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9 重慶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首例涉黑案件開庭 20名被告受審

重慶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首例涉黑案件開庭 20名被告受審

庭審現場。法院供圖

重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首例涉黑案件开庭 20名被告受审

被告人徐飛發表辯解意見。法院供圖

華龍網9月20日9時30分訊(記者 李嫋)9月17日至18日,重慶江津區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徐飛、周利華等20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開設賭場,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聚眾鬥毆,故意傷害,非法拘禁,容留他人吸毒等罪一案,這是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重慶首例開庭審理的涉黑案件。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徐飛、周利華2010年因共同犯搶劫罪被江津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周利華於2015年5月刑滿釋放,徐飛於2016年7月刑滿釋放。2016年9月以來,被告人徐飛先後糾集羅玉波、曹傑等人,2016年底被告人周利華通過被告人曹某糾集被告人程某祥、黃某等人。2016年底,被告人徐飛、周利華安排程某祥、黃某在其二人參股的賭場內作為“哨兵”,自此,被告人徐飛、周利華、程某祥、羅玉波、曹傑等人正式糾集在一起。

2017年5月,為便於組織成員聯絡,程某祥建立QQ聊天群“黑家軍”,將被告人羅玉波、曹傑、黃某焰、黃某拉入群中,後又逐漸吸納被告人文某、趙某航、杜某龍、戴某雨、王松、施旭、馮某、鍾某森、王某鑫、陳某男、龔某林、陳某、徐某等人為組織成員。

檢察機關認為,該組織具有固定的組織者、領導者,組織成員比較固定,主要組織成員集中住宿,組織領導者為組織成員統一打造作案工具鋼管刀,並形成了組織成員認可的作案時“不傷人、不拿錢、組織成員之間耿直講義氣”等組織紀律,違反組織規定者將受到踢出聊天群等懲罰制度。

在實施違法犯罪過程中,逐漸形成了以徐飛、周利華為組織者、領導者,程某祥、羅玉波、曹傑為積極參加者,文某、趙某航、杜某龍、黃某焰、戴某雨、黃某、王松、施旭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檢察機關指控,2016年底至2017年11月期間,為謀取非法利益,被告人徐飛、周利華組織、領導被告人程某祥、羅玉波、曹傑等組織成員在江津區城區、吳灘鎮、油溪鎮、白沙鎮、德感街道等地大肆實施開設賭場、敲詐勒索賭場股東及砂石經營者等違法犯罪活動,非法攫取經濟利益共計20餘萬元。被告人徐飛、周利華為組織成員提供部分日常開銷,並組織部分組織成員在酒吧消費,以維持組織的生存和發展。

被告人徐飛、周利華組織領導組織成員通過有組織的開設賭場、敲詐勒索等非法、暴力、脅迫手段在江津區城區、油溪鎮、吳灘鎮、白沙鎮、德感街道等地為非作惡。同時該組織還在江津區城區內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聚眾鬥毆、故意傷害等暴力違法犯罪行為。

檢察機關據此認為,該組織的暴力違法犯罪行為在上述區域造成了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承辦此案的江津法院合議庭法官進行了充分的庭前準備,在法定時間內,對案件所涉及的710餘張光盤、160餘冊案卷進行了查閱並形成閱卷筆錄。

9月18日21:30,合議庭宣佈休庭,累計近20小時的庭審至此結束。案件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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