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多渠道解決人才安居需求 菏澤發佈“人才新政30條”

多渠道解決人才安居需求 菏澤發佈“人才新政30條”

發佈會現場

魯網菏澤6月13日訊(記者李朋)13日上午,菏澤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菏澤市人才新政30條》政策,並回答記者提問。《菏澤市人才新政30條》政策惠及面廣、含金量高、吸引力強,對促進各類人才來菏創新創業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

《菏澤市人才新政30條》政策從實施動能轉換領軍人才特殊支持計劃、加大高端人才支持力度、實施高校畢業生集聚工程、加大技術技能人才培育力度、創優做強人才創新平臺、加大人才融資扶持、提高科技人才成果收益、加強人才服務保障、強化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打造特色鮮明的引才品牌等十個部分,詳細介紹了菏澤市對人才新政的各項扶持政策。

魯網記者獲悉,《菏澤市人才新政30條》政策分十個部分,共30條內容。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部分是實施動能轉換領軍人才特殊支持計劃。對接省新舊動能轉換“十強”產業,圍繞我市主導產業,整合“牡丹英才”、“菏澤市重點產業領軍人才”工程,實施“動能轉換領軍人才特殊支持計劃”,5年內遴選評定100名左右領軍人才或團隊;對能夠幫助企業突破關鍵技術、解決重大難題或與企業聯合開展自主創新研究的領軍人才或團隊,經評選認定後一次性給予100萬元項目資助;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備良好產業化前景來我市創辦科技型企業的人才,符合條件的經評選認定後一次性給予50萬元資金支持。

第二部分是加大高端人才支持力度。設立市級“一事一議”引才通道,對我市急需緊缺的頂尖人才和團隊項目實施“一事一議”評價標準,經認定後最高給予8000萬元的綜合資助;加大省級以上重點人才工程入選者支持力度,對全職引進或自主培養的人才,市財政分別給予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100萬元、50萬元配套資助,給予泰山學者、泰山產業領軍人才、“外專雙百計劃”專家30萬元配套資助,獲得國家級創新創業大賽獎項或省級創新創業大賽二等獎以上,落地我市的項目,經評估認定後給予50萬元投資支持;實施菏澤市“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人才工程,5年內遴選100名左右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在3年的管理期內,每年給予2萬元科研補貼。

第三部分是實施高校畢業生集聚工程。對於博士,雙一流高校本科以上、國際知名高校畢業的碩士,以及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人才,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考察後,市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除外)可直接辦理聘用手續,市財政按照博士、碩士、本科分別給予每月2000元、1500元、1000元生活補貼,連續補貼三年;對於我市企業全職新引進的高校畢業生,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交納社會保險費的,市財政按照縣區補貼條件和標準給予1:1配套補貼,原則上按照博士、碩士、本科最高給予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補貼,連續補貼三年;加大放權力度,進一步落實高校、公立醫院等單位用人自主權,在人員控制總量內自主安排、執行用人計劃,自主制定引進人才的標準、條件,自主組織招聘活動,自主聘用人才,推行全員聘任制度,自主設崗、自主聘任。

第四部分是加大技術技能人才培育力度。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完善市級人才工程遴選機制,逐步提高人才津貼補貼標準,推進人才分類評價機制改革,制定我市基層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辦法;建立特殊高層次人才職稱綠色通道,對符合高級破格基本條件的專業技術人才可直接申報高級職稱,對從市外引進的博士或具有副高級職稱符合條件的可直接申報或評審高級職稱,事業單位相應常設崗位沒有空缺的,可申請特設高級崗位;著力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鼓勵高技能人才參加工程系列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市財政對企業新引育的高級技師給予5000元獎勵。

