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6 茅臺17年國酒商標夢破 老百姓不常喝怎能自封國酒

8月13日晚間,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茅臺集團)在其官網發佈聲明,宣佈放棄“國酒茅臺”商標註冊申請,撤銷訴訟申請,並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致歉。

茅臺集團在聲明中稱,“國酒茅臺”商標註冊申請,已歷時十多年。對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複審決定,我們充分尊重,也樂於接受。日前因內部工作銜接問題遞交的訴訟申請,公司決定依法向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申請撤回,並謹此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及各相關方表示誠摯歉意。

當日早晨,中國經濟網發表題為《茅臺起訴商評委恐難翻盤國酒商標不能一家企業獨佔》的評論文章。文章表示,茅臺集團這一起訴並不佔理,如將“國酒茅臺”商標授予茅臺集團,則與商標法、廣告法相違背。茅臺集團獨佔“國酒”名號,此舉會對五糧液、洋河股份、瀘州老窖、山西汾酒等酒企發展造成損害,會影響酒行業的健康發展,故這個商標有值得商榷之處。

茅臺集團在註冊“國酒”商標的路上走了17年,9次遞交了商標申請,但屢敗屢戰。

早在2001年9月,茅臺集團就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提交了“國酒茅臺”商標及圖註冊申請,但未獲得通過。2016年末,國家商標局宣佈對茅臺集團申請的“國酒茅臺”商標不予註冊。但公司並未放棄,遂向商評委提出複審申請,今年5月25日,商評委作出決定,再度對這一商標不予核准註冊。

今年7月,茅臺集團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商評委撤銷“不予註冊”的複審決定,就“不予註冊”的複審申請重新作出決定。一同被起訴的還有當初對“國酒茅臺”提出商標異議的31個第三方,涉及五糧液、劍南春、郎酒、汾酒等。

其實,“國酒茅臺”商標若獲得註冊和使用,容易使消費者對產品的品質產生誤認,更易構成行業不正當競爭,影響行業的健康發展。“國酒”應該是屬於整個中國白酒行業的公共資源,任何單一品牌都沒有足夠的資源來承載中國白酒的全部內涵。

這次,茅臺集團的“國酒”商標夢徹底破滅,讓多家酒企著實鬆了口氣。有酒企人士就表示,“中國酒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需要強化所有白酒強勢品牌的敬畏意識,敬畏國家法律法規,敬畏行業規則,敬重公眾利益。”

當前,一瓶53度飛天茅臺的官方零售價格為1499元。媒體報道稱,在市面上飛天茅臺仍處於供不應求的狀態,其流通價格約在1700-1900元之間,個別地區早已突破2000元大關。

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顯示,2017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其中,上海、北京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達到58987.96元、57229.83元,逼近6萬元大關,分列第一二名。計算下來,北京或上海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個月只能買3瓶飛天茅臺。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年僅能買下17瓶飛天茅臺,一個月下來只夠喝一瓶半飛天茅臺。

今年年初,券商中國報道稱,茅臺集團的子公司貴州茅臺市值超過世界最大奢侈品集團LVMH(路易威登)總市值,成為全球最大奢侈品公司。截至昨日收盤,貴州茅臺總市值為8326.08億元。

在老百姓眼中,茅臺酒早已是奢侈品。茅臺與路易威登、愛馬仕等知名品牌就曾同時出現在“2012胡潤全球十大最值錢的奢侈品牌排名”榜上。

但是國酒打著國家的旗幟,不能和老百姓有距離感。比如我國的國球是乒乓球,這是老百姓喜聞樂見的體育運動,高興的時候就去揮兩拍子,酣暢淋漓。然而,喝上飛天茅臺酒,老百姓肉疼,畢竟喝兩口就是幾百塊錢啊。所以,茅臺酒遠遠不能承擔起“國酒”的責任。

茅臺集團在聲明中說,“茅臺將繼續感恩前行,一如繼往、一心一意做好產品,以過硬的產品品質、溫情的品牌服務回饋社會。”

只要是中國產的酒,滿足不同層次國人的生活需要,就都屬於“國酒”中的一員。希望茅臺集團“回饋社會”要腳踏實地,“繼續秉持大家好才是真的好”的理念,與兄弟企業共同維護好白酒行業的競合發展生態,更好地滿足中國老百姓的物質文化需要。(中國經濟網 鄭常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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