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9 今天起,餘杭人駕乘二輪電動車必須帶安全頭盔!否則……

為了進一步加強本區二輪電動車交通安全管理,有效

預防和減少涉及二輪電動車的人員傷亡交通事故,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現通告如下:

一、本區道路行駛的二輪電動車駕乘人員(限載1名12週歲以下未成年人)須戴安全頭盔

二、未戴安全頭盔駕乘二輪電動車的,對車輛予以留置,待安全隱患消除後予以放行;未戴安全頭盔且車輛未依法登記的,一律依法予以扣留車輛;情節嚴重的,車輛經檢驗鑑定為機動車且無證駕駛的,一律罰款並處拘留

三、駕乘二輪電動車有違法載人、闖紅燈、佔用機動車道行駛、逆向行駛、加裝雨篷、違法載物等違法行為,且車輛未依法登記的,一律依法予以扣留車輛;情節嚴重的,車輛經檢驗鑑定為機動車且無證駕駛的,

一律罰款並處拘留

四、有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公務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本通告自2018年7月9日起實施。

杭州市公安局餘杭區分局交通警察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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