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 電腦“買一送一”不發貨,商家:設置錯誤,賠償4400元


電腦“買一送一”不發貨,商家:設置錯誤,賠償4400元

劉先生下的訂單,顯示贈送2臺同款筆記本電腦 受訪者供圖

北京劉先生12月5日向澎湃質量報告投訴平臺(www.thepaper.cn/consumersComplaint.jsp)反映,2018年“6·18”期間,他參與蘇寧易購惠普筆記本電腦“買一送一”活動下單3檯筆記本電腦。付款後,商家以價格設置錯誤為由拒絕發貨。在平臺願賠償的情況下,他取消訂單。但持續溝通一年半後,至今未獲賠償。

蘇寧易購公關部門工作人員12月6日回應澎湃新聞稱,經核實,這件事確實是蘇寧易購平臺的操作失誤導致的,他們第一時間向用戶致歉,並提出了500元無敵券的賠償方案,但很遺憾未能與消費者達成一致。

在澎湃新聞的協調下,劉先生12月8日最終接受蘇寧易購賠償4400元的解決方案。

劉先生說,2018年“6·18”期間,他本來計劃購買1臺惠普筆記本電腦,看到蘇寧易購平臺商品活動力度大,就幫親戚也購買了2臺,一共花14697元下單了3檯筆記本電腦。

下單付款後,商家以價格設置錯誤為由拒絕發貨。在平臺願賠償的情況下,他取消了三臺電腦的訂單,平臺也將劉先生支付的貨款退回。

“商家提出給我賠償500元的代金券,但這個券只能在7天內使用,我已經在其他平臺買了電腦,7天內沒有再購買其他電腦的意向。”在拒絕500元的代金券後,劉先生提出“以5折的價格購買平臺上任意價值為19596元(4臺電腦價格)商品的訴求”,但未被接受。

賠償一事就此陷入僵持,劉先生說,他並沒有為自己的訂單維權,目前維權的是代親戚購買的那兩臺被取消的筆記本電腦。

蘇寧易購平臺公關部門工作人員12月6日回應澎湃新聞稱,經核實,這件事確實是蘇寧易購平臺的操作失誤導致的,該用戶(劉先生)下單購買3臺惠普筆記本電腦,實際支付金額為14697元,原本贈送三個電腦包,因工作人員失誤,導致贈品顯示為“三臺電腦”。“發現這個失誤後,對於給用戶帶來的麻煩和困擾,我們第一時間向用戶致歉,並提出了500元無敵券的賠償方案,但很遺憾未能與消費者達成一致。”

蘇寧易購公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如果劉先生還需要購買4臺電腦,平臺願意以5折的價格給予折扣,“實際就是買4臺付2臺的價格,買2送2。”

但劉先生表示,他已在其他平臺購買了電腦,並不接受。劉先生認為,“作為網購,在網站上標示出價格就是邀約了,付了款合同就成立,平臺就應該履行合同,除非價格明顯不合常理,但5折的價格在‘6·18’期間並不會顯得不合理。”

12月7日,在澎湃新聞的協商之下,蘇寧易購平臺再次提出賠償3臺電腦實際支付金額30%的解決方案,也就是14697元的30%,約4400元。

但劉先生認為,電腦“買一送一”,自己幫親戚購買的2臺電腦應該按照4臺電腦的價格來計算,共計19596元,賠償30%應是5700元,“這才符合一般合同違約金的數額。”

對於劉先生提出的違約金問題,蘇寧易購工作人員12月8日表示:違約補償分為兩種方式,一種是賠償金,一種是違約金。賠償金是賠償顧客的實際損失,就此單而言,顧客的商品在2018年已經退款完成,並沒有佔用顧客的資金。那麼涉及的就是違約金,違約金是合同生成前約定的賠償金額,根據合同違約的賠償標準,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顧客總共提交了兩個訂單、三件商品,總支付14679元,按照訂單信息應該給顧客發6臺,而由於我們工作失誤只能發3臺,因此我們以14679元當做顧客的實際損失,其中的30%作為賠償,即4400元。

經過一番協商,劉先生最終接受蘇寧易購平臺提出的賠償4400元解決方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