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 「國家憲法日」特別報道:憲法法律正在成為每個公民的信仰

「國家憲法日」特別報道:憲法法律正在成為每個公民的信仰

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

黨的十九大強調,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維護憲法權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記者採訪瞭解到,近年來,各級檢察機關不斷強化憲法意識,忠實履行憲法賦予的職責,自覺維護憲法權威;同時,立足法律監督職能,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創新普法宣傳方式,深入群眾開展普法宣傳活動,努力提升群眾法治觀念,取得明顯成效。

宣誓制度常態化將憲法理念根植心中

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形同虛設。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多次強調“法律要發揮作用,需要全社會信仰法律”。2016年1月1日起,我國正式實施了憲法宣誓制度,鞭策國家工作人員增強法治觀念,履行憲法責任。

“我宣誓: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努力奮鬥!”2017年 7月 17日,228名最高人民檢察院首批入額檢察官,在共和國首席大檢察官、最高檢黨組書記、檢察長曹建明的率領下,進行了莊嚴的憲法宣誓。

“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權威。進行憲法宣誓對入額檢察官而言是一種激勵和鞭策。在以後的工作中,我要將憲法理念牢記心中,用實際行動維護憲法權威。”宣誓活動結束後,最高檢偵查監督廳立案監督處處長張建忠表示。

最高檢舉行首批入額檢察官宣誓活動,是檢察機關落實憲法宣誓制度的一個生動縮影。

記者採訪瞭解到,憲法宣誓制度在檢察機關已實現常態化、制度化。特別是在深化司法體制改革過程中,憲法宣誓已成為每一名入額檢察官履職的必經程序。與此同時,各級檢察機關在檢察官法律職務晉升以及行政幹部任命時,普遍在就職時組織向憲法宣誓活動,激勵和教育新任職人員強化憲法法律信仰,忠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

“舉行憲法宣誓活動,是我們檢察官對憲法、對國家、對人民的一種承諾。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將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忠實履行誓言,維護公平正義!”近日,河北省任縣檢察院舉行宣誓儀式時,該院檢察官吳文麗如是說。

記者注意到,黨的十九大以後,憲法宣誓成為多地檢察院學習貫徹十九大精神的重要舉措和形式。通過宣誓,檢察干警紛紛表示,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引領,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群眾關注熱點難點成檢察機關普法重點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堅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為依法治國的長期基礎性工作”,“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這就要求檢察機關除了自身要牢固樹立法治信仰、忠誠履職之外,還要把普法工作作為分內職責、應盡義務。

在記者採訪中,各地檢察院普遍表達了這一觀點——群眾關注的法治熱點難點就是檢察機關普法的重點。

近年來,我國未成年人犯罪呈現出暴力化、低齡化、成人化趨勢,尤其是校園欺凌和暴力案件時有發生,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對此,檢察機關把未成年人作為普法重點對象,採取多種宣傳、教育方式,全方位築牢防範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火牆”。2016年6月,最高檢和教育部聯合部署了為期三年的“法治進校園”全國巡講活動,受到社會公眾普遍點贊。

“‘法治進校園’全國巡講活動旨在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提高在校學生自覺守法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校園欺凌等違法犯罪案件發生。”最高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

據瞭解,全國巡講團的23名講師,是最高檢、教育部從全國16個省、直轄市選拔的。講師們多為長期從事未檢工作的一線檢察官,其中有重慶“莎姐”、四川成都“亮晶晶”、浙江湖州“春燕工作室”等知名未檢團隊成員。

“巡講克服了單純說教問題,與未成年人平等交流,注重互動參與,引入未成年人喜歡的流行時尚元素和發生在校園的真實案例,非常契合當前校園法治教育需求,廣大中小學生在不知不覺中學到了法律知識,培養了法治意識。”參加過巡講活動的廣大師生、家長普遍認為。

在全國巡講團的帶動下,各地檢察機關、教育部門加強配合,周密組織,共組建了80餘支2000多人的省、市巡講團在轄區內進行巡講。截至2017年5月,各地檢察機關共組織巡講1.7萬餘場,覆蓋1.8萬餘所學校和1780萬名中小學生,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傳效果。

記者採訪瞭解到,在加強對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同時,檢察機關還把中老年人、高科技企業、農民等群體納入普法宣傳工作的重點對象,有針對性地因人施教,確保法治宣傳教育取得實效。

而在普法手段上,檢察機關十分注重探索“互聯網+法治教育”普法新模式,充分利用門戶網站和微博、微信、客戶端等新媒體平臺,著力提升新媒體時代社會溝通能力,傳播檢察正能量,唱響法治好聲音。目前,全國四級檢察機關均已實現了微博、微信、新聞客戶端全覆蓋、新聞發言人全覆蓋,構建起多層次、立體化、全方位的法治宣傳教育網絡平臺。

以案釋法深度融入檢察辦案各環節

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執法司法的過程,也是普法的過程。

在最高檢法律政策研究室有關負責人看來,“以案釋法”是最受群眾歡迎、最易接受的普法形式之一,是深化法治宣傳教育的有效途徑,更是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的有力舉措。對此,近年來,最高檢明確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將以案釋法深度融入檢察辦案各環節。

據瞭解,自2016年10月起,上海、廣東、四川、重慶、安徽等五省市檢察機關開展了審查逮捕訴訟化試點工作,以“訴訟式審查”的形式,全面聽取偵查機關、辯護律師、被害人家屬等訴訟各方當事人意見,最後作出綜合審查判斷,把審查逮捕的過程變為釋法說理、宣講法治的過程。

針對一些疑難複雜的不起訴、不抗訴和刑事申訴案件,檢察機關積極探索公開審查聽證等方式,全面聽取當事人、律師、其他部門案件承辦人,以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各方意見,就案件矛盾焦點問題深入進行解析論證和釋法說理,努力把公開審查聽證會變為一場場精彩的法治公開課。

近年來,檢察機關結合辦理的“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河北衡水殺醫案”“山東濟南非法疫苗案”等社會熱點案件,加強釋法普法,充分揭露相關違法犯罪行為的危害性,體現了檢察機關依法嚴厲打擊犯罪,保障民生民利的決心和成效。

為了細化檢察環節以案釋法,落實普法責任制,2017年6月,最高檢對2015年7月印發的《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實行檢察官以案釋法制度的規定(試行)》進行了修訂完善,形成新的《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實行檢察官以案釋法制度的規定》,為各級檢察機關開展以案釋法提供更加規範、明確的操作指引。

“專門出臺文件,將檢察官以案釋法制度化更加有利於貫徹落實中央精神,全面履行檢察職能,落實檢察環節普法責任制。”最高檢法律政策研究室負責人表示,法治建設無止境,檢察機關普法工作將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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