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2 逃過無期的少年殺人犯(下)

很多個夜晚,吳生偉都想衝進暗房,和那個男人扭打成一團。可他還太小,不到18歲。

逃過無期的少年殺人犯(下)


8月末秋老虎發威,整條街上到處都是被日光激怒的帶翅蠅蟲。一個高溫的下午,老闆娘伏在收銀臺瞌睡,吳生偉在廚房的案邊吃西瓜,那個矮壯的男人挺著肚皮,搖搖晃晃地進了店門。

他酩酊大醉,一進來就揪住了老闆娘的頭髮,“你個角女(不能生育的女子),陪老子睡!”他肉鼓鼓的嘴唇後露出黃牙,揪著老闆娘的頭髮,就往院子裡拖。老闆娘的臉像收縮的風琴,時不時伸出痛苦的褶子。

吳生偉抱起半個西瓜,砸向男人,鮮紅的瓜瓤,碎了一地。

“快上樓去!別管姐的事!他會打壞你的!”老闆娘仰面緊抱男人的腿肚子,朝吳生偉咆哮。這時,男人已經從桌角操起了一個滅火器。

“你個石芯子!哪裡來的小白臉?到我頭上拉屎,你給老子鬆開,老子敲了你個賤貨的牙!”話畢,滅火器掄了下去,老闆娘的嘴頓時鮮血四溢。

吳生偉的脖子和臉脹得通紅,他拿起了切西瓜的長刀。刀起刀落,水泥地面上汩汩流淌的血液泛起空泡,血腥氣很快就溢滿了整個屋子。

不久,警察就在屋裡黑壓壓地站了一群。他們把吳生偉摁在地上,抽掉他的鞋帶,用膝蓋壓住他的膀子,摁著他的頭……直到不鏽鋼的手銬勒緊了他的手腕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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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室裡,吳生偉坐在鐵質的審訊椅上,手腳皆被鏈條鎖牢。

“你小子,把人快剁成肉泥了,十顆槍子也饒不了你!老老實實把事情交代清楚,給你爭取個表現良好,知不知道?”警察的眼神如炬,話語威嚴,吳生偉有些發怵。

除了警察,號子裡的犯人也審他,問他犯什麼事。當得知他未成年,故意殺人,還砍了對方很多刀, 犯人們篤定地說:“槍子不用吃!但無期跑不掉! ”

“家裡管不?”牢頭問。

“家遠,窮。估計管不過來俺。”

“那你的賬上肯定上不來錢了!自覺睡到最後一排,號子裡的內務衛生、廁所清潔,給老子勤快點弄!知不知道?”

“中!”

“什麼中?給老子回答‘是’,以後進出門喊報告,聽到命令回答‘是’,見到管教要蹲下,知道不知道?”

“是!”

吳生偉在牢頭的教育下,學會了必要的獄內規範。他在看守所裡待了半個月,每天任勞任怨,還是險些捱揍。因為那天,吳生偉的律師來會見他。

他回來後,牢頭站在放風場審他,“你小子!家裡都請得起律師,還騙我說家裡不管你!你賊得很嘛!”一群邋遢的犯人在狹小空間裡把吳生偉團團圍住,準備施展拳腳。

“律師不是俺家裡人請的,是俺姐請的!”吳生偉抱頭蹲在地上,瑟瑟發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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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生偉被抓之後,老闆娘內心很不安。丈夫的死對她來說,無疑是一種解脫,但吳生偉淪為殺人犯,對她而言又是新的折磨。

她料理完丈夫的喪事之後,就去了街角的金匱律師事務所。

金匱律師事務所與三和妓女住的樓相隔不過五米,左手邊是早點鋪,右手邊是足療店和黑網吧。“金匱”兩個字已經脫落,只剩下膠體覆蓋住的未褪色的牆皮,兩個字的輪廓依稀可見。

老闆娘把案情講給律師聽,問:“有沒有辦法能救救他?”

