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5 提前一年還清欠蘇聯外債,“英雄礦”貢獻佔四成

提前一年還清欠蘇聯外債,“英雄礦”貢獻佔四成

阿勒泰明珠”的過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勒泰地區的富蘊縣, 靠近中蒙邊境。在縣城東北50公里處的可可托海, 有一座露天金屬礦。其3號礦脈長約250米, 寬約240米, 深140多米, 形狀很像羅馬鬥獸場。

目前, 世界上已知的礦物有170多種, 這個3號礦坑內就有86種礦物共生, 主要是鋰、鈹、鉬、銣、銫、鈮、鉭、鉿、鈾、釷等稀有、放射性元素, 以及銅、鎳等有色金屬。其中, 鈹資源量居世界首位, 銫、鋰、鉭資源量分居中國第五、第六、第九位。而且, 各種礦物的分佈界線非常分明, 便於分類開採。 因此, 這座稀有金屬聚寶盆, 被稱為“阿勒泰明珠”。

這一金屬聚寶盆位於阿爾泰山南麓中國境內, 而蘇聯地處阿爾泰山北麓。上世紀30年代, 中國正值軍閥混戰, 中央政府無力管控邊境地區, 蘇聯趁機於1935年秘密派出地質隊赴可可托海勘查。

從1941年起, 蘇聯挖掘坑道, 對3號礦脈進行勘探、開採。蘇德交戰後,蘇聯在可可托海的開採曾一度中斷。二戰後, 蘇聯與新疆地方政府簽約, 並於1946年恢復開採。那時, 採出的可可托海礦石, 先由陸路運往新疆布爾津, 再從布爾津裝船經額爾齊斯河全部運往蘇聯, 用於其尖端軍事工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 根據《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 1950年3月成立了“中蘇有色及稀有金屬股份公司阿山礦管處”, 可可托海礦進人中蘇 “共管"期。1955年, 中國收回了可可托海礦的管理權, 1964年, 完成對可可托海的勘探。此後, 可可托海進入快速發展階段, 成為我國最大的鋰、鈹生產基地。

但是, 蘇聯對這裡的金屬寶藏始終念念不忘!

“英雄礦”的不凡業績

1967年以前, 可可托海礦稱為“111礦", 是個副廳級單位, 直屬中央管理。然而, 基於國家當時的安全環境, 中國地圖上找不到可可托海。

1981年以前, 該礦處於嚴格保密狀態, 礦區設有3道關卡, 只有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簽發的邊防通行證才能進入, 成品庫房還有4名持槍軍人站崗看守。

另外, 礦產品均有代號: 綠柱石(鈹)為“1號產品”, 鋰輝石為“2號產品”, 鉭鈮石為“3號產品"。據統計, 1951年至1989年, 3號礦脈共開採綠柱石(含氧化鈹14.1%)精礦22641噸、鋰輝石精礦326920噸。1963年以前,這些金屬原礦石主要出口蘇聯, 此後, 國內開始選礦生產, 留作自用及出口歐美市場。

這些稀有金屬主要用於製造原子彈、氫彈、導彈、衛星、超聲速飛機, 以及運載火箭等尖端軍事工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 因抗美援朝戰爭消耗及國內開展工業建設, 中國向蘇聯貸款, 欠下14億600萬新盧布, 摺合人民幣為52億多元的外債。

提前一年還清欠蘇聯外債,“英雄礦”貢獻佔四成

1960年, 中蘇關係全面惡化後, 蘇方逼迫中國必須在1965年以前還清全部貸款和利息。當時,我國適逢“三年自然災害”, 百姓忍飢挨餓, 將大量糧食、食油、豬肉、雞蛋、花生、蘋果等運往蘇聯還債。但這些農產品附加值太低, 要想還清欠債所需時日太久。

經中央研究決定, 用蘇聯急需的稀有礦產品來抵債。按當時農產品與礦產品的比價, 一噸一般礦砂可抵數噸農產品, 而一噸稀有金屬礦砂比幾十噸甚至上百噸農產品價格還高, 用稀有礦產品來抵債, 既可省下糧食緩解人民生活困難, 又可加快還清債務的進度。

1964年2月29日, 中共中央在寫給蘇共中央的信中說: “到1962年底為止, 我們向蘇聯供應的糧油和其他食品值21億新盧布。在同時期內,我們向蘇聯提供礦產品和五金值14億多新盧布。這些礦產品中, 有許多都是發展尖端科學、製造火箭和核武器必不可少的原料。”

1964年, 中國終於提前1年還清了欠蘇聯的全部貸款和利息。其中, 可可托海3號礦脈採出的礦石, 價值佔外債總額的40%。

當年, 礦上生產條件落後, 在極端惡劣的環境中, 可可托海的礦工們沒有任何防護措施, 站在飛揚的粉塵中勞動。採出的礦石被礦工們裝上布袋、麻袋, 用肩膀扛, 用馬車拉運出礦坑。他們以青春和健康為代價, 為國家還清外債立了大功!

那期間, 我國製造原子彈、氫彈、人造衛星所用的鋰、鈹、鉭、鈮、銫等稀有金屬,也主要來自可可托海。1963年, 新疆鋰鹽廠生產了30噸氫氧化鋰, 由軍用專列押運至核工業部某廠, 用於提取同位素鋰-6, 生產氫彈核心部件的氘化鋰-6。

新疆鋰鹽廠生產氫氧化鋰所用的原料, 就來自可可托海的鋰輝石礦。中國第一顆人造衛星“東方紅一號”, 就使用了可可托海銫榴石礦中提取的銫。

“111礦”不僅“還債有功”, 還為我國研製“兩彈一星"和國防現代化建設作出重要貢獻, 因此被譽為“功勳礦”“英雄礦”。

1999年, 可可托海3號礦宣佈閉坑, 結束了持續半個多世紀的開採。■

聲明: 本文摘編自《世界軍事》半月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