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3 扶贫领域腐败、优亲厚友…陇川4名党员干部受处分

扶贫领域腐败、优亲厚友…陇川4名党员干部受处分

近日,陇川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 县自然资源局二级主任科员方小刀、县林业和草原局保留正科级干部金晓陆、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四级调研员管小保违反群众纪律问题。经查,2014年11月,章凤镇拉勐村民小组通过召开群众大会的方式,将7.5亩集体水田无偿划给方小刀、金晓陆、管小保(每人2.5亩)管理耕种。2018年8月,县纪委县监委对方小刀、金晓陆、管小保进行了函询,要求三人将水田退还拉勐村民小组,但三人一直未执行。2019年7月26日,县纪委监委对三人问题进行初核,其后三人才将水田退还。2019年8月28日,经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员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方小刀、金晓陆、管小保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对三人涉案违纪款11250元,由县纪委县监委收缴后返还拉勐村民小组。

● 景罕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主任段朝明优亲厚友问题。经查,段朝明在担任景罕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主任期间,纵容、默许其子利用本人职务上的影响,承接景罕镇工程项目,其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2019年9月18日,经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

段朝明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规获利47700元予以收缴

扶贫领域腐败、优亲厚友…陇川4名党员干部受处分

通报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部署。在各种惠民政策持续向好的环境下,党员干部手中掌握的利益和资源越来越多,诱惑也越来越大。党员领导干部,身在其职应谋其政,本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成为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引领人民群众发展致富的带头人,但一些人却由于思想懈怠、心存侥幸,触碰了纪律的“红线”。

通报强调,不受监督的权利必然滋生腐败。集体资产属于集体,任何违反规定挪作他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纪处理。在党纪国法面前,亲情需要被克制,任何私人感情不能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每位党员干部都要引以为戒、严格自律、谨慎用权,坚决不越雷池一步。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扶贫领域各职能部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以专项治理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审核:杨 旻 张仁韬

扶贫领域腐败、优亲厚友…陇川4名党员干部受处分扶贫领域腐败、优亲厚友…陇川4名党员干部受处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