“刑事案件,沒什麼來去,鐵板釘釘的事!他是未成年,可以免死刑,但從整個案情來看,應該會判無期徒刑。” 律師說。

“那孩子不就毀啦?律師你想想法子,看看有沒有辦法拉他一把?”

“除非他可以檢舉立功,不然我也只能進去看看他。”

“啥叫檢舉立功?”

“就是檢舉出其他人的犯罪線索,他就有重大立功表現,會被輕判。”

“律師!讓他檢舉我的事,成不成?”老闆娘想了很久,突然開口說道。

“你犯過啥事?這個可不好開玩笑的!”

…….

律師聽完了老闆娘的講述,抿了一口茶,對她說:“這個不行,我是有職業操守的,我替你傳這種話,犯法。”

老闆娘掏了5萬塊錢放在桌面上,央求道:“我知道您的難處,請您幫幫我弟弟吧,他還小。”

律師沉默片刻,把錢裝進了抽屜裡。

7


律師會見吳生偉,坐在審訊室裡,隔著生鏽的鐵柵欄,問他:“抽菸不?”

吳生偉搖頭。

律師的臉色變了,他示意吳生偉靠近鐵柵欄,遞給他一根菸,“抽一支,解解悶。”吳生偉接過去,發現煙外面裹著一張紙條,律師朝他使眼色,他假裝提褲子,把紙條藏在褲腰裡。

半個多小時的會見,律師眯著眼睛一言不發,煙擰滅一支,又續上一支。離開的時候,律師把剩下的半包煙扔給了他,“回去了有人為難你,就把煙給他們,紙條看完,吞下去。”

吳生偉蹲在放風場,面對牢頭的盤詰,自覺地掏出了那半包煙。

“日你媽!你肯定是老闆娘養的小白臉!你殺了她老公,她還花錢請律師給你送這麼好的煙,有這怪事?還以為你小子是記恩,又是逼逼屌屌的事!”牢頭接過香菸,驅散了犯人們。

那天夜晚,看守所背後的山凝成了墨團。吳生偉被罰站夜崗,在號子的過道里來回尋崗,當所有的犯人都不再起夜了,他避開監控掏出紙條,只見皺巴巴的紙條上寫著:

“廣西梧州蒙山縣村民陳華中、村婦鬱華芳,2001年4月販賣一個月大的女嬰一名;2002年10月販賣兩個月大的女嬰一名;2004年3月溺死11個月大的男嬰一名。嬰孩屍骨埋在蒙山縣福垌村西的一處墳塋裡(務必將所有信息記牢,彙報給管教民警)。”

吳生偉讀完紙條的內容,身上泛出一陣冷汗。他搓碎紙團,硬著頭皮吞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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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知道這種事的?”分管民警在值班室裡抽菸,給吳生偉也遞了一支。

“俺在旅店裡聽一個打工的老哥講起的,真假俺也不知道,鬱華芳是誰,俺也不知道。”

“嗯,主動檢舉揭發,這是好事!說明你有悔罪的表現,這件事要是查實,算是重大立功!把煙抽完,不許帶到號子裡去!”

吳生偉回到號子,牢頭就把他拖進放風場。

“窩日你媽!你人小鬼大嘛!有案子不先告訴我,越級報告啊?老子今天讓你吃吃教訓。”

幾個犯人把吳生偉的衣服往頭頂撩,衣服矇住了他的頭,後面的犯人反住他的膀子,牢頭用飯盒舀滿了水,從他頭頂往下淋。吳生偉透不過氣,跪在地上呻吟掙扎。

“小雞巴!你可知道,今天是用衣服蒙你的頭!你信不?老子以前把活人從腰間開一圈皮,整張皮子就像脫衣服一樣,剝到頭頂,把頭蒙起來再打個結,活人不是流血死掉,是悶死賴!小雞巴,我這件事情,你要不要再去檢舉揭發一下,立功去?”

