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7 個 人 合 夥 協 議

個 人 合 夥 協 議

甲方:XXX,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XXXXXXXX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雙方合夥經營XXXXXX事宜達成以下合夥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夥體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一)合夥體名稱為XXXXXX。

(二)合夥體註冊號為XXXXXXXXXX,註冊性質為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為XXXXXXXXX,現經營者為XXX,組成形式為個人經營,註冊日期為XXXX年XX月XX日,經營範圍為XXXXXXXX。合夥體的具體經營場所為XXXX樓。經營的面積約XXXX平方米。

二、合夥後的經營範圍

合夥後的經營範圍為XXXXXXXX。

三、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共XX年。

四、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一)出資方式:

甲方以XXXXXXXX實物出資(詳見附件1《XXXX物品清單》),佔合夥體XX%的出資份額;

乙方以現金出資XXXX元(大寫人民幣XXXX圓整),佔合夥體XX%的出資份額;

經營場所房屋所有人為XXX。

(二)出資繳付、交接:乙方出資根據合夥體的經營需要,分期、分批陸續投入。每次投入款項雙方共同簽字確認;甲方的現有物品由雙方共同清點登記造冊,編制《XXXX物品清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1,雙方簽字確認。

(三)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五、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利潤的計算方法:利潤為收入減去成本後的餘額。成本包括但不限於人工工資及福利、保險,稅費,採購原材料、物品支出,設備維護費用,水電氣費用,場地租賃費用等所有需要由合夥體支出的費用。

利潤按照股份比例分配,分配時間根據具體情況由雙方均同意後進行分配。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各合夥人按股份比例承擔。

本協議簽訂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自行享有和承擔,與乙方無關。具體債務見附件2《XXXX債務清單》。

六、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體的負責人由XXX方擔任。

2、合夥事務的決定權歸XXX方,XXX方有權監督。

3、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4、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以股份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按所佔股份共有。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務。

3、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雙方對經營過程中決策的事項以《會議紀要》的形式進行確認和固定,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對會議紀要簽字確認,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5、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雙方到工商登記部門辦理負責人變更登記。

6、甲方保證對雙方合夥前的資產擁有獨立所有權和經營權。

七、合夥事務的執行

(一)財務管理嚴格按照財務制度進行,建立資金賬本、採購賬本、實物驗收賬本、庫存帳本,切實做到賬款相符、賬物相符。

經營過程中的所有賬目必須做到日清月結。

(二)會計由XXX指定人員擔任,負責做賬;出納由XXX方指定的人員擔任,負責保管資金。財務資金建立專門賬戶,合夥體收入的資金全部進入該專門賬戶。

(三)雙方均有權對採購過程進行監督。

(四)財務支出與收入經XXX方(或其指定的人員)簽字後即可支出和入賬,支出後產生的票據經XXX方及相關參與人員(含收銀、採購)均簽字後方可入賬。XXX方將上述情況事後告知XXX方。支出金額超過XXX元(大寫XXXX元整)時,XXX方應當提前告知XXX方。

八、入夥與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時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體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可以退夥,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體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體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夥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體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人可以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

九、合夥的解散與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解散後15日內指定部分合夥人或委託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員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所佔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各合夥人對外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十、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體利益的活動。

十一、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的,應當賠償因違約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包含合夥體及其他合夥人主張損失所產生的交通費、誤工費、律師費及其他合理損失)。

一方擅自退出合夥,拒絕參加合夥體的經營,經另一方三次通知催告仍拒絕參加合夥體經營的,視為其自動放棄其在合夥體內的全部權利,如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另一方仍有權要求其賠償損失。

十二、爭議解決辦法

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合夥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XXXX人民法院起訴。

一方向另一方送達相關通知,可以通過以下任何方式送達,包括郵件、短信、QQ等送達方式,只要進入以下系統,即視為送達:

甲方:郵寄地址:XXXXXXX

手機號碼:XXXXXXX QQ郵箱:XXXXXXX

乙方:郵寄地址:XXXXXXX

手機號碼:XXXXXXX QQ郵箱:XXXXXXX

一方變更以上任何一種聯繫方式後,沒有通知對方的,相關通知進入以上系統仍視為已經送達並接收。上述接收系統各方均同意作為人民法院送達訴訟文書、傳票、訴訟資料的接收系統。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合夥人協議補充或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十四、本協議一式XX份,合夥人各執1份,合夥體備份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1、雙方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

2、附件1《XXXX物品清單》1份;

3、附件2《XXXX債務清單》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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