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飛天茅臺“貨不對板”真酒瓶裡裝假酒

飞天茅台“货不对板”真酒瓶里装假酒

民警教市民辨識假酒等涉案物品。

飞天茅台“货不对板”真酒瓶里装假酒

民警現場展示牡蠣顆粒假藥等涉案物品。

2000多元一瓶的飛天茅臺,只有瓶子是真的,裡面的酒“貨不對板”;飄柔、舒膚佳、藍月亮等日用品,乍一看跟正品的一樣,卻是地地道道的贗品;自稱全中藥成分的保健品,裡面違規添加西藥成分,服食不僅不能強身,過量服食甚至可能死亡……3日上午,全國公安機關開展打擊食藥環犯罪“崑崙”行動暨整治食品安全聯合行動成果宣傳展廣西分會場在民族廣場舉行。

目前,全區共偵辦食藥案件217起,抓獲涉案人員413人,刑事拘留362人,涉案金額1.33億元;偵辦知識產權領域案件168起,抓獲涉案人員404人,刑事拘留322人,涉案金額0.66億元;偵辦其他假冒偽劣商品案件851起,抓獲涉案人員1296人,刑事拘留1058人,涉案金額2.39億元。

案例1

菸酒店裡買到假茅臺 轉賣他人被識破

在市民的印象中,假冒偽劣產品一般是做工粗糙,瓶身字跡模糊,然而在警方展示臺上,有市民拿起53度500ml飛天茅臺打量一番,卻未發現異常。民警介紹:“這些都是在行動中查獲的高仿品,一般人很難用肉眼識別。”

今年4月,有群眾在西鄉塘區衡陽東路某菸酒茶店,陸續購買了426瓶茅臺酒。之後,其將酒轉賣給深圳同行,卻被告知,轉賣的都是高仿酒,要求退貨並賠償損失。該群眾向警方報警。

7月27日,西鄉塘公安分局民警來到衡陽東路某菸酒茶店,搜查、扣押飛天茅臺酒79瓶、貴州茅臺酒46瓶。後經鑑定,查獲的125瓶貴州茅臺酒屬於假冒註冊商標的產品,共價值39.42萬元。

店鋪老闆滕某禧交代,其菸酒茶店鋪打著回收禮品的名號,從上家以800元/瓶的價格,購買高仿茅臺後,冒充真品銷售獲利。今年10月11日,該案移送審查起訴。“這款53度500ml飛天茅臺酒對外售價2000多元,就只有酒瓶子是真的。”民警介紹,造假者為了讓假茅臺更像是真的,通過回收真酒瓶,灌入散裝白酒進行充數,加大消費者辨識難度。

今年1月初,南寧市公安機關在日常巡查中發現,高新區振興村某出租房有生產銷售假酒的重大嫌疑,隨後開展立案調查,以劉某勝為首的家族式製售假酒犯罪團伙被端掉。經審訊,自2018年8月份以來,劉某勝夥同他人,利用回收品牌酒空瓶,灌裝低價散裝白酒,包裝成飛天茅臺、五糧液、夢之藍等品牌,該案涉及廣東、浙江、湖南、廣西多個地市,初步估算涉案金額近3000萬元。

辦案民警介紹,在查獲的假酒案件中,菸酒店會將真品擺放在貨架上,在消費者買單後就“狸貓換太子”,用高仿品充數。另外,假貨也有破綻。辦案民警指出,因瓶蓋是重新制作的,因此會出現與舊瓶子不匹配的情況,比如有酒或者氣味漏出來,而真正的茅臺酒只有打開瓶蓋才會酒香四溢。另外,消費者仔細觀察酒瓶標籤等,會發現贗品的精細程度不如真品,也可通過手機掃防偽碼來識別。建議消費者選擇到正規商場購買。

案例2

路邊售賣冒牌日用品 3個月銷售6萬元

如果有人在馬路邊、菜市口,低價銷售洗衣液、沐浴露等日用品,你會考慮購買嗎?記者隨機採訪了過路市民,有部分叔叔阿姨輩的市民表示,價格實惠會考慮,隨手帶圖方便。“別圖省事,儘量到正規超市購買。”民警勸說。

今年7月9日,有群眾報警稱在青秀區中山路美食街路口,發現有人銷售清揚、力士、夏士蓮、多芬等假冒洗髮水。次日,青秀區公安分局民警將犯罪嫌疑人韋某抓獲。韋某交代,其從今年4月起,開始銷售假冒藍月亮、海飛絲、飄柔、力士、強生、舒膚佳、潘婷、清揚等註冊商標的洗髮水、沐浴露和洗衣液,銷售額約6萬元。

民警從韋某位於北際路、龍騰路的兩處倉庫中查獲藍月亮牌洗衣液51箱、海飛絲洗髮水61箱、飄柔洗髮水102箱、牙膏類品牌54箱、力士洗髮水8箱、強生洗髮水和沐浴露25箱、舒膚佳洗髮水和沐浴露84箱、潘婷洗髮水28箱、清揚洗髮水79箱,總共涉嫌價值約20萬元。目前,韋某已被起訴。

案例3

食品添加違禁成分 通過電商銷往全國

產品外包裝成分表寫明“海參粉、牡蠣粉、木薯澱粉、木糖醇”,但其真實成分除了澱粉,還有的就是可能超量易致命的處方藥。警方展示查獲的這起“5·08”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其涉案金額高達2.54億元。

2018年4月9日,群眾到公安機關舉報,購買服用茵曼金海參牡蠣顆粒、金花茶牡蠣顆粒後,出現心跳加快、血壓升高、嘔吐等不良現象。南寧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偵查發現,廣西茵曼金健康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存在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重大嫌疑。2018年5月9日,公安機關抓獲7名犯罪嫌疑人,扣押涉案物品達5噸。

經檢測,茵曼金海參牡蠣顆粒片及生產原料牡蠣蛋白粉中,均含有化學物質“2-羥基丙基去甲他達拉非”,該化學物質是處方藥“他達拉非”的衍生物,目前僅做科學研究用,“他達拉非”的商品名叫作“希愛力”,在美國是一種專門治療男性勃起功能障礙的藥品。作為一種處方藥,“他達拉非”推薦劑量為10mg,最大服用頻率為每天一次,而且必須在醫生指導下服用,超量易致命。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滕某賢利用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合法資質,為此產品達到宣稱的提高性能力的效果,非法從山東購買並添加非食用的化學物質到其公司的糖果製品中。

據統計,該產品通過電商平臺銷往全國,涉案產品合計金額2.54億元。2018年6月15日,滕某賢等4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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