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南孟鎮政府城鎮建設辦公室主任高子偉,犯貪汙罪,免於刑事處罰。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共霸州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高子偉留黨察看一年處分;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有關規定,經霸州市監察委員會研究決定,給予高子偉撤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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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7 20:39:27 廊坊市紀委監委網站
霸州市南孟鎮政府城鎮建設辦公室主任高子偉,犯貪汙罪,免於刑事處罰。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共霸州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高子偉留黨察看一年處分;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有關規定,經霸州市監察委員會研究決定,給予高子偉撤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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