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母親在醫院檢查心臟做造影手術手術第二天,在醫院腦出血,在ccu昏迷。醫院是否有責任?該怎麼辦?

周秦帆


非常遺憾看到這個問題,同時祝願您的母親能轉危為安!

首先我們看一下腦出血,腦出血是指非外傷性腦實質內血管破裂引起的出血。本病發生的常見原因與高血壓並小動脈硬化,微動脈瘤或微血管瘤破裂等有關。

簡單講的話多數腦出血的患者,腦血管是有隱患基礎的,微動脈瘤或者小動脈較嚴重硬化,血管彈性差,在高血壓及加強抗血小板、抗凝情況下出現微動脈瘤或微血管破裂。而我們正常人,即使你血壓高到200以上,也不會突然腦出血,當然不能持續高壓!


然後我們回到冠心病患者,因為動脈硬化是一個全身性疾病,冠狀動脈硬化患者往往伴隨著頸動脈腦動脈等全身動脈系統硬化。加上冠心病患者可能合併高血壓、糖尿病等疾病,因此冠心病患者腦出血風險要較其他人高!第二,冠心病患者術前多數在服用阿司匹林,甚至阿司匹林和氯吡格雷同時服用,這兩個藥是抗血小板藥物,簡單講就是讓血液變稀,別長血栓,可以想象出血風險自然增加。第三冠脈造影和支架術中,要加用肝素抗凝,肝素也是用來讓血液變稀,防止操作中血栓形成,因此也在增加出血風險。

基於以上原因,所有造影患者都要簽署知情同意書。因為畢竟是有創檢查,其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腦出血風險。

多年手術中,腦出血、腦梗塞、心包填塞等各種患者都遇到過。如果單純造影(但沒有放支架)後腦出血,還好處理,停用所有抗血小板藥物,積極引流,多數病人預後尚可。最可怕的是放了支架後腦出血!停藥的話,支架內可能會長血栓,會要命;不停藥,腦出血會要命!

因此,希望廣大冠心病的患者在術前瞭解相關風險,沒有大夫希望出現這種問題,既然出現了,就要積極面對,醫患共同努力,戰勝疾病!



心臟內科醫僧阿亮


母親的生命最重要。

因為您提供的信息不夠全面。

小王醫生只能假設幾種常見的可能。

第一,有沒有術前談話及簽字,如果沒有,那肯定醫院責任。

第二,如果簽字而且談話了,那就又有很多可能。

1、目前腦出血的原因考慮什麼?是血壓控制不理想,加之使用抗血小板,抗凝藥物引起的腦出血?如果是因為血壓控制不理想就做造影,那麼醫院責任大。

2、還有一種可能,本身老人家腦血管有畸形,平時沒有症狀,也沒有做過任何腦部檢查,給完抗血小板,抗凝藥物誘發腦血管破裂,那麼我覺得雙方都有一定責任。

3、如果血壓控制尚可,也沒有任何腦血管畸形的表現,也會發生腦出血,又簽過術前簽字,那麼造影引起的腦出血是不能百分百完全避免的,因為,造影就有可能會引起出血。任何手術都是有風險的,冠脈造影更是有風險的,只是發生在您母親身上,我們應積極搶救。

大概就這幾種常見情況。

最終解釋要結合具體病情分析,小王醫生畢竟沒有看病歷。

如果您有疑問,可以諮詢醫調委。把您的意見和想法記錄下來,會給您一個比較客觀的評價。

先看病吧。


心血管王醫生


看到這個題目,我也很痛心,希望您的母親早日康復。

關於支架介入後腦出血,這也是有可能呢,因為支架介入術之後需要長期口服抗凝藥物治療,用來預防支架內血栓形成。

但是長期口服抗凝藥,副作用就是出血事件,其中有一個就是腦出血,再加上老人血管動脈硬化,更容易出血。

對於題目所問得問題,我認為有以下兩點要搞清楚:

第一就是手術前醫患之間是否溝通清楚,簽署手術風險同意書、病情介紹、家屬知情同意書。

第二就是患者是否有引起腦出血的誘因,術前是否充分做好術前準備,術前評估等等。

當然這些本人沒有在現場,只是猜測,希望提問者理解。

我個人認為大部分的醫生都是為患者著想,都想叫患者病情好轉,醫生和患者之間要建立起良好的信任。

就問題所說的醫院是否有責任,我認為要以事實為依據,若醫院方面存在錯誤的做法,那醫院應當承擔起責任。

當前的首要任務是救治母親於危難之中,祝一切安好吧。

以上僅僅是我的觀點,還要以實際調查為依據,大家可一起討論,喜歡者點贊加關注。

本人醫生一枚,致力於醫學常識的傳播,謝謝!!!


