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財稅專家談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

財稅專家談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

6月15日,全國36個省級新稅務機構掛牌,標誌著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邁出階段性關鍵步伐。胡怡建、李萬甫等財稅專家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改革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是順應時代要求的重大變革,有利於更好發揮稅收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院長、教授胡怡建表示:“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作為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順應新時代轉變政府職能、優化機構設置、提高運行效率,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稅收治理體系要求而進行的稅收徵管體制的重要變革。”胡怡建認為,看待這場改革的歷史意義,需要宏觀、微觀兩個視角,歷史、現實兩個角度。

從宏觀來看,一方面,以合理機構設置、優化職能配置、提高運行效率為主旨的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目標是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高效的稅務管理機構職能體系,為全面提升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另一方面,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注重解決事關長遠的體制機制問題,為理順稅收體制機制,構建更為有序、合理、完善的稅收制度、財政體制提供重要制度基石。

在微觀層面,國稅地稅機構改革不但有利於加快推進稅收立法進程,更為重要的是通過合理機構設置,整合徵管資源、統一執法標準、完善執法程序、嚴格執法責任、完善辦稅流程、規範稅務行政、共享社會信息,使稅法體系更完備規範、稅制體系更成熟定型、服務體系更優質便捷、徵管體系更科學嚴密、信息體系更穩固強大。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李萬甫表示,以國稅地稅機構合併為核心的現代稅收徵管體制是構建現代財政制度的重要內容,也是理順中央與地方財政關係的基礎性工程。對於構建科學完備的財稅體制,充分調動中央與地方的積極性,提升國家治理水平,促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具有重要的作用。順利推進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必將全面提高稅收徵管能力建設水平,為國家財政收入的可持續增長奠定良好的體制機制基礎,為進一步深化稅制改革提供強有力的徵管保障。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馬珺認為:“通過轉變職能、理順關係、優化結構、提高效能,在全國範圍內構建起一個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高效的稅務管理系統,使我國的稅收管理機構設置更加合理,有助於進一步理順統一稅制和分級財政關係,促使我國稅務管理機關更加專業化。”

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內涵豐富、影響深遠。這次改革涉及兩套稅務機構合併、稅費管理制度和中央與地方稅務行政管理體制三大改革,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國稅地稅機構合併改革。“國稅地稅機構合併作為戰略性、全面性、系統性改革,涉及國家與企業、中央與地方、國稅與地稅、徵稅與收費等複雜利益關係調整,是一項力度大、涉及面廣、情況複雜的稅收徵管體制重大變革。”胡怡建表示。

回望歷史,國稅地稅共同走過崢嶸歲月。1994年,隨著分稅制的實施,國稅地稅分設。24年來,國稅、地稅各司其職、勠力同心,書寫了中國稅收的輝煌篇章。24年來,我國稅收收入從5070.8億元增長到12.6萬億元,經歷了取消農業稅、企業所得稅改革、營改增等重大稅制改革,國稅地稅徵管體制逐步完善,稅收在國家治理中的作用不斷凸顯。

李萬甫表示:“國稅地稅合作為機構合併做了鋪墊。”近幾年來國稅地稅合作向縱深推進,不僅打通了國稅地稅徵管業務層面的深度整合,優化了稅收營商環境,破解了兩套稅務徵管機構的執法與服務壁壘,提升了稅收滿意度和納稅遵從度,而且也為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做了鋪墊,提供了有效的制度支撐,“瓜熟蒂落,水到渠成”。

馬珺認為:“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國稅、地稅合作水平,為國地稅合併奠定了徵管基礎;金稅三期工程的上線實現了國地稅業務平臺及徵管操作、執法標準的統一,為國地稅合併奠定了技術基礎;稅務幹部隊伍建設和管理機制的持續完善,為國地稅合併奠定了人才基礎。”

接管非稅收入徵管職責,是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涉及10多億納稅人和繳費人。這項與百姓息息相關的改革,將如何影響企業、勞動者與稅費徵管體制?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樊勇談道,這將使非稅收入和社保收入在制度上更具規範性,在執行上更具剛性,不但有利於降低徵管成本、提高徵管效率,而且將為未來稅費制度改革、統一政府收入體系、規範收入分配秩序創造條件,夯實國家治理現代化基礎。

“以社保費為例,由稅務部門統一來徵收社保費,無論對企業、勞動者個人,還是社會保障體制來說,都是一件具有較大影響的改革措施。”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李長安認為,稅務部門接管社保費徵管職責,將大大提高社保費的徵管效率,對人民醫療與養老而言都是一重保障,這場改革不僅是時代的要求,也是人民的期待。

本報記者 何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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