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0 送給銀行一疊破報紙,對方直接拿出30萬!只有杜月笙乾的出來吧!

杜月笙這個人大家應該都聽過,他可是上海民國時候的黑幫老大,黑白兩道通吃,混的是要錢有錢要權有權。杜月笙想要做大事,再怎麼說都要有個經濟基礎,而他賺錢的辦法很多,比如開個三鑫公司,賺了一筆大錢。

然而,杜月笙能掙錢,可是耐不住他打點關係要花更多的錢。當黑幫老大相當於當老闆,每個月還要給自己的門生開“工資”。作為一個黑幫老闆,這個經濟壓力真的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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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為了能夠給自己“員工”一個合理的交代,杜月笙只能去弄更多的錢。因此,殺人放火等事他沒少幹。大家對他的評價也褒貶不一,有的人覺得他非常值得尊敬,而更多的人認為他是個梟雄,亂世之中他不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好人。因此也有人覺得他是個不折不扣的混混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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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他是個值得尊敬的老大,是因為在民族大義面前,杜月笙並沒有因為自己是黑幫就和國家對著幹,相反,他積極支持抗戰,還捐了很多次錢以及各種物資。抗戰期間,杜月笙也越來越意識到一個問題,自己雖說是黑幫老大,但是也好歹在白道上混,總是做些黃賭毒的買賣好像不太好看。

於是他從剛開始的有錢就接單到後來的只在正道賺錢。雖然這樣名氣好了很多,但是杜月笙本來就開不起工資,這樣做後更加窮了,甚至得去跑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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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月笙因此晚年就頻繁去銀行借錢。後來他找到了張公權來借錢,張公權是當時中國銀行的總經理,找他借錢借得到。杜月笙張嘴就要了三十萬,張公權非常猶豫,不想借錢卻不好找理由,因為他心裡很清楚,借了錢基本就要不回來了。於是張公權要杜月笙的房產證當個抵押,好歹能有點把柄讓他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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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杜月笙不同意,說自己混了這麼多年借錢還要房產證,讓人笑話。但是最後杜還是給了“房產證”——一疊破報紙。他和張公權說,自己的房產證在報紙裡面。張公權看出來裡面的貓膩,直接拆開報紙肯定氣氛會非常尷尬,不拆又只能自己吃虧。反過來杜耍無賴說自己弄丟了他的房子,不還錢還要再要求他還個房子給他,這赤裸裸的碰瓷行為張公權承擔不起,最後還是老實的把三十萬“借”給了他。

後世雖然對杜月笙褒貶不一,但不可否認,他是非常有人格魅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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