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陽城法院對2案20人涉惡勢力犯罪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日 前

陽城縣人民法院對2案20人

涉惡勢力犯罪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晉城市陽城縣法院對被告人李某明等15人犯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尋釁滋事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陽城法院對2案20人涉惡勢力犯罪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 審理查明 ★

以被告人李某明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在陽城縣非法成立“寶程金融有限公司”,以月息15%以上不等的利率非法放貸,強行索要債務,形成了以被告人李某明、陳某為首要分子,王某臣、靳某峰、田某帆、趙某飛為相對固定重要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有組織地以暴力、威脅、滋擾等手段,在陽城縣、晉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澤州縣範圍內,多次實施搶劫、敲詐勒索、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了當地經濟、社會秩序,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 法院判決 ★

被告人李某明犯開設賭場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九年,並處罰金三十萬元。其餘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四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陽城法院對以陳某楠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同期進行公開宣判。

陽城法院對2案20人涉惡勢力犯罪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 審理查明 ★

陳某某在陽城縣以未經註冊的“雙創金融”公司為依託非法放貸,逐漸形成了以被告人陳某某、楊某某為首要分子、被告人原某某、張某某為相對固定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為達到獲取高額利息的目的,被告人陳某某等5人採用暴力毆打、威脅辱罵、非法拘禁的方式將被害人拘禁於公司等地,肆意認定違約、虛增債務,逼迫被害人或接受並出具借據,或聯繫其家人還款。同時還實施了糾纏、滋擾等方式,強拿硬要被害人款項。

★ 法院判決 ★

被告人陳某某犯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三萬元。其餘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六年至三年六個月有期徒刑、拘役,及相應財產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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