第五部分是創優做強人才創新平臺。對新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工業設計中心等創新平臺,以及新認定備案的院士工作站、千人計劃工作站、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按照省級、國家級不同層次,由市財政分別給予10--200萬元獎勵;對中科院、“雙一流”建設高校等國內外著名高校、科研機構和國內知名高校、科研機構在我市設立分支機構、研發機構且正式運營,由市財政分別給予500萬元和300萬元獎勵。

第六部分是加大人才融資扶持。整合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產業扶持引導基金,發揮財政資金示範引領作用,吸收社會資本參與,逐步構建規模不低於10億元的人才科技發展基金,對人才創新創業項目給予支持;大力吸納國內外的投資機構來菏投資,對符合條件的私募股權(含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機構,自其獲利年度起的3年內,分別按不超過其淨收入的2%給予獎勵;加大人才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力度,對各類人才從事個體經營和創辦小微企業的,符合條件的可分別提供最高額度為10萬元、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並給予2年全額貼息和50%貼息,對運營良好的可繼續提供創業貸款擔保和貼息。

第七部分是提高科技人才成果收益。加大對創新人才的股權、期權、分紅激勵,健全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完善知識產權評估、質押、託管、流轉、變現和風險補償機制;對職務科技成果轉讓、轉化的,進一步提高獎勵資金的提取比例,創新創業人才和團隊創辦企業,技術成果作為無形資產所佔註冊資本比例最高可達100%。財政資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收益,不收繳國庫,全部留歸本單位,用於人才隊伍建設。

第八部分是加強人才服務保障。從市級編制總額中統籌部分事業編制,作為高層次人才專用編制,已滿編超編的市級事業單位如急需引進高層次人才,可由其主管部門向機構編制部門申請,經過評估並報市編委審定後,批准使用高層次人才專用編制;企業、民營醫院、民辦學校、社會組織等其他領域引進原為事業單位人員身份,並簽訂不少於5年服務年限相關協議的高層次人才,納入全市高層次人才儲備庫,由人社部門統一管理,承認其事業單位人員身份;建立完善人才服務綠卡制度和人才服務聯席會議機制,為高層次人才在落戶、配偶隨遷、子女入學、就醫、乘車(機)、景區旅遊等方面提供綠色通道服務。推行“先落戶後就業”,對大中專以上學歷人員、專業技能人才和機關企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實行“零門檻”落戶,簡化落戶材料,併兼顧子女落戶;多渠道解決人才安居需求,對來我市工作滿2年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滿3年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購買首套自住用房的,由同級財政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購房補貼,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人才,購買首套自住用房使用公積金貸款時不受繳存時間限制、並可執行菏澤市公積金貸款最高標準,規劃建設我市高端人才家園,打造高層次人才安居精品工程。

第九部分是強化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建立菏澤市高層次人才智庫,入庫人才參與黨委政府重大決策的諮詢、論證和評估,智庫人才團隊提供的諮詢報告、政策方案、規劃設計、調研數據等,納入政府採購範圍,對作出突出貢獻的人才給予表彰獎勵;加強黨委聯繫服務專家工作,真正與專家交朋友,切實解決專家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邀請高層次人才參加黨委、政府重大會議、重大活動,省級以上高層次人才優先推薦為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第十部分是打造特色鮮明的引才品牌。整合引才資源,開展“匯智中國牡丹之都 助力新舊動能轉換”招才引智系列活動;擦亮“中國科協海智基地(菏澤)”品牌,對接省“齊魯之約”海外引才,每年組織開展出國引才活動,佈局一批海外招才引智工作站,引進一批我市急需緊缺的高精尖人才,符合條件的,經評估認定可直接納入“動能轉換領軍人才特殊支持計劃”給予支持;實施“歸雁興菏”引才工程,建立菏澤市招才引智工作站,並對引才成效顯著的工作站給予最高30萬元的工作經費支持;設立“牡丹友誼獎”,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政府友誼獎的外國專家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設立“中國牡丹之都科技創新貢獻獎”,每兩年評選一次,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通報表彰,並給予一定獎勵。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