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注射苯酚治療新冠?“神醫”李躍華涉嫌非法行醫被查

疫情之下,各類蛇鬼牛神都現出原形。

宣稱給副廳長一家治癒新冠的“神醫”李躍華因涉嫌非法行醫被查。

2月20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李躍華對其採取專利“一種穴位注射劑”,給陳北洋及其家人治療新冠肺炎一事,予以證實。2月26日,湖北省衛生計生委綜合監管局介入調查。3月1日,網傳一份《關於對李躍華、張勝兵治療新冠肺炎等相關情況的調查報告》(簡稱《報告》)顯示,經查,李躍華承認未取得《醫師執業證書》。介於李躍華非法行醫行為,該監管局建議責成屬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依法嚴肅查處。李躍華系武漢漢陽愛因思中醫專科門診部法定代表人。《報告》顯示,2月25日,湖北省衛健委綜合監管局函,並於2月26日派員赴現場調查。據查,李躍華所在漢陽愛因思中醫專科門診部《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有效期自2017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3日。核准診療科目:內科;中醫科(針灸科專業、推拿科專業、康復醫學專業),地址:武漢市漢陽區永安堂 172 號 30—32 號門面,登記發證機關:漢陽區衛生健康局。2019 年 1 月至今,該醫療機構未按規定進行定期校驗。

同時,經查詢李躍華出示所持《醫師執業證書》,系統均顯示“沒有檢索到相應的醫師信息”。輸入姓名“李躍華”,系統顯示 41 條檢索信息,無信息可與漢陽愛因思中醫專科門診法定代表人李躍華匹配。同時,《省衛生廳關於認定石峻林等 117414 人醫師資格的通知》(鄂衛發〔2001〕104 號),武漢市漢陽區當年有 176 人通過審核認定醫師資格,李躍華也不在其中。檢索湖北省衛生廳其後陸續補發的認定文件,也沒有李躍華的名字。2 月 24 日,李躍華接受武漢市漢陽區衛生局執法人員調查時,承認自己未取得《醫師執業證書》。

報告作出初步調查結論稱,李躍華涉嫌偽造、變造、買賣醫師執業證書,建議屬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向同級公安機關依法移送案件線索;其本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非法行醫並進行虛假宣傳,嚴重影響正常醫療服務秩序和當前疫情防控工作;針對李躍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乘車出行,建議轉交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調查處理;建議有關部門審查李躍華持有發明專利的詳細情況;李躍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非法行醫,責成屬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依法嚴肅查處。

《報告》還顯示,一併被查的還有一位名叫張勝兵的醫生。據網傳信息,張勝兵稱從1月23號武漢封城的那天開始,其用中藥治療武漢的新型冠狀病毒和類似的病例,累計有2000例左右。

報告還通報了李躍華給陳某某治療新冠肺炎的過程。1月29日,李躍華接陳某某求醫電話後,1 月 30 日到武昌區洪山禮堂桃山村小區陳某某住處,為陳某某夫婦及兒子 3 人注射了自己帶去的針劑——苯酚(微量)。陳某某夫婦接受李躍華上門注射至2月3日,李躍華繼續用相同療法及所謂自創發明的“自體疫苗”,為陳某某之子治療至 2月9日。李躍華通過上述活動共收取 2200元。

調查報告顯示,接受調查中,李躍華聲稱為陳某某3人治療所用的是專利注射劑,並出示了《發明專利證書》,發明名稱:一種穴位注射劑;發明人:李躍華;專利號:ZL 2011 1 0136639.9。落款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日期:2013年2月27日。在該證書摘要中註明“本發明中苯酚為主要的治療藥品”。

此前,李躍華承認,自己配製的注射材料,未取得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許可。

經進一步調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李躍華多次出入其居住小區和漢陽愛因思中醫專科門診部所在小區,並隨身攜帶注射材料及注射器,在媒體上大肆宣揚能進行新冠肺炎有效防治。

2月20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李躍華稱,自己用於治療新冠肺炎的注射劑,是萬分之五的苯酚。

而公開資料顯示,苯酚(Phenol,C6H5OH)是一種具有特殊氣味的無色針狀晶體,有毒,是生產某些樹脂、殺菌劑、防腐劑以及藥物(如阿司匹林)的重要原料。

苯酚對皮膚、粘膜有強烈的腐蝕作用,可抑制中樞神經或損害肝、腎功能。急性中毒:吸入高濃度蒸氣可致頭痛、頭暈、乏力、視物模糊、肺水腫等。誤服引起消化道灼傷,出現燒灼痛,呼出氣帶酚味,嘔吐物或大便可帶血液,有胃腸穿孔的可能,可出現休克、肺水腫、肝或腎損害,出現急性腎功能衰竭,可死於呼吸衰竭。眼接觸可致灼傷。可經灼傷皮膚吸收經一定潛伏期後引起急性腎功能衰竭。慢性中毒:可引起頭痛、頭暈、咳嗽、食慾減退、噁心、嘔吐,嚴重者引起蛋白尿。可致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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