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7 隆众资讯:11家企业获原油进口资质 地炼进口事宜接近收尾

商务部5月23日发布文件,对11家原油加工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了这11家企业申请原油进口资格的要求,公示期自2018年5月23日-2018年5月31日,进入公示后,最终获批基本已成定局。

隆众资讯:11家企业获原油进口资质 地炼进口事宜接近收尾

最近一次商务部关于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的通知还是2017年2月28日,自中国化工、清源、金诚、神驰、河北鑫海五家地炼原油进口资质公示,已经过去15个月。至此,包括大连恒力在内的39家拥有进口原油使用配额的民营炼厂中,拥有自主进口资格的炼厂新增11家至27家。

商务部在生产企业申请原油进口资质的通知中,特别提到一条“拥有一套及以上单系列设计原油加工能力大于200万吨/年(不含)的常减压装置”,这也表现国家对炼油行业产能调控的意图,进口原油使用权和进口权,都只对规模炼厂开放。年初十部委《关于炼油领域综合治理的通知》更是明确指出200万吨/年以下的炼厂成为整治重点。无法形成规模效应的炼厂,在之后的市场竞争中劣势将愈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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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炼厂原油进口权的最大意义可能是自主进口所带来的采购成本降低。曾有获得原油进口资质较早的企业,通过代理进口赚取高额利润,但随着用油企业普遍获取进口资格,三大主营也先后开放为地炼进口原油,这些“先行者”的代理进口利润萎缩明显。国际油价涨至高位,炼油企业省下一部分代理进口费用,对降低企业负担也稍有臂助。

如今确定的数据,拥有原油使用配额的炼厂尚有9家未获得原油进口资格,另有3家疑似已获批。在2017年5月进口原油使用申报停止后,地炼原油相关的后续工作也接近尾声,最后一批进口资格或集中与年内下发,后期重点将转向获配额企业的原油使用及进口管理工作,敦促有实力的炼化企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和深加工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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