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7 副市长被“双开”,被指涉“罕见”问题

编辑/张喜斌 统筹/陈威】9月14日,辽宁省丹东市政府原副市长刘胜军被“双开”,其被批“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值得注意的是,大白新闻(微信ID:dabaixinwen)在中纪委官网搜索“涉黑涉恶腐败”一词,在官员的落马通报中,出现此说法还是首次,较为“罕见”。

副市长被“双开”,被指涉“罕见”问题

辽宁丹东原副市长被“双开”

9月14日,辽宁省丹东市政府原副市长刘胜军被“双开”。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丹东市政府原副市长刘胜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胜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通报显示:刘胜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刘胜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监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胜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刘胜军,男,汉族,1962年3月出生,辽宁宽甸人,1983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2018年4月10日,辽宁省丹东市政府副市长刘胜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此前曾担任东港市委书记等职

据悉,1983年12月至1985年8月,刘胜军是丹东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的科员;1985年8月至1992年3月,刘胜军任丹东市经委(工委)能源处科员、办公室副主任;1992年3月至1994年5月,刘胜军任丹东市经委营销办公室主任。

1994年5月至1995年12月,刘胜军任丹东市经委办公室主任;1995年12月至1999年12月,刘胜军任丹东市经委办公室主任(副县调)、助理调研员;2000年10月至2003年10月,刘胜军任丹东市社会保险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2003年10至2004年1月,刘胜军任丹东市社会保险总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兼市劳动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4年1月至2005年12月,刘胜军任丹东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兼市劳动局副局长、党组书记。

2005年12月至2006年9月,刘胜军任丹东市委副秘书长(兼)、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信访办主任、党组书记;2006年9月至2008年6月,刘胜军任丹东市委副秘书长(兼)、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信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8年6月至2008年12月,刘胜军任东港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2008年12月至2009年12月,刘胜军任东港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2009年12月至2011年3月,刘胜军任东港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辽宁前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第一副主任。

2011年3月至2011年7月,刘胜军任东港市委书记,辽宁前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第一副主任(兼);2011年7月至2016年3月,刘胜军任东港市委书记;2016年3月至落马被查,刘胜军任丹东市政府副市长。

新闻链接:掐住黑恶势力的“七寸”

今年7月,媒体曾报道了《掐住黑恶势力的“七寸”——纪检监察机关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综述》的消息。文章称,今年7月起,10个中央督导组分别进驻河北、重庆等省市,实地“督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查一查是否做到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是否完善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涉嫌腐败的涉黑涉恶案件深挖彻查。”中央督导组的重点督导内容之一即是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情况。

严查涉黑涉恶腐败、揪出“保护伞”,正是今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的一个工作重点。

立足职责定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出新招实招硬招,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努力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增强群众幸福感安全感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辽宁省纪委监委、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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