的卡車。他的兩個女兒哭著撲向車廂:“爸爸,你冤枉啊!”劉海旺頹然垂下了頭:“冤枉也沒辦法……”

“千萬不要違法”

在劉海旺被執行槍決的第二天中午,記者來到他家。劉海旺的家在晉中北山煤礦大門外,煤礦集體宿舍裡,共佔了兩個八九平方米的房間,一間做廚房,一間做臥室。劉海旺的女兒劉娟正一邊炒菜,一邊聽著收音機。

“剛才山西電臺廣播說:‘大峪口村村民胡文海、劉海旺手持雙管獵槍和劈斧,殺害了14名村民。’我爸是市民戶口,怎麼能把他說成是大峪口村村民呢?而且,就算我爸輔助殺人了,也不能說他跟胡文海一起去殺那麼多人呀。作為一個新聞報道,可以把一件事簡明扼要地說出來,但也要依據事實嘛—憑這一點,我們就可以告他!”劉娟把記者讓進客廳兼臥室,不滿地說。

很快,她又嘆口氣:“唉,我爸已經執行了,再告也沒什麼意義了……”劉海旺的家裡很凌亂,屋裡只擺放了兩張單人床,一張破舊的桌子,幾把椅子。劉娟的母親去火葬場看劉海旺的骨灰了,她弟弟(14歲)回家後,抱起一大碗麵條,坐下來呼嚕呼嚕地吃。

昨天晚上,劉娟看了本地電視臺對公處大會的報道,她對一名市領導以“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來形容胡文海和他爸爸的罪行也感到困惑。

“‘人民’這個概念的範圍很廣,應該不光包括那些受害者,我們這些犯人的家屬算不算‘人民’?我能理解受害者的家屬,他們情緒很不穩,恨不得把3個人都槍斃才好,但為什麼還有很多人說‘那些貪官死有餘辜’?還有,我不懂法,不知道‘民憤’算不算是法律依據?我爸又是怎麼犯的‘民憤’這一條‘法’?”兩個多小時的採訪中,劉娟多次提到自己“不懂法”,也多次表達了對這次審判的困惑。

“今天山西電臺廣播說我爸和胡文海都是主犯,當時律師辯的是‘協從犯’,法庭沒有采納,說我爸以調解為由,騙來的胡根生;還有律師辯的‘故意殺人未遂’也沒有采納。我不懂法,不知道什麼才算是‘故意殺人未遂’?殺一個人,沒有致死,是不是就算‘故意殺人未遂’?

“像我爸這樣被處以極刑的人,是不是就不準家屬見最後一面?他有什麼遺言,也不能告訴我們?前天下午,我和我媽、小姑去送衣服給我爸。我們詢問看守所的工作人員,明天是不是公審我爸?包括那個所長都說‘不知道’。我有一個朋友,當過兵,看守所副所長是他的老排長,我們讓他去問副所長,副所長說第二天就要公審,我爸就在第二輛車上。我媽很吃驚,說不可能吧,二審判決書都沒下來,怎麼會有我爸?我妹妹也說,不可能吧,我們不是已經上訴了嗎?……”公處大會結束後,劉海旺的妻子望著將上刑場的丈夫,癱倒在會場外,大聲喊冤,引來了許多圍觀者。

“如果他們能對我們這些家屬提出的疑點做出明確答覆的話,我們就不會在大街上喊冤了。”劉娟幾次中斷話語,泣不成聲。

“我們家要是有一個在省裡當大官的親戚,他願意插手干預這件事情,我爸就不會判死刑了……可惜沒有。”這是公民劉娟對這起涉及其父的法律事件得出的一個非法制性結論。

記者希望她能從這件事中受到些正面影響,走好以後的人生之路,劉娟表示同意。“我爸違法了總是不對,我上了那麼多年學,也應該懂得這個道理。我以後一定會告誡我的弟弟妹妹,以後不管有再大的事情發生,千萬不要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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