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6 永順:男子規避執行遭拘留

【執行攻堅】永順:男子規避執行遭拘留

永顺:男子规避执行遭拘留

據瞭解,申請人執行人何某梅和被執行人孫某龍受僱於另一被執行人田某從事農作生產,一日在回家途中何某梅乘坐孫某龍駕駛的農用三輪車發生交通事故,何某梅身體多處受傷,經鑑定構成十級傷殘。該案經永順縣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孫某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向何某梅賠償13418.76元。

在該案的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孫某龍一直規避執行,拒絕報告財產。經執行員查控,發現孫某龍小孩在該縣某高價私立中學就讀,孫某龍完全具備履行能力,但卻多次試圖以僱主田某沒有賠償為由而規避執行。8月14日下午,該院執行幹警將孫某龍拘傳至法院,其仍以僱主田某沒有履行為由規避執行,永順法院依法對其司法拘留。

決勝執行難攻堅戰開展以來,永順縣法院打擊失信“老賴”不手軟、不留情,努力維護每一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斷提升司法公信力。

文章出處:永順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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