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妙計"變鬧劇:套取扶貧款還遭索要"封口費"

5年前,永州市冷水灘區蔡市鎮社會救助和勞動保障服務站原站長蔣大春受組織委派,到貧困村油鋪裡村擔任村黨支部第一書記。

在此期間,蔣大春本以為可以神不知鬼不覺地套取扶貧款,不料"秘密"卻讓人發現了,還被 "敲了竹槓"?

2019年5月,永州市冷水灘區紀委區監委工作人員在檢查農業開發辦公室的幫扶資金時,發現區農開辦撥付給蔡市鎮油鋪裡村的一筆資金去向不明。

冷水灘區紀委區監委第二紀檢監察室主任高毅:在對區農開辦的一次賬目檢查中,發現區農開辦撥了兩萬七千元扶貧資金給他們單位對口幫扶的油鋪裡村。按理來講,應該撥到村賬鎮代管中心賬戶上,但是這錢卻打到了村支書蔣大春的個人賬戶上。所以,我們就感覺到這筆資金可能有問題。

這筆"走位"蹊蹺的扶貧款,引起了檢查人員注意。隨後,該問題線索移交到冷水灘區紀委區監委。

辦案人員從固定證據入手,調取了近年來區農開辦的扶貧款項撥付記錄以及銀行流水等信息,發現2015年12月28日,蔣大春以村級活動室維修的名義,向油鋪裡村扶貧後盾單位區農開辦申請維修資金。2016年2月2日,區農開辦從賬外資金撥款2萬7000元,匯入蔣大春個人賬戶。

所有證據都指向了同一個人——油鋪裡村村支書蔣大春。

隨後,辦案人員找到蔣大春進行核實。

辦案人員高毅:蔣大春說自己沒有拿這個錢,已經把錢交到了村裡了,還有一張收條可以作證。

張美龍出具的收條,引起了辦案人員的懷疑

蔣大春向辦案人員提供了一張由油鋪裡村原黨支部副書記、時任三聯村黨支部副書記張美龍出具的暫收條,內容為"2016年2月6日收農開辦貳萬陸仟元"。

冷水灘區紀委區監委辦案人員馮志傑:我們拿到這個收條一看,3年多前的紙條還保存得很好,並且收條只寫了一句話,表述得不清不楚,手指印按壓得非常模糊,所以對這個收條也是持有懷疑態度。

辦案人員決定去找暫收條的出具人張美龍核實。2019年6月11日上午,接到調查組電話的張美龍似乎心理有所準備。

辦案人員馮志傑:我們問了他一些細節,比如收那筆錢是打卡還是領現金的?在哪裡收的?為什麼要私下收這個錢?他自己也講不清楚。

在辦案人員的追問之下,張美龍發現含糊應付並不能順利過關,只好道出實情。原來,2018年10月,張美龍因套取和侵佔項目資金被立案審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追繳其違紀所得9326元。當時囊中羞澀的張美龍正為這筆近萬元的資金髮愁。

湊巧的是,有一天張美龍在區農開辦辦事時無意中得知2016年蔣大春曾從農開辦爭取到了兩萬七千元,但這筆資金從未公開也沒有入村賬,這引起了張美龍的懷疑。

2018年10月20日,張美龍電話告知蔣大春,暗示自己已經得知他私自領取區農開辦扶貧款一事。心虛的蔣大春擔心被檢舉揭發,便私分了其中1萬元給張美龍。

辦案組向相關人員(圖中黑衣男子)瞭解案情

2019年6月10日上午,調查組找到蔣大春談話後,蔣大春找張美龍幫忙,要求他出具一張扣除稅款1000元后"收取兩萬六千元"的暫收條,以證明資金去向。

張美龍:蔣大春給了我一萬塊錢後,要我寫個收條證明這個錢已經交到村裡了。我給蔣大春寫了證明後,覺得我個人也不可能去擔當這個責任,想來想去還是應該把錢退回村賬鎮代管中心。

暫收條上交後,張美龍越想越後怕,意識到補寫暫收條是作偽證的行為。並且如此一來,相當於自己承擔了所有責任,便勸說蔣大春將這2萬7000元上交到村賬鎮代管中心,"亡羊補牢"。

由於張美龍一時拿不出錢,蔣大春決定自己把這2萬7000元墊上,讓張美龍將錢先退還到村賬鎮代管中心。6月11日上午,張美龍正陪同蔣大春在銀行取錢時,接到了調查組的電話,於是就帶著違紀款"硬著頭皮"與辦案人員會面。

在談話壓力之下,張美龍將實情和盤托出,並將本打算以蔣大春名義交到村賬鎮代管中心的2萬7000元違紀款。上繳至區紀委。

召開案情分析會

8月1日,蔣大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撤銷其蔡市鎮社會救助和勞動保障服務站站長的職務。

張美龍受到撤銷蔡市鎮三聯村黨支部副書記、委員職務的處分。

此外,調查過程中發現的區農開辦存在的財務管理粗放、內部監管流於形式等問題已另案處理。

自以為瞞天過海的"妙計",卻成了自編自演的"鬧劇"。本應作為"領頭雁"凝聚村"兩委"班子力量帶領群眾發家致富的蔣大春,因一時的蠅頭小利為自己埋下了一顆"定時炸彈"。

在紀律面前,不僅"證據"漏洞百出,建立在利益關係上的"證人"更經不起考驗,最終蔣大春捱了"板子",丟了"帽子",得不償失。

記者:任曉杜、通訊員陳雨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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