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19年光伏競價項目併網率不足50% 2020年地方優選規則或有待強化

仍有約12GW規模的2019年競價光伏電站正在等待全面復工後推進建設併網,同時他們還在等待主管部門關於電價下調節點延期的消息。2019年競價項目併網率不足50%,而2020年的競價即將啟動,或許2019年的經驗總結,能為各省今年的準備工作提供參考。

據光伏們瞭解,2019年競價項目僅完成了10GW左右,佔比不到一半。總計22.8GW的競價規模中,除去因為部分客觀因素導致無法建設的至少1GW規模,還有超過10GW的競價項目被延至2020年完成,這些項目不僅面臨補貼降低的問題,在逾期兩個季度之後還有可能被取消補貼資格。

光伏們統計了17個省份競價規模的併網情況,區域差異非常大。“黑馬”省份貴州不僅申報規模受人關注,其併網率也遙遙領先其他省份,高達86%!併網率超過50%的還包括湖北、安徽和內蒙古。作為此次新冠疫情的重災區,湖北後續的競價項目併網將給光伏企業帶來新的考驗。

遼寧因為新的競價項目只有分佈式光伏,所以28%的併網率可以反映出,東北的分佈式項目很難吸引投資企業的關注。而山西、陝西和河北的併網率都不足20%,意味著這三個省的管理模式在2020年有待進一步提升和改進。

特別是河北,完成率只有7%,意味該省的規模管理方式有巨大的漏洞!據悉,河北相關部門已經考慮調整2020年競價項目申報的條件和方式,以提升補貼項目的推進速度。

問題何在?

實際上,導致競價項目19年併網率不過半的矛盾點主要集中於以下幾點:

——項目前期推進速度受限。光伏電站完整的前期手續時間少則兩三個月,長的要跑半年,因一系列政策發佈時間問題,導致項目建設開工準備時間不足是主要原因之一;

——電網手續問題。光伏們瞭解到,在南方電網轄區內,曾因南方電網不允許發電企業自建光伏電站接線工程,但電網方面又無法確保在年底前建成導致不少項目無法在2019年底前完成併網;

——土地難落實。雖然項目申報時土地落實情況是一個要件,但申報時的準備和開工前的準備之間仍需要做很多工作。土地問題一直是大型光伏電站項目的“老大難”,某從業人士感慨,“開工之前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了找地以及協調土地的事情上,現在中東部省份幾乎沒有完整的大面積土地用來建設光伏電站,加上現在單體規模一般都比較大,只能東找一點西摳一點”。據光伏們瞭解,2019年競價大省山西在實際項目推進中土地的問題就非常明顯;

——個別省份在項目推進中因電網消納問題受阻,某戶用光伏大省儘管在競價中拿到了電網的消納意見函,並且獲批了將近1GW的規模,但在實際推進中卻仍是因消納空間受限,導致競價項目開工率不足50%;

——從各省項目開工比例可以發現,在浙江、江蘇等分佈式光伏大省,包括在2019年競價中分佈式佔比超過80%的河南,儘管分佈式項目單體規模小,但開工率並不樂觀。“前期申報的時候準備比較倉促,進入競價名單之後,因屋頂租金、屋頂承重以及項目收益率等情況無法滿足要求而導致項目無法開工,是分佈式項目較為普遍的問題”,某行業人士介紹道。據悉可能有約1GW的競價分佈式項目因各種問題面臨“流產”;

——部分無實力的民營企業推進速度慢。也有行業人士透露道,不少項目企業的資金情況不容樂觀,他們必須得找到電站買家才能動工,這也導致了一些項目遲遲無法開工。

值得一提的是,在22.8GW的競價規模中,將有一定規模的項目註定“胎死腹中”。有資深項目開發人員李嘉(化名)告訴光伏們,有些項目存在先天性缺陷,導致很多項目遲遲無法動工的最主要原因是找不到託底方,缺乏啟動資金,“進入競價目錄中的項目,有不少是為了出售的,本身項目方也沒有多少資金,如果找不到買方,這種項目很難啟動”,李嘉補充道。

事實上,2019年光伏電站投資主體已發生了明顯的變化,央企強勢入駐,而民營企業更多的是在“求生”。在競價較為薄弱的收益率之下,以央企為主體的投資主體更傾向於單體規模大的項目,以規模效應攤平成本。“大部分企業要求單體規模50MW或以上,競價名單中有不少20MW左右的項目,這些項目就很難找到合適的買家”,李嘉告訴光伏們。光伏們瞭解到,僅河北省,就有數個單體規模為20MW的項目因找不到買方遲遲未動工。據此,光伏們預計,因種種原因無法建成的項目規模約在2GW左右。

2020年省級競價申報政策有待提升

隨著疫情的穩定,2020年光伏競價安排即將提上日程,日前內蒙古能源局就2020年的競價優選工作進行了意見徵求。該文件指出2020年光伏新增併網消納空間約為1.4GW,並且明確優先支持在荒漠地區、採煤沉陷區、露天礦排土場等地建設光伏電站的項目參與競價,此外文件還提出支持光伏+儲能項目建設,也明確了相關的支持文件。

達拉特旗兩期光伏領跑者項目的建設在基地管理、沙漠治理方面的成績有目共睹,也為2020年內蒙古的光伏競價提供了強有力的參考。有專業人士評價道,內蒙古主管部門提前給出方向意見更有利於全面工作的有序開展,甚至不少內蒙地區以外的光伏從業者認為內蒙的這份管理文件(徵求意見稿)體現了很好的管理思路,值得其他省份參考學習。

據悉,已經有兩個併網率很低的省份,考慮2020年競價項目申報時,採用更嚴格的項目考核方式,甚至不排除借用領跑基地優選的模式。

2020年是集中光伏電站和工商業分佈式有補貼的最後一年,各省如何管理本地區的項目申報,制定合理有效的規則,也體現了十四五期間這些地區發展的潛力和空間。作為光伏競價的第一道門檻,各省在設置優選規則的時候,也可以參考當地的實際情況,使得能夠進入競價目錄的項目都可以得以“善終”,補貼資金得以最大程度的利用,避免重蹈覆轍。

實際上從數年前國家能源局就已經放權給地方能源主管部門,部分省份的能源主管部門也展現了非常強大的管理能力,助推這些地區的新能源有量有質的發展。

在去補貼的過程中,在邁向平價及低價的過程中,不僅需要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更瞭解新能源的發展態勢,制定好合理的規則,也更需要市縣級能源主管部門的有效支撐。只有各級政府統籌協作,才能為新能源的發展新徵程助好一臂之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