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新余4名党员干部被处理:违规收费、套取补助、挪用医保资金


新余4名党员干部被处理:违规收费、套取补助、挪用医保资金

漠视侵害群众利益 新余4名党员干部被处理

新余4名党员干部被处理:违规收费、套取补助、挪用医保资金

近日,新余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4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渝水区生猪定点屠宰执法队违规收费问题。渝水区市场监管局对其管理的渝水区生猪定点屠宰执法队向企业违规收费问题监管不到位,默认企业聘请工作人员参与配合执法队日常执法,侵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渝水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斌作为分管领导,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7月,胡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分宜县湖泽镇尚睦村委会主任柳玉江违规套取公益林补助问题。2010年至2017年,时任分宜县湖泽镇尚睦村委会会计柳玉江,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公益林面积,共违规套取公益林补助金额9838.13元归个人所有。2019年7月,柳玉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仙女湖区钤阳办事处白田村委委员罗建国优亲厚友问题。2014年,罗建国明知道其弟罗某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条件,仍利用职务之便,为其申报危房改造项目,导致其弟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12500元。2019年6月,罗建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渝水区鹄山乡上塘村原村委会主任简文彬挪用医保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等问题。简文彬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村民上交的医保资金2万元用于个人营利活动。简文彬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6月,简文彬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和免职处理。

新余4名党员干部被处理:违规收费、套取补助、挪用医保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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