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 嘉峪關市司法局創新規範性文件審查方式源頭規範我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制定行政規範性文件是行政機關或者經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依法履行職能的重要方式。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是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有利於從源頭上防止違法文件出臺,有利於維護國家法制統一、政令統一,有利於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嘉峪關市司法局創新規範性文件審查方式源頭規範我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一直以來,市司法局都認真執行國家和省市相關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規定,嚴格審核標準,嚴審文件內容,從“制定主體是否合法,是否超越法定職權,是否違法創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收費等事項,是否與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行政規範性文件的有關規定相牴觸,是否無法律、法規依據作出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的規定等方面,對規範性文件進行全面審查。但基本以書面審查為主,審查方式較為單一,有時僅提出“為什麼不行”,而沒有著力解決“怎麼行”,沒有做到審查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有時還得不到起草單位的理解和支持。

嘉峪關市司法局創新規範性文件審查方式源頭規範我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從開展《嘉峪關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合法性審查工作以來,我局多次與起草單位當面溝通意見並反饋書面審查意見,但均沒有取得很好的效果,文件修改工作進展緩慢。近期結合一起行政相對人針對起草單位的行政複議案件,局分管領導與相關科室負責人上門為起草單位指導《實施細則》的修改工作。通過以案釋法的方式耐心講解規範性文件的制定權限,行政相對人依法享有的權益等,並對《實施細則》中涉及行政相對人權利義務的內容、章節條款設置、文字表述、法言法語的運用等提出具體修改意見。得到起草單位的認可,取得良好的審查效果,從源頭規範了我市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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