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4 ⊱申論熱點|“疫苗事件”下的幾點思考

⊱申論熱點|“疫苗事件”下的幾點思考

長春長生“狂犬疫苗案件”以及“百白破事件”最近幾天牽動著全國人民的心,也處在輿論的風口浪尖之上。我平時很少關注新聞,但對這個事件,忍不住要說上幾句,因為它的影響實在太惡劣了。

先引用今早《人民日報》新聞中的兩段話:

“國家藥監局負責人22日通報長春長生狂犬病疫苗案件有關情況,已對企業立案調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李克強總理就疫苗事件作出批示:此次疫苗事件突破人的道德底線,必須給全國人民一個明明白白的交代。”

第一段話說到了“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這就意味著可能存在著犯罪,可見危害之嚴重;第二段話中,李克強總理講“突破人的道德底線”,底線都突破了,可見某些人在利益面前真的一點原則都沒有,為了賺錢,竟敢拿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當兒戲。真是令人咬牙切齒啊!我估計長春長生相關涉事負責人出現在家長面前,一定會被那些家長拿雞蛋砸暈。

但憤怒過後,還是需要一些冷靜的思考。

大家教申論或學申論,遇到問題後不要簡單謾罵,要有些自己的思考才好。

我也不想寫什麼長篇大論,講幾點我自己的想法:

第一,要有程序正義

在“程序正義”這四個字中,程序是前提,有了這個前提,才有正義這個結果。每次談起“程序正義”時,總是會想起美國的民主或行政制度,他們的制度之繁複,流程之繁瑣,讓人覺得不厭其煩,但正是這種複雜的制度設計確保了結果正義,讓每個人都覺得公平和安全。(有沒有想起2018聯考議論文題目“簡繁之道”?)而我們中國人辦事比較喜歡講效率,重結果,拿招商引資來講,往往完全按制度走的最後招不到商、引不到資,而不按套路出牌的往往能夠出奇制勝。這樣的做法可以獲得眼前的暫時(局部)成績,卻破壞了整個制度環境,破壞了制度土壤,後果是比較嚴重的。

在食品藥品這樣人命關天的行業中,類似監測監管的程序應該是十分複雜的制度設計才對。只有複雜精細的設計才能夠對人的趨利本性、對權力形成制衡。在利益和權力面前,不要相信人性,要相信制衡。

長春長生“疫苗案件”之所以發生,能夠得出兩個推論:一是監測監管方面的程序設計還不夠完善;(如果完善了,為什麼還會出現如此大的漏洞?)二是當地食藥局工作人員存在著執行不到位、行政作為不夠的情況。在我個人看來,這兩個方面都是存在的問題。

我們指望企業做個百分之百的大善人是不可能的,正是因為如此,監測監管這樣走向市場前的關鍵一環才是關鍵。

⊱申論熱點|“疫苗事件”下的幾點思考

第二,反抗平庸之惡

食藥監局工作人員可能存在著行政作為不夠,其實,把“可能”兩個字去掉也是可以成立的,雖然處理結果還沒有出來。根據媒體報道,吉林省食藥監局早在去年10月份就對“百白破疫苗事件”立案調查,但直到“狂犬疫苗案件”引發輿論狂潮,才對長春長生進行行政處罰,中間已經隔了9個月的時間。西方法諺講,“遲到的正義是一種非正義”。我們可以假設:如果處罰來得早一些、狠一些,長春長生後來“作惡”的可能性或危害性就要小很多。

看到今早的新聞說“已對企業立案調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我當時的反應是,為什麼不對當地相關食藥局相關責任人進行立案調查?可想而知的是,在全國輿論壓力下,最後肯定會拿出幾個企業當事人“興師問罪”,但出現這麼大的漏洞,相關政府責任人難辭其咎,必須問責。