差不多了,牢頭叫犯人們放開了吳生偉,他癱在水泥地上一陣陣喘氣。

“你們以後有案子不先和我講,就是這個下場!”牢頭說完,犯人們面面相覷。

9


吳生偉的案子大概拖了一年才開庭,因為故意殺人,他被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但他檢舉揭發的販嬰、溺嬰的案件最終被查實,他有重大立功表現,無期徒刑被改為有期徒刑15年。

開庭之後,律師又來見他,“案子判下來了,什麼也不要多想。好好表現,出來還年輕。”

“謝謝律師,也謝謝俺姐,要不是你們費這心思,俺還不知道坐牢到啥時候哩!”

“鬱華芳就是你姐,我實話告訴你。”

吳生偉先是楞了一下,然後就抓著審訊室的鐵柵欄哭鬧起來,“你個龜孫律師!你這是弄啥哩?俺從沒問過俺姐的名字,你咋不告訴我鬱華芳就是俺姐?俺舉報俺姐,俺不是成了沒種的新球哩!”

“給我安穩坐好!她這麼做是為了保你,你才17歲,無期徒刑不是毀了你?現在判15年,你表現好,減減刑,出來30多歲,結婚生子都趕得上趟。再說,她這樁事憋在心裡這麼多年,睡覺都不踏實,也到該拿出來的時候了。不是你這樁事,她老早就去自首了,你懂不?”

律師吐出一縷煙霧,把鬱華芳的案子從頭說起。

鬱華芳是廣西梧州藤縣人,當地的農村女孩大多早婚早育,鬱華芳24歲還未嫁,她父母便匆忙把她配給了35歲的村民陳華中。

陳華中結過一次婚,前妻因難產而死,一屍兩命。再娶鬱華芳的時候,他生子的欲求格外強烈,他和鬱華芳的父母商定,“她要是生不出兒子,我就要回禮金。”

結婚頭一年,乾巴巴的鬱華芳就懷孕了,生下一個女孩。坐月子的第三天,陳華中就解下皮帶,把鬱華芳抽到滿床打滾,叫她“帶著孩子滾回孃家。”孩子一個月大的時候,陳華中找來當地的販嬰掮客,400元賣掉了這個女孩。

鬱華芳的第二胎,還是個女孩,這次沒等陳華中動手,她先扇了自己兩耳光,拿著剪刀往肚皮上戳。女孩兩個月大的時候,被販子以同樣價格買走。

鬱華芳懷上第三胎,陳華中找了一個“仙醫”,得了一個保生男孩的藥方。她一日服三次,懷孕5個月的時候,陳華中帶著她去城裡的大醫院做B超。

陳華中花錢託人,最後醫生告訴他,“是男孩。”回家的路上,他給鬱華芳買了一對金耳環。

4個月後,鬱華芳生下一個男孩,陳華中欣喜萬分。可一週之後,他發覺男孩始終沒有睜過眼,經醫生確診,是先天性無眼症。大喜大悲之中,陳華中患上了癔症,自此,他每日必要毆打鬱華芳才能洩憤。

有先天性疾病,即使是個男孩,也賣不出去。孩子11個月大的時候,陳華中逼著鬱華芳把他溺死在洗衣盆中。

這個嬰兒,還從未見過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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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中自幼父母雙亡,和哥哥陳華明相依為命。他哥哥常年疾病纏身,無力生養,於是給陳家“開枝散葉”的責任就落在了他一個人的肩上。

2004年底,哥哥陳華明因肝腹水死亡,身後無子嗣,直系親屬裡只剩下一個也沒有兒子的弟弟——這讓陳華中更加恐慌。

“一定要生兒子”,是陳華中的心結,他至死也沒有解開。

(重男輕女的思想在廣西的一些偏遠村落裡,格外嚴重。甚至曾流傳著“生不了男孩的婦女,終老下葬不得立碑”的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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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2009年的這批轉監犯在集訓隊只參加了兩週的入監訓練,就全部打散分配到了勞務監區參加改造。少年犯減刑政策有優待,吳生偉轉監的時候刑期只剩十年,表現良好的話,按照百分之30的減刑幅度,他今年已經刑滿。

26歲,他有了新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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