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經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該區法院就一起非法獵捕、出售、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一審宣判,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至拘役四個月。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被告人先後逮捕2只紅隼、10只和尚鸚鵡並出售。
轉自:最高人民檢察院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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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3 21:37:10 拱墅檢察
28日,經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該區法院就一起非法獵捕、出售、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一審宣判,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至拘役四個月。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被告人先後逮捕2只紅隼、10只和尚鸚鵡並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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