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民辦教師、代課老師、臨時代課老師都一樣嗎?

秀才江湖


民辦、代課、臨時代課教師是不一樣的。

民辦教師是五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在鄉村公辦中小學校任教的非編制教師,並在1986年以前參加工作,通過考試考核合格取得任職資格證書的才是民辦教師(這是國家認可的民辦教師)。沒取得證書的為代課(代民辦)教師,1986年以後參加工作的全屬代課(或黑代民辦)教師,2000年後“一刀切"清退民辦教師也改名為代課教師。也可以說民辦教師包括正式民辦和代民辦,因為他們每月工資一部分是國家補助。

臨時代課教師是學校個別教師特殊情況缺席,如生病、產假、學習培訓等,臨時僱傭來代課的人,工資按實有天數計算。當然也有長期代缺編的代課人員叫(公辦)代課老師,86年前參加工作的也有代課老師,總之公辦代課教師寒暑假沒有工資。

當今官方又稱:民辦學校的教師為民辦教師,被辭退的老民辦教師、代課教師為原民辦教師、原代課教師,或原民辦代課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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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教師、代課老師、臨時代課教師是不一樣的。

民辦教師:難道說甘肅省對民辦教師的界定不準確?我就是1984年3月被招錄,經過一年的“短期”培訓,次年3月上崗任教的。(當時縣教育局文件見附圖)。2003年9月被“政策清退”。自此民辦教師的稱謂消失。因此,民辦教師應該是從50年代初期到2003年9月,由縣教育主管部門批准、招錄且備案,頒發了‘民辦教師任用證’的中小學不在編的任課教師。即現在稱為原民辦教師的一個群體。85年開始由財政按月發放工資。



代課教師:是指民辦教師被清退後因教師短缺又返聘的民辦教師,或由鄉、學區因公辦教師產病假暫時聘用且未辭退而留用的代課人員及省(縣)“四支一扶”生,三年服務期內也叫代課教師。這三類都是學校不在編人員,統稱代課教師。他們的工資都由財政發放,前兩者未能達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而後者是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的。

臨時代課教師(也叫代理教師):因教師短缺或公辦教師請假,村小學僱傭的階段性臨時代課人員。村小學僱傭的由該校發放工次,頂替公辦小教師的從公辦教師工資中扣除給付。

民辦教師、代課教師、臨時代課教師都是非編制內的,他們更大的區別的民辦教師已經清退離崗,(臨時)代課教師卻至今在崗任教。現在問題是能不能為原民辦教師的“老有所養、病有所醫”,代課教師能不能提高待遇,實現“代轉公”。區別三者又有作用?大家說是不是?


為生活而提神


當時我們縣大隊學校房少,在生產隊辦叫申腿斑。我被選為民辦教師,教學進入教育事業單位每月發5元工資。一年後上大隊學校教三年級語文,數學,後來教四年級語文。後教五年級語文。是畢業斑主任被辭退辛辛苦幹八年民辦教師。現在乙丹月門貼補八十元工資賣饃夠業,吃的。園家也算沒忘記這些老民辦柿。


曹振華540


民辦教師、代課老師、臨時代課老師都一樣嗎?雖然他們在稱呼上存在較大的差異,可能會讓人覺得他們並不是同種情況下的教師,但是我們注意到這三種教師其實是同等處境下的教師,他們都沒有正式的事業編制,也沒有同正式在編教師一樣的福利待遇,顯然他們在教育領域中處於劣勢。

在我國的教育發展史上,出現了很多教師的種類,在不同的歷史發展階段,我們發現有不同的教師稱謂,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以前,農村學校中存在大量的民辦教師,經過國家教育部門的專項整治之後,民辦教師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以後退出了歷史舞臺,由於基層學校仍然缺少人員,國家教育部門為了解決教師短缺的問題,又將代課教師引入學校教育,之後臨時代課教師又再次走入學校教育,成為如今非在編教師的主要組成部分。

其實,這三種教師都是國家為了彌補學校教師隊伍難以完成教學任務,而選擇的解決方式。可以說他們雖然承擔著與正式在編教師同樣的教學任務,在有的地方甚至承擔著超越正式在編教師的教學任務,但是他們卻存在著較大的同工不同酬的現象,基本上無法獲得與正式在編教師同樣的待遇福利,甚至出現了很多的待遇懸殊,有的地方正式在編教師擁有各種保險待遇,而且每月的實發工資也是這三種教師的2-3倍,有的地區懸殊更大。

民辦教師是當年國家為了彌補農村學校教師緊缺,而選擇以民辦教師為補充,可以說在上世紀的農村學校中,民辦教師承擔著主要的教學任務,那時候農村學校中正式在編的教師數量很少,甚至可以說幾乎沒有,多數正式在編教師都是校領導,他們帶領著民辦教師不斷推動農村教育穩步向前發展,實現了農村教育的跨越式發展,也使得很多農村孩子獲得改變人生命運的機會。