白話兒中醫


首先對你母親的疾病表示同情,同時祝她早日康復。

我作為醫生只有兩個建議,第一你母親做心臟造影手術本事就是有很大風險的,腦出血也是風險之一,如果有手術前談話和籤手術知情同意書,那麼醫院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第二目前先不要去追究責任問題,先治療你母親的腦出血,因為腦出血非常麻煩,要看出血的部位和出血量,癒合也不會太好,致死致殘率非常高,你要有心理準備。


急診醫生劉劍鑫


如果單問,該怎麼辦,那隻能說,信任醫院,配合醫院,積極救治。

如果,是問“怎麼向醫院追責”,那隻能說,恐怕問題不是想的那麼簡單,如果確實需要追責,那就提出異議,甚至直接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訴求,並諮詢專業人士,完善證據,尋求法律途徑。

但,建議還是從救治為首要目的,假如不信任了,那自行尋找、聯繫更合適的醫院做下一步治療吧!

如果,一定要回到“醫院有無責任”的問題,其實,頭條已經有過很多提問和答覆。有些答覆就類似“人好好的,進了醫院就死了,肯定是醫院責任啊”,“檢查那麼久,才發現是心梗,死了,肯定是醫院害死的”。

其實,這些問題的背後,你,如何確定“人好好的”,人好好的,進醫院幹嘛?街頭猝死的多了去,一個有病去求醫的人,隨時發生意外,又為何不允許?而,“檢查耽誤時間”,你又如何確定這種病人是因為心臟病去看病,還是因為胃病並且確實是胃病才去看病的?發生心梗,如何確定一開始就有,不可以是看病過程發作?

也就是,類似這種問題,有很多未確定的背後真實情況。

有時候,街頭猝死,大家會感嘆“命就是這樣”,那假如,這個“腦出血”也是命中註定,一定是在這個時候發作,而碰巧的是你去做某個檢查某個事,那這個腦出血該怪罪於某個“檢查”嗎?

從事實講,有很多未確定因素,病人本身有什麼基礎疾病?有沒高血壓,甚至血管畸形?

是不是使用了某些影響的藥物,或者其它?

而,醫院操作過程是否符合規定,有無防範和應對,等等,都是關鍵。

醫療的事情,很簡單,也很複雜。

街上猝死,怪不了誰,頂多也是“命中註定”,但同樣的人,一腳踏進醫院,也是猝死了,那性質就變了,就成了“醫院害死人”

甚至,事實就是,“街上走路,被意外砸死”,進醫院確實是看胃病,正巧先天性腦血管畸形爆裂,卻一定要怪“醫院把胃病給治死了”,而,相反的是,告訴他這個“感冒”不是感冒,是心肌炎,可能會死人,他卻一口咬定就是“感冒”,“普通感冒給治死了”

所以,這類問題,如果沒有理性,不能接受事實,那說再多都沒有用!因為,任何一個醫學解釋,都不會讓這些人接受和滿意。就像以前的頭條噴子,跟它說“感冒也可能是心肌炎”,噴子會說“感冒就是感冒,還扯什麼鬼藉口”,告訴它“也可能有其它問題”,噴子就是“有什麼可能,不可能!只有這個,就是醫院害死的”!

所以前面講,這類問題,可能很簡單,也可能很複雜。

只要醫院按程序走,操作規範,基本沒有責任。即使有某些事情出乎意外,但,前提做了預防和應對,就沒有問題。就像造影后的併發症,出現了,也是一個不可避免的事情,不屬於責任。

假如,該做的沒做,比如本身血壓很高,不適合做檢查,卻做了,那可能有問題。

做完後需要處理的事情,沒做到,間接導致問題出現,也可能是過錯。

所以,問題處理必須是站在客觀角度,否則,即使走法律途徑,最終結果出來也是自己覺得“法律不幫你”


思君者


我不說手術併發症,不然大家不懂。按先後和你說。1.你先有冠心病吧,需要冠狀動脈支架吧,不做,會死吧。所以必須做支架。2.做支架如果血液在支架處凝血了,支架是不是不成功,失敗的後果也是死吧。怎麼保證支架不失敗呢?要抗凝。3.抗凝是有副作用的,最常見的是出血,抗凝就必然出血嗎?反覆監測凝血功能,一般不會出血的,但你是二般的,就出血了。那沒有辦法,誰叫你不是尖子般的呢,是二般的。不做支架你早死了,做了支架,大部分人可以活下來。做醫學的,都不能保證百分之百,但是絕大多數人用了這個方法,得以存活,這就是對的。我認為,醫生沒有責任。


might003082


如果出什麼問題都讓醫院賠!!結果是最後吃虧的還是病人!!沒有任何人敢保證檢查前一定沒有問題!!人全身這麼複雜!這麼多器官!!你能提前都查一遍!只能是查常見的!!要是胃腸出血呢!!要是肝呢!!要是肺呢!!!等等!!如果什麼出問題找醫院!!下次醫院就會提前給你做個檢查!!那以後花的錢更多!而且醫生會更謹慎!越多病人講失去治療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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