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2 企業取得拆遷補償收入如何做會計處理!

答:根據《財政部關於企業收到政府撥給的搬遷補償款有關財務處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5]123號)之規定:

企業取得拆遷補償收入如何做會計處理!

一、企業收到政府撥給的搬遷補償款,作為專項應付款核算。搬遷補償款存款利息,一併轉增專項應付款。

二、企業在搬遷和重建過程中發生的損失或費用,區分以下財政部文件情況進行處理:(一)因搬遷出售、報廢或毀損的固定資產,作為固定資產清理業務核算,其淨損失核銷專項應付款;

(二)機器設備因拆卸、運輸、重新安裝、調試等原因發生的費用,直接核銷專項應付款;

(三)企業因搬遷而滅失的、原已作為資產單獨入賬的土地使用權,直接核銷專項應付款;(四)用於安置職工的費用支出,直接核銷專項應付款。

企業動遷時怎麼交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取得搬遷補償費收入稅務處理問題的批覆》國稅函[2003]115號的規定:

1、企業取得搬遷補償費收入,凡搬遷後重新購置或建造與搬遷前相同或類似性質和用途的固定資產(以下稱重置固定資產)的,應將上述搬遷補償費收入加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變賣收入減除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折餘價值和處置費用後的餘額,衝減企業重置固定資產的原價。

2、企業取得搬遷補償費收入,凡搬遷後不再重置與搬遷前相同或類似性質和用途的固定資產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第四十四條的規定:

應將上述搬遷補償費收入加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變賣收入減除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折餘價值及處置費用後的餘額,計入企業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取得拆遷補償收入如何做會計處理?此外,對於搬遷發生的財產損失,應該報相應級別的稅務機關批准(具體取決於各地規定),才能准予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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