這讓我想起了漢娜.阿倫特《反抗平庸之惡》這本書,是的,平庸的惡能夠毀滅世界。食藥局工作人員作為不夠在我個人看來就是一種“平庸之惡”,說他們沒幹活吧,他們也幹了,但就是幹得不夠,沒有盡到其職責;說他們亂作為吧,倒也沒有到那個程度。這種十分活兒只幹個六七分或只求及格的平庸作為很難被發現,但卻是隱藏的惡。

說到公務員作為不夠的問題,今早《央視新聞》有個報道的標題是“官本位根深蒂固、不擔當不作為!中央首輪巡視在14個省區挖出了哪些問題?”單看這個標題,我們就知道報道要說的是什麼,即“官本位根深蒂固、不擔當不作為”。看到這裡除了仰天長嘆以外,我愈發覺得我在華圖在線搞搞公務員考試培訓很有必要。都說“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依我來看,“當官不為民做主”就是國家機器上的蛀蟲、害蟲。如果老想著借用仕途來撈取好處、利益,那還是別當官別考公務員了。雖然我知道我這麼說也沒什麼用,我只能盡我綿薄之力講講課去呼籲號召了。作為一名公務員,我們要牢記“人民公僕”的定位,到了一定級別,可以稱之為“官”了,也要做一好官。

“平庸之惡”是可惡的,作為一個小老百姓又能幹點什麼呢?在這次“疫苗事件”中,我發現身邊的媽媽們異常緊張,紛紛查看孩子以往接種疫苗的記錄,十分關注此次事件。這次“受傷”的主要是山東的孩子。但很有可能有一天,同樣的事情也會發生在你所在的地方,發生在你身邊你身上。作為一個小老百姓,我們是不能夠做什麼,但我們還可以行使我們輿論監督的權利,去譴責或去聲援,積極地和中央立場站在一起。總而言之,我們不能夠做沉默的大多數!

第三,提高違法制度成本

制度成本是一個比較好的詞彙,學申論的同學應當記住這個好詞。“提高違法制度成本”說白了,就是要讓“敢冒天下之大不韙”的企業和人付出足夠沉重的代價。

我看了吉林省食藥監局對長春長生的行政處罰,不過幾百萬而已,我也看了長春長生的營收,高達10個億左右,利潤高達百分之七八十(網上查詢),真的是暴利啊。幾百萬的罰款和幾個億的利潤相比,所以我才用“不過幾百萬而已”。在西方,這樣的企業一下子可能就罰到哭爹喊娘了,直接罰款到清算破產,搞不好企業負責人是要坐牢的。我記得我小時,我經常聽說這樣的案例,顧客在肯德基或麥當勞滑到了或者喝咖啡燙到嘴了,結果顧客把肯德基或麥當勞告上了法庭,獲得了幾億元的賠償。當時,我想這真是一條發財致富的途徑啊,可惜在中國是行不通的。在美國、日本旅遊時,你會發現食品藥品方面的假冒偽劣產品真的很少,為什麼?不是美國人、日本人就是天生的好人,而是他們不敢這樣做,因為一旦這樣做了,後果可能是無法承受的,罰款真的會罰到你破產,“吃不了兜著走”。

所以,我們的違法成本還是有點低啊,得提高提高才行。一些厚顏無恥的人可能根本就不會在乎那點罰款,依然我行我素。拿環保企業和採沙行業來講,那點行政罰款跟他們違法行為所帶來的高收益相比真的微不足道,於是寧願被罰款還是要那麼幹。(這些內容是我從申論材料中看到的)

第四,釜底抽薪,方能治本

近些年來,食品、藥品安全問題真的可以說是層出不窮,也讓“厲害了,我的國”蒙上了一層陰影。我們固然要有“發現一起,打擊一起”重拳衝擊的決心和力度,但這只是“治標”,更重要的是要從根本上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才能“治本”。

要想治本,我覺得政府必要有頂層繁複的制度設計,這是根本。靠企業自覺是扯淡,靠老百姓流動式的監督不靠譜兒。

⊱申論熱點|“疫苗事件”下的幾點思考

聽說贊贊會上岸!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