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疑惑:為什麼有很多開發商交房3-5年也沒有辦下房產證?
房子有了,房產證卻下不來,難道新房拿到房產證真是能把人從媳婦熬成婆?
其實,是立場不同,所以才導致房產證到手的時間也是不同的。
買一手房的都希望早早拿到房產證,抱著睡覺也踏實,萬一家裡有個資金缺口,抵押貸款還能貸出一筆不小的錢來解燃眉之急。
你這麼想,可開發商卻不是這麼想的,為什麼這麼說?看以下分析:
開發商在交房的時候都會統一代收各種稅費,一般是契稅、公共維修資金、測繪費、代辦房本手續費等,恩,一般買房都這樣。
但是,開發商代收,並不意味著契稅已經繳納。
因為業主手上拿到的只不過是開發商出具的“代收收據”,注意是“收據”(重點),無論它是機打的還是手寫的,看著多麼正規,那也叫《收據》,蓋的是開發商的財務章!
那麼,真正用來抵扣稅費的契稅票該由誰出?
契稅票是由稅務所開具的,蓋的是當地“XX地稅局第XX稅務所”的章。所以,各位業主不要被矇蔽了雙眼,錢只是打到了開發商的賬上而已。
契稅票如圖參考:
我們合同有約定時間啊?
雖然購房合同裡有約定交房多長時間內辦理出房本,但多數開發商都會以統一代收代辦為由,拖上個1-2年辦理,你一點兒脾氣都沒有。
有了大筆的沉澱資金,對開放商而言自然是免息的“零成本”的資金,可以盡情的乾點發財的事兒,這麼好的便宜不撿白不撿。
所以會出現業主們滿心歡喜的等了兩年或者更久,但拿到房本時才發現契稅票是新的,房本也是新的。
等到房子再出售,會發現不能享受滿2年的稅費優惠政策,心情難免很失落,又不明所以。
為什麼會是這樣?
原因很簡單,稅務局只承認自己收到稅款的時間,不承認開發商代收的時間(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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