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3 隆回:35套商品房摞倒21名幹部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9月14日訊(通訊員 蔣志偉 隆戟煊)“感謝縣紀委監委,我們買了5年的商品戶的房產證終於有了盼頭。”9月13日,部分隆回縣鹽業公司商品房的住戶來到該縣紀委監委高興地說。

原來,35戶於2013年購買了該縣鹽業公司的商品房,但一直辦不了不動產登記證。今年4月,該縣紀委監委啟動對相關問題線索的調查,對21名幹部實施了問責。同時,積極協調相關部門為購房戶辦理房產手續。

鹽業公司:瞞天過海開發房地產

2018年3月,隆回縣紀委監委收到中央巡視八組和省委巡視三組移送的“群眾舉報縣鹽業公司涉嫌侵吞鉅額國有資產、縣住建局、國土局、規劃局等職能部門領導失職瀆職”的問題線索,該縣紀委監委立即成立專案組,對問題線索進行調查。

經查,2010年,該縣鹽業公司以縣城新建街11號倉庫用地與隆回縣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合作開發房地產。因該地塊是省屬國有企業的倉庫用地,在未經審批的情況下,隆回縣國土局、規劃局是不能辦理土地用途變性手續和規劃手續的。2011年至2012年,縣鹽業公司和縣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在沒有辦齊相關手續的情況下,瞞天過海,違規修建了綜合大樓。2012年至2013年,陸某等35人全款購買了縣鹽業公司和縣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合夥開發的商品房。因該商品房屬於違法建築,故一直無法辦理不動產登記證。

監管部門: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既然手續不齊,為何房子能修起來併成功銷售?調查組帶著疑問,繼續深挖問題線索。

調查發現,除了開發商的膽大妄為無證開發外,相關職能部門的履職不力和監管不嚴也是主要原因之一。2011年至2012年,該縣國土部門、規劃部門在發現該商品房沒有辦齊相關手續即進行違規修建時,雖然下達了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但沒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住建部門在開發商沒有取得前置許可的情況下,為開發商違規頒發了施工許可證,造成了符合施工許可的假象。至2013年年底,該綜合大樓修建完成並銷售。

縣紀委監委:重拳出擊不手軟

2018年7月22日,經該縣紀委監委研究決定,給予時任縣規劃局局長李某等2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時任縣規劃局監察大隊副大隊長劉某等8人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縣規劃局監察大隊工作人員劉某等4人政務警告處分,縣建管站站長彭某與其涉嫌其他違紀問題合併另案處理。縣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和縣鹽業公司的違紀違法線索移交相關職能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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