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禅城公办学校24日起可接受转学申请,学位情况戳这里

禅城公办学校24日起可接受转学申请,学位情况戳这里

家长注意!《佛山市禅城区2018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炉!禅城区2018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即将于6月24-26日接受转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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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供学位才接受转学申请

仅在秋季学期接受转入申请

禅城区公办学校在起始年级实行满额招生,一般情况下须有学生转出才有可供转入学位。鉴于学年中学生转出较少,可用于转入的学位很少,即使接受申请也无法安排,故从2018学年开始,禅城区公办中小学每学年接受一次转入申请,仅在秋季学期接受转入申请。(即:禅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转入下一次申请办理时间为:2019年6月中下旬)

学位安排与招生录取保持一致

转入学位安排,根据该年级入学当年招生地段,按人户一致户籍生、人户不一致户籍生顺序进行安排安排完户籍生后,还有可供转入学位的,按照1-16类政策性借读人员次序顺序安排。同类情况的按达到该类情况条件的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区内公办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

家长自行到学校申请

对于各年级可供转入学校基本可满足在禅城区外就读户籍生、政策性照顾借读学生转入申请的镇、街道,公布学校各年级可供转入学位数,家长自行到学校申请。

学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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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转入禅城区公办学校的对象范围

这些学生可申请

现在禅城区公办以外学校就读的,并已取得全国学籍,因正当理由需要转入禅城公办中小学,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

  • 禅城区户籍生,并在申请报名转入前已入户;

  • 现役军人子女优抚对象;

  • 高层次人才子女;

  • 安排以上三类情况后,还有可供转入学位的学校可接受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非户籍人口子女转学申请。

这些学生不可申请

  • 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的学生;

  • 变更就读年级;

  • 小学、初中起始年级(一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

  • 已在禅城区内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


转入办理攻略

6月24日-26日学校接受申请,申请攻略收好!

①申请转入石湾、张槎、祖庙三个街道公办小学的:

可申请对象

只接受有转学需求且符合申请条件的户籍生、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

申请办法

有转入需求的家长可于6月24日(星期日)-6月25日(星期一)9:00-17:00之间,到报名点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报名地点

禅城区绿景小学(只是报名点,与学位安排无关)。

②申请转入南庄镇公办小学、禅城区公办初中的:

符合第三点“可申请转入禅城区公办中小学的对象范围”的,可根据南庄镇小学及全区各公办初中可供转入学位情况,6月25日(星期一)-26日(星期二)到学校报名申请。由学校根据第一大点第(二)点的原则顺序安排。

③温馨提示:

申请报名只能报一次,重复报名系统以第一所录入学校资料为准。家长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所需材料

禅城户籍生

  • 填写《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一式2份);

  • 申请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

  • 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生《全国学籍信息表》原件以及复印件。

现役军人子女优抚对象

  • 填写《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一式2份);

  • 申请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

  • 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生《全国学籍信息表》原件以及复印件;

  • 《佛山市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 计生审核表原件以及复印件(学生为禅城区户籍的,不需计生审核),此表可到现居住地(村)居委会领取。

高层次人才子女

  • 填写《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一式2份);

  • 申请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

  • 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生《全国学籍信息表》原件以及复印件;

  • 《禅城区高层次人才证书》(含A证和B证)或金禅钻石卡、金禅卡原件以及复印件;

  • 《禅城区企业人才子女入学资格审核表》;

  • 计生审核表原件以及复印件(学生为禅城区户籍的,不需计生审核),此表可到现居住地(村)居委会领取。

政策性借读学生

  • 填写《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一式2份);

  • 申请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

  • 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生《全国学籍信息表》原件以及复印件;

  • 居住证、社保清单等相关证明;

  • 计生审核表原件以及复印件,此表可到现居住地(村)居委会领取;

  • 《印发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2〕36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料。

转出办理攻略

办理时间及地点

转出办理时间

学期结束前一周或新学期开始前一周。

转出办理地点

各中小学和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4楼“一门式”服务中心窗口

转出办理流程

根据广东省最新文件要求,学生办理转出,只需要到转入学校和转入教育行政部门加盖公章。

若转出省外的,外省学校需要加盖转出和转出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可以参考以下内容操作:

1

确定转入学校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自行联系转入学校,填写一式2份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由转入学校审核盖章→转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交给转出学校。

2

转出学校审核

转出学校审核后盖章,并通过网上申请,打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或学籍卡盖章→交给转出学生家长。

3

区教育局核准

在规定办理时间(学期结束前一周或新学期开始前一周),家长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到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4楼“一门式”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4

提取学籍档案

区教育局核准后,家长到转出学校提取学籍档案,交转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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