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0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副董事长张冬梅女士的通知,张冬梅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备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的限售部分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说明

张冬梅女士目前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所质押股份目前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形,也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质押到期前,张冬梅女士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重新质押、追加保证金或以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偿还等方式归还质押借款,资金偿付能力有保障。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权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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