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杞縣總工會原黨組書記、主席張建業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開封市委批准,開封市紀委監委對杞縣總工會原黨組書記、主席張建業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建業紀法意識淡薄,為官不廉,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在單位報銷;以權謀私,以騙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

張建業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汙犯罪,且心存僥倖,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開封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建業開除黨籍處分;由開封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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