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5 家人在醫院死亡,資深醫療人為什麼不建議去醫院鬧?

醫患矛盾激烈,醫患不信任,或者說,是大眾對國內的醫院不信任,出現糾紛,尤其是出現死亡事件,鬧,幾乎是不可避免的。

甚至,出臺了很多打擊鬧醫的措施,都沒用。一來社會同情這類家屬,二來有維穩壓力,三自然是說也不知道他鬧的對不對。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醫療知識非醫務人員不懂,再者,怕打官司時間長。但是,作為一名資深醫療人士,真的不建議他。

家人在醫院死亡,資深醫療人為什麼不建議去醫院鬧?

主要是出於下面幾種考慮。

一、鬧了之後,死者死不瞑目。只要鬧,必然出現兩個結果,一是調解,賠錢,二是警方介入抓人。按照現在的規定,最高可判7年,但是如何和解,關兩天就結束了。所以鬧的很厲害的醫患糾紛裡,最後的結果基本是不了了之。

二、打擊嚴了。維穩是有壓力,但是畢竟鬧醫在法律上是違法的,當警方感覺到壓力時,必然會出手打擊,不划算。

家人在醫院死亡,資深醫療人為什麼不建議去醫院鬧?

三、打官司不是那麼誇張。法院和醫院是兩個系統,和醫院打官司,法院不會想著醫院。這是一,二目前我們的規定,基本會判醫院賠償一部分。

四、法律判的賠償可能比調解時賠的高。目前,我們國內醫療賠償的天價不多,但是如果發現醫院有責任,賠償確定比調解多。比如一個羊水栓塞患者,這個病很重,基本會死亡,但是周至縣的案例是,醫院判賠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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