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亂來”,後果自負

110,是報警電話

也是我們遇到險情時的緊急求助號碼

而近日

在企石鎮有一男子卻因撥打110“報警”被處罰


酒後“亂來”,後果自負

2020年3月16日凌晨,企石公安分局指揮中心110接警員接到一通隔著話筒都可以“聞到”酒氣的報警電話,報警人稱:自己不知道在哪裡,滴滴司機不肯載他到目的地,要在路邊“丟”下他,並要求派出所警察送自己到目的地。接警員一邊耐心地回答他,一邊多次詢問報警人所在地。

得知他身在企石鎮深巷村附近路段後,110接警員立即通知相關人員前往現場處置。

不料, 110接警員剛掛斷報警電話,電話隨即再次響起,一聽,是剛才的報警人,這次竟稱自己在路上遇到了搶劫,要求企石警方趕緊出警處理。分局民警快速到達現場後,通過調查卻發現報警人描述的情況與事實不符,有謊報案情的重大嫌疑,遂將其傳喚到企石公安分局東山派出所接受詢問。

酒後“亂來”,後果自負

據供述,報警人李某保(男,28歲)當晚打算坐滴滴車回家,因為喝了酒,所以輸錯了目的地名稱,隨後與司機發生爭執。在自己報警之前,司機已經報過警了,當時民警就雙方的問題進行調解後,大家也都離開現場了,而自己仍在原地。他說,“當時腦袋一片空白,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要報警稱自己被搶劫。”

目前,李某保對其謊報案情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企石公安分局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5日,並處罰款200元。


警方提醒

法律普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1)隱藏、轉移、變賣或者損毀行政執法機關依法扣押、查封、凍結的財物的;

(2)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

(3)明知是贓物而窩藏、轉移或者代為銷售的;

(4)被依法執行管制、剝奪政治權利或者在緩刑、暫予監外執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為。


如何正確撥打110

(一)受理報警的範圍: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群體性事件;

4、自然災害、治安災害事故、火災、交通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機關緊急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二)受理求助的範圍:

1、發生溺水、墜樓、自殺等狀況,需要公安機關緊急救助的;

2、老人、兒童、弱智人員、精神疾病患者等行為能力、辨別能力差的人員走失,需要公安機關在一定範圍內幫助查找的;

3、公眾遇到危難,處於孤立無援狀況的;

4、涉及水、電、氣、熱等公共設施出現險情,威脅社會公共安全、生產生活秩序和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需要公安機關先期緊急處置的;

5、各種可能引發人身傷亡事故或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險情,需要公安機關緊急處置的;

6、需要公安機關處理的其他緊急求助事項。


110是市民遇到不法侵害或者遭遇危險

才撥打的電話號碼

謊報案情

不僅浪費警力資源,影響接處警工作

還擾亂了公共秩序

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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