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中芬环境司法研讨会在昆明召开

6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办的中芬环境司法研讨会在昆明召开。来自芬兰最高行政法院、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代表团和最高人民法院、云南高院以及昆明、玉溪两市中院、部分基层法院的法官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云南高院院长侯建军出席会议并致辞。芬兰最高行政法院副院长、大法官代表团团长卡瑞·库斯涅米致辞。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云南高院和昆明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分别介绍了中国和云南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芬兰大法官代表团成员详细介绍了芬兰环境刑事制度及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双方围绕中芬环境资源保护制度、中芬水资源司法保护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多元共治纠纷解决机制、环境案件信息公开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法官介绍了中国水资源司法保护工作以及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新发展,云南高院及昆明中院的法官介绍了云南省水污染司法保护工作和水污染案件的审理情况。中芬双方与会人员表示,将彼此借鉴有益经验,充分发挥环境司法功能,更好地保护全球生态环境,保护人类共同家园。

会后,中芬双方与会法官将对云南滇池、抚仙湖等水资源和水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工作开展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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