在民辦教師整頓之後,民辦教師這個群體退出了歷史舞臺,但是很多地區的學校仍然面臨著教師緊缺的現狀,於是就開始招聘代課教師、臨時代課教師,雖然他們與民辦教師的稱謂不同,其實身份地位都是一樣的,沒有正式的事業編制,只能享有正式在編教師一半的工資,沒有其他保險福利等,但是他們依然在我國的基層教育舞臺上活躍著,承擔著沉重的基層教育事業。

總體來講,民辦教師、代課教師、臨時代課教師從根本上並沒有太大的差異,他們的編制、身份基本相同,在待遇的獲得上也相差無幾,只是在不同的歷史時間上產生了群體,也就使得他們改變了自己的稱謂。但是依然還是承擔著相同的教學任務,拿著一樣低廉的工資,享受著可憐的待遇福利。


東愛雨小公


不一樣:1、民辦教師,國家承認教齡,在國家財政困難的情況下,允許民辦教師任教,廣西來賓剛開始財政給教師月人13元后升為18元。連任15年以上連續3次考試分數不上線的,可免考了,轉為公辦教師,遷江鎮就有2人。2、代課教師,在國家財政還困難的情況下,產生代課教師任教,工資開始月已有100多元后升工資。國家承認教齡,任教15年沒有免考試資格,給你連考試3次,再考不上線者,退教了,國家給教齡補貼,幫賣年老保險,年滿60週歲可領,我們村委就有2人。3、臨時代課就不同了,教學質量不好的,滾蛋。我們村委任教就有1人,任了一個學期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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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教師:

民辦教師起源於上個世紀五十年代,終了於2000年。1973年以前參加工作的民師也叫老民辦。工資以生產大隊工分年底一次性核算發放。73年到86年底,民辦教師納入地方政府財政補貼預算計劃,中小學民師分別給予定額現金補貼(也叫民師補貼),86年底經考試合格,頒發民師任用證,且享受地方政府財政預算編制補貼,同時,建立健全民師個人檔案,由教育主管部門與正式教師同樣管理。職工花名冊每年歸檔立捲進入地方檔案局存檔。這就是所謂的在策民師。沒有獲得民師任用證的民師,不享受政府補貼,工資由任用村屯提留給付,俗稱黑民辦。也有的是由鄉統籌給付工資。有證民師根據國家升轉退政策逐年減少。到2000年,合格民師全部轉正,不合格民師全部辭退。民師徹底退出歷史舞臺。

代課教師:

分兩類

1公立代課

屬於教師隊伍臨時工。但與其他行業臨時工有本質區別。它是經地方政府批准,具有勞動指標,工資納入政府財政預算的在編教師。起源五十年代,2000年退出。

2單位自用代課教師。

3地方政府臨時聘用代課教師

2000年後農村教師短缺,政府為彌補教師不足,由財政補貼聘用代課教師,解決發展之需。


用戶愚人千秋


民辦老師,代課老師,臨時老師是三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咱們先說民辦老師。在上世紀師資力量相當薄弱的情況下,聘用了一些有文化的人到學校裡充當老師。就當時而言,這些人文化水平算是比較高的,而且能力也相當不錯。所以他們也為我國的教育事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雖然是民辦老師,但是在國家相關部門的統計中是有他們的。後來隨著經濟水平的提高和教育水平的提高民辦教師就慢慢的消失了。民辦教師去哪兒了?一般有三種途徑或者是說方式。第一,通過自己的努力,考入了正式的老師行列。第二,由於政策調整就以當地為例1985年以前參加工作的民辦老師轉為了正式的在編的老師。第三,1985年以後參加工作的民辦老師通通辭退了,並且國家給予了一定的補助和補貼。對他們為教育事業做的貢獻,作出了充分的肯定。從某種意義上說,民辦老師是一個歷史產物。

再說代課老師。學校是要開足開全課程的在某些情況下,某些學科沒有合適的老師,學校就會從社會上招募有能力的老師來進行這項工作,而他們的工作是相對長期和穩定的,起碼是一學期或者說一年。他們所要做的工作跟正式的老師沒有兩樣。只是沒有在邊,沒有身份。在他所擔任的學科上,可以說不比正式老師差。要不然,學校也不會聘請他們。

最後說臨時代課老師。誰也不敢保證學校的教學工作過程中就沒有任何意外發生。比如說老師受傷,生病,待孕,待產等等。一旦有老師無法完成,或者說勝任當時的教學工作,學校就會想辦法找人來頂替他的工作,以免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和耽誤學生的學習。這就需要臨時代課老師了。對他們的水平,不做評價。但是在特定情況下,學校真的需要這樣的老師。


