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1 臨猗一青年:持C證酒後駕駛摩托車 一次被記24分

中國報道訊(安建軍 王文斌)日前,山西省臨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持續酒駕整治統一行動中,查獲一起準駕車型不符、酒後駕駛交通違法行為,駕駛員武某某(臨猗人)一次被記24分。

6月21日晚上,臨猗交警大隊北景中隊按照上級交管部門統一行動安排部署,在城區豐喜大道設立臨時檢查點,嚴查酒駕、毒駕、無牌無證、假牌假證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21時30分許,民警在對一兩輪摩托車例行檢查時,聞到駕駛員身上一股酒味,便立即對其進行控制,帶回大隊進一步處理。

經檢測,摩托車駕駛員武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46mg/100ml,達到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將被記12分、罰款1000元,並暫扣其駕照6個月;同時查明,武某某雖然持有C1機動車輛駕駛證,但不具備兩輪摩托車駕駛資格,根據我國《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武某某因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和的車輛,將再次被記12分、罰款1000元。

面對民警明確告知和處罰決定,武某某頓時驚醒,一直拖延時間,不肯在處罰決定書上簽字,不斷打電話找熟人說情,企圖減輕處罰,均遭到嚴詞拒絕。經過辦案民警耐心說服和嚴厲批評,最終武某某還是認識到了自己錯誤行為的嚴重性,虛心接受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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