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8 姿势︱企业如何降低综合成本?缓解资金压力?来了解下“银关保”吧

企业进出口手续不完备,但又急需提取货物时,按照法律规定须向海关提供税款担保,以确保国家税收安全;而“汇总征税”优惠新政也只有在企业依法提供现金担保或银行保函担保的前提下才能享受,但由于提供担保综合成本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该优惠新政的惠及面和实效。特别是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影响,银行收紧信贷,大幅提高风险担保金比例,企业申请银行保函更加困难,致使快速通关的诉求往往带来流动资金阶段性占压,增大企业经营的困难。

因此,为解决外贸企业因银行担保难、担保成本高而难以适用海关便利通关措施的困境,提高通关效率和贸易便利化水平,中国海关、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推出“银关保”新型担保模式,构建“企业申请—保险承保—银行授信—海关受理”的新型担保链条,即企业可通过申请担保保险来低成本获取银行担保,助推外贸发展。

姿势︱企业如何降低综合成本?缓解资金压力?来了解下“银关保”吧

采用“银关保”担保模式通关,企业开立银行保函的成本从100%降至10%,可暂不缴纳税款直接放行,真正为企业解了燃眉之急。

一、“银关保”创新模式分析

“银关保”是基于“银关通”的衍生产品与增值服务,是在“银关通”关税直接支付的基础上,通过银行开立“银关保”保函而新增担保支付功能,为企业提供准确、方便、快捷的网上支付税费担保服务。但银行开具保函需占用企业授信额度或需企业缴纳一定额度的保证金和保函费用——通常,银行会根据企业资信高低来确定保函费用和保证金;由于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授信很低或无授信,会被要求提供高额担保费用或高价值变现的抵押物,其价值往往会达到保函担保金额的70%~100%,将增大企业资金占用压力、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成本,大大降低该模式的吸引力。

鉴于此,“银关保”通过导入保险机构加以模式创新——企业向保险公司按0.3%~1%的年费率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即可以0~10%的保证金缴纳比例取得100%金额的银行保函;如果在保险期间,一旦企业出现违约,保险公司会启动赔偿机制,在10个工作日内将赔款支付给被保险人(一般为银行),保障国家海关税收不受损失;在赔款支付后,保险公司会依据《保险法》及“银关保”工作机制,启动违约追偿程序。

因此,该创新模式一方面转移银行税款担保代偿风险,缓释银行信贷压力,促使银行降低开立保函所需的风险担保金;另一方面,增加企业授信额度,大幅降低企业资金占用额和在银行开立保函的综合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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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银关保”带来哪些好处?

1. 助推金融“脱虚入实”

2017年7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确定未来5年中国金融发展奠定主基调——金融须“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银关保”创新模式在保留银行保函服务的基础上,新导入保险机构直接服务于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实体经济主体,助推金融业“脱虚入实”。

2. 推动贸易便利化时效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拓展对外贸易,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实行高水平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政策,推进贸易强国建设。如前所分析,“银关保”创新模式下,企业能以较低成本更加便利地获取银行保函,海关可凭银行保函为更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型企业提供便利的“汇总征税”服务——“汇总征税”模式下货物通关时,实行“先放后税、汇总缴税”,即企业无须通关时逐票缴税,可在每月的第5个工作日结束前完成上月应缴税款的汇总电子支付。但如果企业因各种原因延期或不缴纳税款,则海关将承担税收风险,且风险水平远远高于“逐票缴税”传统模式。为降低税收风险,海关要求企业在进出口货物通关时提供现金担保或银行保函担保,但现金担保和银行保函担保的高成本又使企业无法享受汇总征税带来的便捷和实惠。

“银关保”创新模式正好通过引入保险机构而有效解决该问题,从而有效拓展汇总征税模式的实际受惠企业数量,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3. 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银关保”创新模式下,企业只需向保险公司缴纳少量保费,就可按照较低的担保比例取得银行保函,有效降低企业在银行开立保函所需抵押担保条件及业务保证金,有助于中小微企业获得银行授信和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从而助推中小微企业发展,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为主体的民营企业的进口发展,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实现我国进出口相对均衡。

4. 助推外贸转型升级

有研究显示,融资约束会迫使部分有能力进行一般贸易的企业从事出口导向型加工贸易,进而在提高企业出口密集度的同时,降低出口企业的利润和平均生产率,抑制对外贸易转型升级。“银关保”创新模式将通过金融市场将贷款流向外贸实体以提升出口行业的平均生产率和利润水平,助推外贸转型升级,并通过降低加工贸易比重缓解对外贸易的不平衡。

综上,在“银关保”创新模式下,企业、银行因有保险机构的加入和提供保险服务,自身权益得到保证,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能解决担保费用的问题,节省大笔费用,从而盘活企业资金,享受更多海关和金融改革红利;保险机构拓宽保险产品种类,新增保费收入;海关在担保链条中位置不发生变化,不涉及新增未知风险,加大监管创新动力和力度;我国外贸模式和外贸结构也能得到转型升级。

三、发展策略分析

1. 扩展保函出具机构

目前,企业通关需要向海关提交符合规定的银行保函或保证金,不仅出具主体相对单一导致费用较高,而且处于审慎监管原则,银行保函的变更和调整也需要相应的审批流程及费用。如将保函出具机构扩展至集团财务公司、集团投资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将会进一步丰富担保主体,简化担保手续,降低担保成本。

2. 实行企业分层管理

目前,海关对进出口申报单位分为高级认证企业、一般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并实行不同的通关监管政策;在此基础上,可根据企业资信和性质,探索分层次海关增信担保、关税保证保险等多元化担保创新,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企业加强内部信用管理。

3. 构建三方新机制

当前,海关、银行、保险公司均具有各自的企业信用数据库,并根据企业信用的高低实行不同的政策。如果三方能共享企业信用数据,并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大幅提高企业失信行为的被发现率和失信成本,迫使企业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以降低失信概率,提高社会整体信用水平。

姿势︱企业如何降低综合成本?缓解资金压力?来了解下“银关保”吧

《中国海关》杂志201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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