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中國遊客遭粗暴對待,瑞典檢察官:檢方只會調查警察是否犯罪,不會討論其行為是否得當,你怎麼看?

實現人生夢想夏立飛


就這麼一件破事,在國內各類媒體平臺翻來覆去折騰了好幾天了!沒完沒了?折騰來倒騰去有啥結果出來了?

每一個國家都有自己獨立的,符合自己國家國情和文化、宗教、政治,傳統的法律體系,瑞典有自己國家的司法部門,瑞典檢察機關如何履行自己的職責,行使檢察機關的權利,那是瑞典的國內事物,其他國家好像無權干涉吧?那是人家的內政。

作為檢察部門對警察的執法過程進行調查,審查警察執法過程中是否存在違法亂紀行為,是檢察部門的責任和權利!瑞典檢察部門可能是“就事論事”進行展開調查,沒有問題!瑞典檢察機關,一定會出一份調查審查報告或者文書。

事情已經過去這麼多天了,那麼一家三口並沒有出面,完整的把事情的經過進行一個公開的說明,只是在一些媒體的一直跟蹤報道中斷斷續續的透露一點信息……

有一個問題?他們一家三口在瑞典那一段“受委屈”的視頻是在現場拍攝的?拍攝者是親歷者,見證者這個人是誰?為什麼沒有拍攝者的任何信息❓

從各類媒體的報道中,作為當事人為什麼自己不向瑞典警方進行維權投訴❓(都是大使館和媒體在向瑞典的相關部門進行交涉)。

發生任何事情,都要公平公正,客觀全面的進行對待,事實求是,不偏不倚,錯的對不了,對的錯不了,再複雜的案情,都有一個水落石出的事實真相。

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非當事人和非事件調查的參與者,其他人任何評論都是湊熱鬧,至少是不負責任。更何況事件發生在國外。

正確的做法就是靜靜地等待事實真相的公佈吧!


孔乙己亂彈



本月17日,瑞典首席檢察官埃裡克森曾就此事作出回應稱:“當出現無序行為時,(警方這種處理)是非常正常的,這是非常普遍和標準化的程序”。他還表示,“警察有權將一個人從一個地方移到另一個地方”。而且聲稱,當地警方沒有實施犯罪行為,因此並不會展開正式調查。他還表示,檢方只會調查警察是否犯罪,不會討論其行為是否得當。

此言一出,國內許多網民自然又是極度不滿,認為這是不負責任的表態,是在“護犢子”,包庇瑞典警方。


但是,無坡居士認為,從法律角度講,瑞典檢方的回應是沒有問題的,原因嘛,也很簡單!根據瑞典的法律制度,其檢察官的組織架構和職責主要分為三個部分:一是分佈在瑞典32個地區的檢察官辦公室。主要是處理日常犯罪和其它諸如家庭暴力、性質嚴重的暴力犯罪等案件。其職責就是指揮警察調查、審查起訴、出庭指證等等。二是3個國際檢察官辦公室。主要負責打擊有組織犯罪、跨境犯罪和檢察官國際合作事務。三是4個國內專門檢察官機構。主要職責是反腐工作、警察涉嫌犯罪案件、環境領域違法行為、危害國家安全犯罪。

該事件涉及瑞典警察是否構成犯罪?當然應該由專門的檢察官辦公室負責調查,這毋庸置疑。但是,縱觀此案,警察“粗暴”地將三名中國遊客帶離酒店,並棄之一處“墓地”是否構成犯罪呢?顯然是不構成犯罪的。雖然其處理方式在中國人看來是很不“人道”的,最起碼缺乏一點起碼的尊重和人性化關懷,但要說是警察構成犯罪顯然是不成立的。

同為中國人,對於同胞在國外的這種遭遇表達同情可以理解,但一碼歸一碼,檢方依法行使職權並作出合法的解釋和回應應該是“沒毛病”的。


無坡居士


對於我這個長期在海外居住的華人來說,瑞典警方對待曾先生一家的方式相對其他國家,如美國,加拿大,英國,意大利,,,,,。等國警方的方式要“文明”多了!至少我沒有看到警察面對拒絕配合的曾先生一家採取:掏槍威脅,手銬拷人,拉到警局臨時拘留所限制人身自由,沒人搭理,吃喝都沒有的那種境地!因為我曾經見到其他不配合警方的其他人是受到上述“粗暴”對待的。由此可見,相對而言,從曾先生一家沒有受人身自由限制,可以看出瑞典警方已經採取相當“人性化”的處理方式了。我認為瑞典警方對於曾先生一家的所作所為非常例行公事,想必他們也是這樣認為的。所以瑞典檢查官不予以“犯罪嫌疑”的立案調查是合情合理的。沒有任何不妥。這是我個人的看法。

國人中很多人不能理解或且接受瑞典警方的那種“溫和”方式是因為不瞭解當地國情,或出於對同胞的同情,可以理解!


顏二哥有言23


本人也經常外出,可以無愧說,從沒有采取曾家人那種無恥的行為,時刻都會牢記,我的言行代表著中國人,因為,身邊的外國同事,總會有意無意在說中國人怎樣怎樣,而不是某某人怎樣怎樣,所以,無形中就感覺到自己的責任是什麼了!想得到別人的理解,就需要先理解別人,只有做的更好,才會贏得大家的認可和尊重,而不是請客送禮,更不是耍無賴比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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