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3 非法拘禁他人 法律決不允許

羅某曾在貴州江口縣劉某親戚張某開辦的公司裡搞銷售,2017年,羅某借工作之便在公司裡挪用了80萬,並在公司賬戶上做假賬,但不久後被劉某親戚發現了,其親戚便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公安機關後因證據不足對羅某依法取保候審,不久之後,羅某最終因害怕受到法律懲罰便畏罪潛逃。

羅某潛逃後,劉某和其親戚發動親朋好友四處尋找羅某去向。2018年8月5日上午,已經回到邵東的劉某在縣城某街上意外發現羅某也在這裡逛街。“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我們苦苦找了你這麼久,今天總算讓我發現了,這下你休想溜走。劉某接著便上去將其抓住並將羅某帶回家去。

劉某抓住羅某把其帶回家後便叫來親戚5人來向其索要錢款。面對劉某等人的逼債,羅某稱平常消費很大,暫時無錢歸還給劉某親戚。劉某等人表示,羅某如果現在不還錢給其親戚便不讓他離開劉某家裡。羅某隻好打電話叫其母親籌集錢款,但羅某母親想方設法都表示籌集不到80萬。這樣,劉某等人便非法對其一連拘禁了四天。

“警察同志!我的兒子被人拘禁了,請你們快去解救。” 8月9日上午,羅某因擔心兒子會出什麼意外無奈之下便向紅土嶺派出所報警求助。該所刑偵隊民警接警後最終趕往其家將劉某等6人抓獲。

現,劉某等6人已被邵東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提醒;當與人發生經濟糾紛時,我們要學會運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切莫採取極端行為做與法律背道而馳的事,否則你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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