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1 全面深化改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唯一途径

全面深化改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唯一途径——解读与回顾15个一号文件(十一)

全面深化改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唯一途径

1964年12月,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周恩来总理根据毛泽东同志的建议,在工作报告上明确提出“四个现代化”,即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这是具有战略意义的,为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确定了最基本目标,从此,我们开始为实现它而努力奋斗。

可以说,只有“四个现代化”全部实现,我们的国家才能进入现代化时代。目前,农业现代化的任务最艰巨,步伐最艰难,要实现农业现代化,我们必须付出更加艰辛的努力。这是我们全面实现现代化必须迈过的坎,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现代化社会,就不能成为完全的现代化国家。

1982年的一号文件,正式确定了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而,农村回到各自为战的时代,土地再次成为农民唯一的生产资料,它带来的影响不论是好是坏,都深刻到历史不容忽视、不可回避。此后,连续四个一号文件,农民终于被“稳定”在土地上了!然后,中央转变工作重心,“三农”成为被遗忘的角落,城乡差别进入空前扩大时期,农村、农业、农民成为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牺牲品!

2004年,在遗忘了18年后,在“三农”为中国经济发展做出重大牺牲,自身却积累了重大问题后,中央突然发现,国之根本摇摇欲坠,一号文件再次回归到“三农”问题,并提出了“多予、少取、放活”的六字方针,这是令人振奋的。到2018年,连续发出15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传递的信息是中央对“三农”的重视达到历史新高点。然而,一样的问题,相似的语言,类同的方式,重复十多年,却有诸多问题没有解决,也会产生“审美疲劳”,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再重要的话,重复多了,效果就越来越差!

全面深化改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唯一途径

要解决农村、农业、农民问题,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国家的民主、富强、文明、和谐、美丽,就必须抛开一切顾忌,下定决心,全面深化改革,对现有的若干不合理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制度等进行反思、检讨,谨慎但是坚决的推进各项改革。

改革初次分配制度。我们以前说,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次分配注重公平,现实告诉我们,这个分配制度指导思想并不正确,它直接导致贫富分化、城乡收入的差距越来越大。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基尼系数在0.3左右,上世纪90年代中期达到0.42,最新公布数据已经达到0.473,大大超出0.4的警戒线,是公平、发达国家0.2标准的2倍多。这是官方公布的数据,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更加严重。不可否认,中国已经是世界贫富分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也是世界城乡收入差别最大的国家之一。有人说过,如果改革造成两极分化,那么,这个改革就是失败的。

事实证明,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并没有带动更多的人富起来。我们应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才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正确道路。农民收入究竟怎么样,人民群众心里有一本明白帐,肯定没有官方公布的数据那么高。而农业生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例,越来越少,远远少于务工收入。要增加农民收入,就要改变农业收入低的现状,必须加大农业生产的初次分配,让一个农业生产者的收入接近一个二、三产业工作者的收入,使一、二、三产业的初次分配趋向平衡。只有这样,农业才能吸引投资、吸引人才,耕地才有保障,粮食安全才有保障。

改革耕地经营制度。事实告诉我们,现有的家庭承包耕地经营制度是阻碍农业现代化的顽疾,化大为小、各自为战,是封建、保守、落后的经营体制。20世纪80年代初的这项改革不是进步,是执政者、决策者为了解决当时农村问题的惰政。30多年的分散经营,化肥、农药的增产作用已经消失,耕地污染加重,耕地质量下降,耕地效益下降。大量耕地荒弃,或被改变成林地、草地、渔场等。人均耕地数量减少,造成劳动力浪费,单位劳动力收入低,进一步影响农业健康发展。

农业现代化应该适当集中耕地,进行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生产、经营,并且积极推动农业生产信息化,进行现代化管理,把农业生产、经营发展为工业模式。积极建设中、大型农场,组织现代化合作社、农业协会,推动区域适宜作物、优良作物种植,减少生产、管理成本。加强土壤保护,加大土壤改良力度,减少化肥、农药等无机物的投放、依赖。只有这样,才能发挥耕地的最大效益,农业收入提高,就能增加农业投入积极性,有利于耕地保护、土壤改良;只有这样,才能使农业生产者的单位收入提高到二、三产业从业者的水平,吸引更多人才到农业生产中,才能解放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剩余人口,完成城镇化的建设。

全面深化改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唯一途径

改革人口管理制度。要消除户籍二元体制,让人口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职业之间自由、公平的流动,消除一切依附在户籍上的特殊规定和特殊待遇,取消“流动人口”称谓,让人民群众真正回归到同一个起跑线,享受平等的国民待遇。消除城乡人口在生育、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差异,积极推动全民参与、没有差别的医疗、养老保障制度。让农村剩余人口能够没有顾虑的离开耕地,向城镇流动,向二、三产业流动,消除“农民”称谓,让农民成为产业工人,使农业成为现代产业之一,真正解放农民、解放土地,给农业现代化创造良好条件。

人口自由流动以后,很多人会担心大城市的人口压力。事实证明,中国城市的扩张不是质量扩张,只是简单人口扩张,带来一系列严重问题,用水、用电、用气压力和垃圾处理压力,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设施压力。这是中国城市建设方向发生错误,应该限制特大、超大城市建设,积极推动中、小城市建设,要在资金投入、用地审批等政策、制度上向建设中、小城市引导。把中、小城市建设成美丽、宜居的魅力城市,人口自然会停止向大城市流动。现在,居住审批、落户限制等“堵”的方法不可行。

用城镇化取代新农村建设。2004年一号文件提出繁荣小城镇经济,提出了“产业发展、人口聚集”的方向;2006年一号文件却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政策立刻转向。这是一次不恰当的转向。在现有体制下建设新农村,投入越多,浪费越大,投入越多,就越阻碍农民离开耕地,阻碍农业走向现代化。必须用新型城镇化取代新农村建设,改革一切与之不协调的政策、制度,积极建设公共设施齐全、社会服务完善的现代化小城镇,就近转移、消化农村剩余人口,尽早消除农村与城镇的差别,全面提高农民政治、经济、文化待遇,尽早消除农业与二、三产业的差别,实现农业现代化。我们需要担心的,是农民失去土地,却不能成为真正的城镇居民;需要担心的是城镇化又变成简单、粗暴的造城运动,变成对农民的掠夺。

我们是一个农业大国,更是一个人口大国。不解决农业现代化,就不能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就不能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现代化。不解决农民的地位问题,就不能解决政治、经济、文化等全局问题。没有农民的文明、富裕,就没有国家的文明、富裕。改革到了最关键的时刻,要彻底改变几千年封建农业经营模式,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并且要坚决保障粮食安全,保护农民权益,我们制定的政策、路线、方针必须慎之又慎,必须顺应现代化的发展要求,既不能冒进,又不能保守。对改革开放30多年来,错误的决策、路线要进行反思、检讨。要有破釜沉舟的决心,也要有战胜一切的信心,只要发动、号召、团结全国人民,坚决实践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的事业就一定会取得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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