教語文的美術老師


對於這一問題,我也想說幾句。

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在不同的地區,對民辦教師、代理教師、臨代教師的稱謂和賦予的意義是略有不同的。

首先說民辦教師。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由於國家人口劇增,兒童上學率大幅增長。而師資力量大量欠缺。尤其是文革期間,十年中教育培訓學校無招生,師資更是短缺。於是,為了應對學校上述情況,尤其是農村,大批地招收了初中、高中的畢業生,充實到教育戰線。

這部分人分兩種。一是通過教育部門認可的,在生產隊領取工分,也在教育局領取補貼的稱為民辦教師。

這些人在八五年前後,經過短期培訓,通過考試,領到了教育部門頒發的教師合格證及聘任書。這些人相當於現在的合同工。

還有一部分教師,只在生產隊領取工分,沒有經過教育部門認可,也沒有教育部門的補貼。我們地區,稱這些人為隊辦教師。相當於現在的臨時工。

這兩種人在八一年前後,實行生產責任制後,都分到了田地。不再有生產隊的工份。而是邊種地,邊教學。在這一階段,是他們最為困難的時期。一些家中確實無勞力,對家庭生產生活不能顧及的教師,不得不忍痛放棄自己心愛的教育事業,而回家種地。現在,習慣性的將這批人及以前在各次運動中犯過錯,被開除的人,統稱為原民辦教師。

一九九六年――二OOO年,大部分民辦教師全部轉正,成為公辦教師。至此,民辦教師退出了歷史舞臺。

現在所稱民辦教師,大多是指民辦學校的老師。

在我們地區,把站在教育第一線的,站在三尺講臺直接教書育人的教師,統稱為代課老師。他們承擔著最基層的教學任務,是最辛苦,也是報酬最少的教師。

臨時代理老師是指,公辦教師因病,或因產假等原因,不能繼續教學,而臨時僱傭的代課老師。他們的工資主要由公辦教師的工資中扣除一點,學校再補貼一點。反正少得可憐。

已經退出教育戰線三十餘年了。不知道現在對這三種教師的稱謂如何解釋?

謝謝閱讀!


草田張


民辦教師代課教師臨時教師,這裡就說明他們之間不同。民辦教師應該就是有編制的教師,因為那時我們國家還處在經濟落後的時期,絕大部分人們都是文盲,每個大隊一二千人中,最多隻有幾個中學生,很多小學畢業都在生產隊當會計。大隊黨支部書記有的還是文盲。而當時人口猛增,一對夫婦一般都有三個孩子。也就是說老人成年人與孩孑的比例可以說一比一。國家在教育戰線上沒有很多錢,所以要想普及小學教育,只能依靠農民自己投資投財物色人了。這裡的財是生產隊記工分。資就農民自己建校舍,人就是選一些有文化青年任教師,這些教師在業務上是受教育局領導的,而且都通過了教育局的考試,這就是持證的民辦教師。代課教師是受教育局臨時聘用的教師,這裡代課就是代替的意思,他的工資應該是教育局發的,與生產隊無關,與集體無關,與大隊也無關。而臨時教師應該是臨時教書的,如女教師的產假,有病教師的病假,都是需要人代課的,這就是臨時教師。現在很多人不懂,所以才亂說一氣。我的解釋是否合理,望大家指點。


安徽巢湖記憶


民辦教師,代課教師、臨時代課教師是不是一樣的問題,我覺得問得有些偏頗。在我看來,首先,他們都是人,而且都是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技能的人;其次,他們從事的都是一樣的工作,擔負著一樣的歷史使命,都在為社會做著一樣的巨大貢獻;硬要說他們有什麼不同,無非就是參加教學的工作時間不一致,有的去學校早,教學的時間長一點,有做去得晚,教學的教齡短一點,實際,這也沒什麼,因為人出生的時間有早有遲,去學校教書的機遇也有早有遲,只要允許教,大多數教師都是兢兢業業,任勞任怨的,甚至去得遲的年輕代課教師比教十幾年的教師還教得好,因為年輕的代課教師的知識水平,和工作熱情相較要比民辦教師高一籌;這是一個不同。再一個不同就是民辦教師的待遇比代課教師弱高一點,民辦教師享有國家的民辦教師補貼,且在每年的報酬上多一點,大約1至2百元錢。再一個就是民辦教師享有參加轉公辦教師的權利及優先評優評模的權利,代課教師則沒有參加轉公辦教師的權利,有時評先評模也要先讓給民辦教師。以上就是民辦教師、代課教師、臨時代課教師的相同和不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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