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雲南省玉溪市澄江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王亞波涉嫌多項罪名被起訴

日前,雲南省玉溪市澄江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王亞波(正處級)涉嫌貪汙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詐騙罪、非法採礦罪一案,由玉溪市人民檢察院向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亞波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玉溪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亞波在擔任澄江縣海口鎮黨委書記、澄江縣發改委主任、發改局局長、澄江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澄江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為他人謀取利益;濫用職權造成國家利益重大損失;騙取數額巨大的公共財產;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採礦,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貪汙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詐騙罪、非法採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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