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2 美国「史上最蠢」盗窃案,被拍成了年度最嗨犯罪片

今天鱼叔要聊的这部电影,有点离奇。

根据真实故事改编。

聚焦一个可以载入美国史册的最白痴的盗窃案。

美国「史上最蠢」盗窃案,被拍成了年度最嗨犯罪片

四个大学生,花样作死,以极其拙劣的作案手法,实施盗窃。

不过他们偷的不是钱,不是黄金,也不是名画古董……

他们偷的是图书馆

这就是入围今年圣丹斯电影节主竞赛单元,在前不久的上海电影节上一票难求的——

《美国动物》

American Animals

美国「史上最蠢」盗窃案,被拍成了年度最嗨犯罪片

先撂下作案结果,四个人被判了七年

2010 年左右陆续放出来了。

于是,他们都有了在这部影片里共同出境的机会。

没错,真人!出镜!

本片被媒体誉为年度最具创意的犯罪片,因为采用了非常创新的拍摄手法:

一半纪录片,一半剧情片,互相交织往前推进。

演员重现当年的抢劫过程,穿插真实人物的采访独白。

所以,会有 8个主人公。

四个真实人物分别是画家斯宾塞小恐龙沃伦大胡子艾瑞克

,以及肌肉男查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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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人偷书贼们)

而扮演他们的是,《敦刻尔克》男主巴里·基奥根,“快银”埃文·彼得斯,“女超人的前夫”布莱克·詹纳,以及杰瑞德·亚伯拉汉姆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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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们)

四个人在现实生活中都很反叛。

「小恐龙」沃伦是拿着体育奖学金上的大学,性格莽撞冲动,开朗搞笑。

面对镜头,他颇为炫耀地展示手臂上的纹身,一只短手霸王龙伸手去关掉吊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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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撇嘴,拉开上衣,骄傲的小眼神儿,贱兮兮。

「画家」斯宾塞是一枚艺术生,熟知各种名画家的传记生涯。

他总结出来名画家的人生经历都蛮惨的,而认定艺术家命中要有一些不同寻常的体验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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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胡子」艾瑞克,肯塔基大学主修会计专业,孤僻而冷静,理想是去 FBI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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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对专业知识了如指掌,面对教授的提问对答如流。

但他似乎并不喜欢这个专业,上课时在笔记本上胡乱画着「Fuck this shit」(这是一坨 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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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肉男」查尔斯更不得了,他不仅身形健美,而且还非常懂得经商。

12 岁就开了自己的第一家公司,16 岁投资购入了第一处房产,完美富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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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四个人的家境都非常不错,可为什么要去抢劫图书馆呢?

首先,当然是因为其中的藏书真的是价值连城

约翰·奥杜邦的名著《美洲鸟类图谱》,美国国宝级图书,被誉为 19 世纪最伟大和最具影响力的著作,估值 1200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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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还藏有达尔文《物种起源》的首印版,价值不菲。

其次,守卫这些珍惜国宝的,只有一个 60 来岁的老太太

感觉非常容易得手。

他们计划在期末考试那天,趁图书馆人少,乔装成 4 个老头混进去。

喏,F4 出道都没这么酷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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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偷书,一人放风,一人开车,完美配合。

最关键的步骤,是用电击棒撂倒老太太,走后门,乘电梯到负一层出口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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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他们幻想中的盗窃计划,颇有《碟中谍》的行云流水和潇洒恣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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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现实偏偏是,他们第一次抢劫时,碰上馆藏室开会聚集了很多人,于是折返。

第二次抢劫,按错电梯,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不说,走到负一层却发现是个死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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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丢下书,仓皇而逃。

这样连前期调研工作都没做好的抢劫案,令人心塞。

整个行动中,他们留下了自己真实的电话号码和邮箱,警方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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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内心 OS 大概是这样的:真是服了你们几个小可爱。

蠢归蠢,不过人们还是会困惑,再怎么容易得手的宝贝,4 个不愁吃喝的中产大学生,也不至于要冒蹲监狱自毁前程的风险吧?

关键就在这里:冒险

豆瓣短评排在前面的,大多是讽刺这 4 个青年人吃饱了没事儿干作妖,给他们几本高考模拟题就消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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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果真这么简单吗?

你低估了「平凡」二字的杀伤力。

村上春树的《再袭面包店》里,描绘了深夜 2 点降临的「一种很特殊的饥饿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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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夫妻,丈夫是律师,妻子是大学行政人员,妥妥中产白领。

然而就在一个深夜,他们饿了,偏偏想着要抢劫面包店。

由于没有 24 小时的面包店,

两人扛着散弹枪,去麦当劳抢劫了 30 个牛肉汉堡。

丈夫吃了 4 个,妻子吃了 2 个,还剩 20 多个汉堡被扔在后座。

饥饿感也神奇一般地消失了,两人依偎着看着太阳从晨雾中升起。

肯塔基州的 4 个青年去抢劫图书馆,也是出于一种类似的「饥饿感」,那是对于「跳出日常」的热烈欲望

「画家」斯宾塞一开始也担心蹲号子。

但你看「小恐龙」的劝服他的理由是什么:

蹲监狱说不定也能蹲成肖申克的救赎啊,最后像主人公一样越狱去加勒比海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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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常常拿着电影里精彩的段落,与自己的生活做参照。

制定计划的时候,就去看经典犯罪和盗窃片,《非常嫌疑犯》《十一罗汉》和《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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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模仿昆汀的《落水狗》,用颜色给各自起代号(内部同样因为谁该叫 Mr.Pink 争论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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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厌倦了单调重复的工作和学习生活,渴望一种原始热烈的「狩猎」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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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抢劫图书馆之前,小恐龙和画家就早已偷过肉铺。

其实偷来的牛肉香肠不值钱,逃跑的途中也掉了一大半,但偷盗的兴奋感却令人沉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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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被追逐着,疯狂跑到车里,开着音乐,唱着 Johnny Thunders 的歌曲 I'm Alive(我还活着)。

我是真实的,我能品尝,能触摸,能看见,能感觉到我还活着

久违的兴奋感,比磕了药还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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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到最后,真人在镜头前的叙述里,都包含着似梦非真的成分。

好几次,画家和小恐龙的版本不一致。

比如他们接头的人,到底是一个戴着紫色围巾扎着马尾的中年男子?

美国「史上最蠢」盗窃案,被拍成了年度最嗨犯罪片

还是一个穿着笔挺大衣的白胡子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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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小恐龙跑到荷兰去,与国际盗卖艺术品的团伙碰头,这又到底是不是他编造的情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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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阳光灿烂的日子里》,马小军太渴望勇敢和壮烈了,连记忆都出了差错。

他以为自己曾经拿着碎掉的啤酒瓶捅了情敌,其实那不过可能只是单方面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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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Db 上有人评论说,这是年度最悲伤的电影,因为影片透露出一种信息:

似乎再良好的物质生活都无法满足人类的心灵。

偷完牛肉后,画家和小恐龙坐在车里,面对一座大型购物超市。

画家颇为困惑地说道「你有没有觉得,你在等待着什么事情发生,但你不知道是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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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对面,一个购物车被点燃,载着熊熊的烈火从一道斜坡滑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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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巨大的隐喻,购物车所象征的丰富的消费主义生活全面失败,空虚的人类躯体最终还是要无来由地燃烧,燃烧

诚如影片名字所揭示的,人呐终究是一种「动物」。

在一个强调工具理性的资本社会里,人的野性在蠢蠢欲动。

每个人拼劲全力去抵抗不平凡,不过是为了给那些冲动的,情绪的,浪漫的欲望一个出口,证明「我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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