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臨河一男子刑滿釋放一個多月“二進宮”,民警還多抓了四個人

臨河一男子刑滿釋放一個多月“二進宮”,民警還多抓了四個人

近日,臨河區公安局巡邏接處警大隊破獲系列盜竊通信基站蓄電池案件,先後抓獲涉嫌盜竊犯罪嫌疑人張某及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嫌疑人臧某、杜某、宋某、許某,追回被盜蓄電池32塊,挽回經濟損失2萬餘元。

刑滿釋放不悔改

狂盜通信基站蓄電池

今年2月中旬到2月底期間,臨河區公安局巡邏接處警大隊陸續接到多起基站蓄電池被盜的報警。辦案民警到現場勘察發現,多起案件的作案手法一樣,基站存放蓄電池的鐵櫃門鎖均被暴力破壞,作案者對基站的日常運行及構造有一定的瞭解,有可能是鐵塔公司的員工或是與之相關的從業人員,還有可能是作案老手。由於基站位置偏僻,且附近也沒有攝像頭,給案件偵破工作帶來一定的困難。

辦案民警分成兩組,一組在案發現場周邊走訪調查,一組排查廢品收購站和蓄電池經銷商。就在辦案民警緊鑼密鼓地排查期間,2月26日中午,巡邏接處警大隊接到一男子報警稱,他在某鐵塔基站抓住一個疑似小偷的男子。接到大隊的指令後,辦案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將可疑男子帶回調查。

臨河一男子刑滿釋放一個多月“二進宮”,民警還多抓了四個人

經查,男子姓張,1996年出生。2017年6月,張某某曾夥同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多次盜竊鐵塔公司移動機房裡的蓄電池,被臨河區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民警抓獲,後被臨河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七個月。今年1月22日刑滿釋放後,張某某不思悔改,又幹起了老本行。

審訊中,張某某承認了多次盜竊基站蓄電池的犯罪事實。張某某沒上過學,只會寫自己的名字。他幹過很多種工作,對電信類業務有一定的瞭解。他18歲時被老闆辭退,此後便經常幹一些小偷小摸的事情。有一天,他發現鐵塔基站裡有蓄電池,便夥同他人連續盜竊了70多塊蓄電池,後來被抓獲並判了刑。刑滿釋放後,他沒有去求助家人,而是重操舊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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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中旬,事先踩好點的張某某打了一輛出租車直奔目的地,明目張膽地在出租車司機杜某面前盜竊蓄電池。面對杜某的質問,張某某謊稱自己是負責維護基站的,蓄電池需要更換下來處理掉。聽張某某這麼說,杜某萌生了賺點小錢的念頭,讓張某某將蓄電池低價賣給他,正愁如何銷贓的張某某爽快地答應了。交易完後,張某某留了杜某的手機號,稱再有更換下來的蓄電池就聯繫杜某。之後,張某某又先後盜竊了3處基站,分別將所盜的蓄電池賣給了杜某、臧某、宋某、許某,並互留了聯繫方式,以便下次再收購。後來,嚐到甜頭的4個人多次聯繫張某某無果,猜測張某某很可能被抓了,遂潛逃。

明知是偷來的仍收購

四個收贓的也被抓了

張某某落網後,民警對臧某、杜某、宋某、許某進行網上追逃。3月25日,民警在排查比對中發現了臧某、杜某的活動軌跡。經周密布控,民警將二人抓獲。26日,民警又成功將宋某、許某抓獲。

臨河一男子刑滿釋放一個多月“二進宮”,民警還多抓了四個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某、臧某、杜某、宋某、許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巴彥淖爾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賈君蓮

通訊員 王振宇

臨河一男子刑滿釋放一個多月“二進宮”,民警還多抓了四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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