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蕭山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0年1月19日杭州市蕭山區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一)
決定任命:
吳遠東為杭州市蕭山區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決定免去:
郭榮的杭州市蕭山區發展和改革局局長職務。
(二)
任命:
虞玲豔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陳立芳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潘偉良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張可樂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三庭(金融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蘇傑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趙喆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庭長;
孫立軍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庭長;
鄭卜訓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四庭(綜合審判庭)庭長;
周益萍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杜志慧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寧圍人民法庭庭長;
楊莉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副庭長;
徐小慶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
陳睿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
宋曉敏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
茹華麗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
王銀燕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
李誠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
金曉璐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副庭長;
陳龍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副庭長;
賈菁菁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三庭(金融審判庭)副庭長;
孔海琪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四庭(綜合審判庭)副庭長;
杜歡慶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四庭(綜合審判庭)副庭長;
王強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四庭(綜合審判庭)副庭長;
嚴瀟丹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諸燦祥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臨浦人民法庭副庭長;
郭權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臨浦人民法庭副庭長;
李良勇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臨浦人民法庭副庭長;
施得健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臨浦人民法庭副庭長;
謝金金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瓜瀝人民法庭副庭長;
崔白潔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寧圍人民法庭副庭長;
童杭煙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林映青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虞玲豔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
周益萍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庭長職務;
周全林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杜國良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杜志慧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知識產權審判庭)庭長職務;
張可樂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金融審判庭庭長職務;
諸燦祥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速裁庭庭長職務;
蘇傑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
高勝偉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執行庭庭長職務;
潘偉良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職務;
俞霞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臨浦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俞劍鋒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義蓬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趙喆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李良勇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李永明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高水琴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宋曉敏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鄭卜訓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崔白潔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施得健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杜歡慶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陶勇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
茹華麗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
孔海琪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速裁庭副庭長職務;
謝金金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速裁庭副庭長職務;
郭權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嚴櫻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邱利明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臨浦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
張傑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臨浦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
蘇勇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臨浦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
趙海明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瓜瀝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
戴永梅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義蓬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
孫立軍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義蓬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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