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拿来主义”不可取,《新五环之歌》摊上官司了

啊~五环,你比四环多一环~啊~五环,你比六环少一环。

“拿来主义”不可取,《新五环之歌》摊上官司了

《五环之歌》最初是岳云鹏为了电影《煎饼侠》创作的主题曲,由于其琅琅上口的旋律和逗趣的歌词,很快火遍大江南北,成为了小岳岳代表作。

但是,最近的一首《新五环之歌》推出后 ,歌词却是“五环,五环套餐配大蒜……呦呦,我把外卖送到五环,送完这单后面还有两单……”,因认为“美团”的广告曲《新五环之歌》侵害了《牡丹之歌》的改编权,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广告曲的改编者岳云鹏、广告制作者北京赞意互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和“美团”运营商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余元,北京海淀法院现已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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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电影《红牡丹》于1980年开拍,题曲《牡丹之歌》的歌词是由著名词作家乔羽所著,吕远、唐诃作曲,演唱者为蒋大为。在相声舞台上,岳云鹏在7年多前改编为一首调皮逗乐的歌曲《五环之歌》,用于相声《学歌曲》及其他一些逗哏的场合中,并且在《欢乐喜剧人》的舞台上与电影《煎饼侠》中都有所使用,很受观众喜爱,此前也一直没有版权纠纷。在岳云鹏的微博中, 他还提到蒋大为老师对他的改编也没有异议,因此这首歌也没有引起侵权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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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新五环之歌》和美团合作,就涉及到商业合作,并且在歌词里明显地植入了美团,可以说严重侵犯了原创的利益。

而岳云鹏得知被告后,其经纪人表示,此事和岳云鹏没有关系,之前在相声舞台上把《牡丹之歌》改编为《五环之歌》,曾得到了原唱蒋大为的许可。这次的《新五环之歌》是美团旗下的第三方公司改编,双方曾在合同里明确表示岳云鹏本人没有版权,也不负相应责任,就此事也正在积极与美团方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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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不过,对于版权问题,一直是我国文化市场的病根,许多人不重视、不了解版权,辛苦的原创者时常根本没有“拿来主义”的人收益多,这对于原创作品的发展是很不利的。不管这个案子最后结果如何,也希望版权意识能够逐渐提高,我国的版权相关的法律规章也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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