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揚州晚報(yangzhouwanbao)
但下文中的騙局你可能沒碰到過
不信你看
詫異
玩微信“漂流瓶”得禮物網友寄來的卻是“貨到付款”
近日
讓他體驗了一把從希望到失望的過程
“前兩天的一個夜裡,我‘撿到’了一個漂流瓶,打開之後,上面寫著,‘我最近失戀了,很傷心,之前買的禮物也送不出去了,如果你想要,我就寄給你’。”
抱著試試看的態度
他留下了地址和聯繫方式
很快他收到了回覆
對方表示
她會按地址寄出這份“神秘”的禮物
讓劉先生收到後告知一下
昨天,劉先生接到快遞的電話
對方還真把東西寄過來了
但沒想到的是,快遞員錢先生表示
這是一件“貨到付款”的商品
只有劉先生付費才能收貨
錢先生透露
對方寄來的是一個錢包
需要支付35元才能收貨
真相
網店隨機派送洩露個人信息易“被消費”
錢先生坦言
劉先生的遭遇並非個例
雖然他送快遞僅一年時間
就已經遇見了好多起
“這是商家想出的一種新型推銷方式,只要你在網上洩露了個人信息,他們就會隨機派送商品,採取貨到付款的形式,讓消費者有些措手不及。”
面對這類快件
他一般會提前告知收貨人商品性質
屬於貨到付款
當收貨人猶豫是否要付費收貨時
他都會提醒一句,也可以拒收
經手送出去的這類商品
有錢包、銀手鐲、化妝品試用裝等
價格從十幾元到三十幾元不等
快遞員錢先生
“我上個月才送出去一個化妝品試用裝,淨含量只有一點點,品質也不詳,不過價格只有14元,市民考慮到價格便宜,還真付錢收貨了。”
最後提醒廣大市民
面對“貨到付款”商品
如果不想花錢收貨
可以拒收
提醒
低價商品“包裝”營銷質量難保證,市民收貨要三思
市民在不知情的前提下
收到“貨到付款”的商品
是否屬於“被強制消費”呢?
揚州市價格舉報中心主任顧應春表示
截至目前,他們還未接到過類似的投訴
不過從劉先生的遭遇來看
發貨人打出“親情牌”
並未告知這份“禮物”還需要費用
參照價格法來看
已經違反了明碼標價的規定
顧應春
不過是否接收這份商品,決定權還是在市民手中,貨到付款的商品很多,市民需要謹慎考慮,不要貪小便宜而後悔。換一個角度來看,之所以市民會收到突如其來的“貨到付款”商品,根源在於市民洩露了個人信息,而給部分微商、電商鑽了空子,將低價商品經過包裝後進行推銷。
顧應春提醒
連商品是什麼都不知曉
商品的品質就更難得到保證
市民對於這類商品最好選擇拒收
不要花冤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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