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1 挪用扶貧資金、冒領低保金……五名村幹部被處分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強化警示教育,持續深入開展扶貧

領域腐敗和作風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切實增強廣大黨員幹部的擔當意識、責任意識、大局意識,現將3 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挪用扶貧資金、冒領低保金……五名村幹部被處分

1

焦廟鎮曲屯村黨支部書記劉希明挪用扶貧專項資金問題。

2015 年8 月至2017 年8 月,曲屯村委會共挪用扶貧專項資金50700 元用於補助村民購買肥料和清潔煤,劉希明作為村黨支部書記對此負有主要責任。焦廟鎮黨委給予劉希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

安頭鄉三岔口村黨支部書記朱儁之、村文書朱之勝在扶貧工作中優親厚友等問題。

2016年2月,三岔口村黨支部委員、副主任、村文書朱之勝違反上級精準扶貧政策,優親厚友,將其兄朱某亮一戶填報為精準扶貧對象,致使2016 年朱某亮違規獲得精準扶貧分紅1600 元,朱之勝對此負有直接責任,朱儁之作為村黨支部書記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安頭鄉黨委分別給予朱儁之、朱之勝黨內警告處分。

3

祝阿鎮許坊村黨支部書記焦海玉、村主任焦悌廣冒領低保金等問題。

2015年6月,許坊村低保戶王某死亡後,村主任焦悌廣冒領其死亡後的低保金及低保高領補貼據為己有。黨支部書記焦海玉未按規定將低保戶死亡信息上報給有關部門及時辦理減員,致使王某死亡後低保金持續發放,導致國家扶貧資金流失1320元,焦海玉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祝阿鎮黨委分別給予焦海玉、焦梯廣黨內警告處分。

全縣黨員幹部要從上述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訓,切實引以為戒。各級黨組織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及各級黨委關於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重大決策部署,緊盯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完善措施、健全機制,確保脫真貧、真脫貧。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強化扶貧領域項目資金監管,確保扶貧政策落實不走樣、資金項目惠及貧困群眾。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紮實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深入一線督促落實脫貧攻堅重大政治責任,嚴肅查處扶貧領域貪汙侵佔、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吃拿卡要、優親厚友等問題,對推進脫貧攻堅工作態度不堅決、工作不紮實以及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嚴肅追究問責,典型突出問題一律公開通報曝光。

轉自齊河清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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